02.27 郭全生等人涉黑案提起公诉

  2020年2月25日,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5.08”重大涉黑案件提起公诉,涉案46名被告人,4个被告单位,其中,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被告人有38名。

  该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协商指定由临河区人民法院、磴口县人民法院审理。临河区人民检察院、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于2019年7月分别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临河区人民法院、磴口县人民法院请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决定本案由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改变管辖后,临河区人民检察院、磴口县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1月将案件报送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后,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被害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郭全生、张宝全等38人无视法律,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包头市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经济利益,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严重破坏包头市政治、经济、社会秩序。该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触犯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贪污罪、单位行贿罪、聚众斗殴罪、组织卖淫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职务侵占罪、虚假出资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控制的被告单位隆升公司及其包头分公司、群鑫养殖公司实施了单位行贿犯罪,被告单位隆升公司实施了虚假出资犯罪,被告单位万號酒店实施了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犯罪。

  被告人曾庆昶等8人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但分别单独或与该组织成员共同实施了寻衅滋事、组织卖淫、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