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甲方催促开工的话,出现疫情后项目经理该不该担责任呢?为什么?

二建实务最牛资料


当然要承担责任,项目经理是现场第一责任人,住建部已经将发生疫情视为发生安全事故,能不承担责任嘛?甲方所承担的无非是监管责任。

1.首先甲方催促开工必然是拿到了当地政府允许复工的通知。自然也就有了当地政府要求的复工申请程序和流程,没有哪一个甲方敢在这个时候冒天下之大不韪。



2.甲方有政府复工的通知,催促你开工这不是他应该做的吗?剩下的就该你来准备开工所需要的各种审批文件了,把防疫措施做到位,当然了说起来容易做好确实很难,但是疫情当前职责所在。


3.你做好了充足的准备正常开工了,接下来要做的就是从物资、交通、资金、各种审批流程上争取甲方的配合,取得甲方的理解,还有就是统计疫情期间各种防疫措施形成的费用,留好证据做好索赔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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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达叔


关健时期、特殊时期,有的甲方催促开工不奇怪。项目经理可以陈述厉害,同时保留证据。如果甲方不同意、一意孤行,项目经理可酌情处理。

开工后,没事万事大吉,倘若不幸言中,发生预料之事,此责应由甲方承担。如果上级追究,项目经理可呈上证据,此事与项目部无关,让主管部门追究甲方责任。同时,项目经理应举一反三,尽管没有直接责任,可是一项之“长”怎可不讲原则、坚持原则呢。尽管不是失职,也有赎职嫌疑。因为,不据理力争,不坚持原则导致项目部直接或间接的损失肯定不小。就是甲方按照规定赔付一些损失,不足以弥补。又如何重新树立自已辛苦得来的品牌和声誉?如何在职工面前交待?

所以,不论何人何职,都不能超越制度和规则,岡顾事实,一意孤行,置公共利益于不顾。项目经理责任大如天,什么事都“顺”着甲方,毫无底线的执行,其结果是首先受害,后害别人。

2020.2.10.


留名何益


关健时期、特殊时期,有的甲方催促开工不奇怪。项目经理可以陈述厉害,同时保留证据。如果甲方不同意、一意孤行,项目经理可酌情处理。

开工后,没事万事大吉,倘若不幸言中,发生预料之事,此责应由甲方承担。如果上级追究,项目经理可呈上证据,此事与项目部无关,让主管部门追究甲方责任。同时,项目经理应举一反三,尽管没有直接责任,可是一项之“长”怎可不讲原则、坚持原则呢。尽管不是失职,也有赎职嫌疑。因为,不据理力争,不坚持原则导致项目部直接或间接的损失肯定不小。就是甲方按照规定赔付一些损失,不足以弥补。又如何重新树立自已辛苦得来的品牌和声誉?如何在职工面前交待?

所以,不论何人何职,都不能超越制度和规则,岡顾事实,一意孤行,置公共利益于不顾。项目经理责任大如天,什么事都“顺”着甲方,毫无底线的执行,其结果是首先受害,后害别人。



兰国董


开工?!这是哪里?当地住建部门有文件吗?

如果没有文件私自开工的话,那问题就大了,不但住建部门会收拾你们,就是公安部门也有可能会收拾你们,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一并收拾,说不定还有可能把整个项目给封掉!!!

小不忍则乱大谋,不要着急严格按政策执行吧!有政府文件的赶紧按政策文件提前准备,力争早日顺利开工!!!



工地打杂的


不用承担责任,原因如下:在疫情中没有强制不可以开工的,在2月4日,就有不少地铁项目和特殊工程已经开工建设。还有大家看到宇宙速度仅6天建成的“火神山医院”项目。

  只是在如今疫情严重的时期,项目开工必须全部到岗人员进行确认无感染风险和进城后的二周内身体情况正常,并且还要具有不少于半月的口罩、防护服、消毒液、清洁用品等防具备用物质,以及需要进行复工备案审批通过后才可以进行开工复工。

  项目开工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待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才允许复工。项目经理拿到了同意复工通过资料后经业主方的确认同意,最后由监理单位发出复工令,项目才正式复工。

  如果没有获得审批且没有保障的情况下私自开工,将会受到严格的处罚。项目经理更是工程项目施工的第一责任人,要承担很大的责任。有些城市甚至还把引发一例新冠肺炎的出现定性为出现严重的安全问题,这是为盲目私自开工增加了更大的责任和风险。

  有些城市对外来人员要进行二周的自行隔离,于是一些施工项目单位就要求员工提前到位进行自行隔离,待隔离期一过就可以进行开工。但也是存在了不少的问题,因为外来人员没有固定的居住地,大多是在合租群租的情况,这也完全不符合隔离的要求。而且还要按要求提供生活用品和发放工资薪水。这也为提前到了的施工人员带来的不少的难度。也希望过些时日可以放宽这些审核的要求。


zhidangcungaoyuan


在如今疫情严重的时期,项目开工必须全部到岗人员进行确认无感染风险和进城后的二周内身体情况正常,并且还要具有不少于半月的口罩、防护服、消毒液、清洁用品等防具备用物质,以及需要进行复工备案审批通过后才可以进行开工复工。

  项目开工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待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才允许复工。项目经理拿到了同意复工通过资料后经业主方的确认同意,最后由监理单位发出复工令,项目才正式复工。

  如果没有获得审批且没有保障的情况下私自开工,将会受到严格的处罚。项目经理更是工程项目施工的第一责任人,要承担很大的责任。有些城市甚至还把引发一例新冠肺炎的出现定性为出现严重的安全问题,这是为盲目私自开工增加了更大的责任和风险。





先下手围墙



城市游浪者


在疫情中没有强制不可以开工的,在2月4日,就有不少地铁项目和特殊工程已经开工建设。还有大家看到宇宙速度仅6天建成的“火神山医院”项目。

  只是在如今疫情严重的时期,项目开工必须全部到岗人员进行确认无感染风险和进城后的二周内身体情况正常,并且还要具有不少于半月的口罩、防护服、消毒液、清洁用品等防具备用物质,以及需要进行复工备案审批通过后才可以进行开工复工。

  项目开工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待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才允许复工。项目经理拿到了同意复工通过资料后经业主方的确认同意,最后由监理单位发出复工令,项目才正式复工。

  如果没有获得审批且没有保障的情况下私自开工,将会受到严格的处罚。项目经理更是工程项目施工的第一责任人,要承担很大的责任。有些城市甚至还把引发一例新冠肺炎的出现定性为出现严重的安全问题,这是为盲目私自开工增加了更大的责任和风险。

  有些城市对外来人员要进行二周的自行隔离,于是一些施工项目单位就要求员工提前到位进行自行隔离,待隔离期一过就可以进行开工。但也是存在了不少的问题,因为外来人员没有固定的居住地,大多是在合租群租的情况,这也完全不符合隔离的要求。而且还要按要求提供生活用品和发放工资薪水。这也为提前到了的施工人员带来的不少的难度。也希望过些时日可以放宽这些审核的要求。

你家业主准备的咋样了呢?以上问题都解决了吗?


奋斗一蚂蚁


不需要担责任!责任是合同约定的,想必合同中都有条款明确约定,遇有不可抗拒外力因素而非人为因素导致的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不算违约。疫情是妥妥的不可抗拒外力因素,甲方如果是在疫情防控部门明令禁止的不可开工时间或不具备开工条件的情况下催促开工还有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之嫌!项目经理就更需要承担责任了。


时实平论


首先,如果违反政府的防疫行政管控措施,显然是需要承担相关责任的,主要是行政责任,但如果出现疫情失控,则有可能触犯刑律,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其次,按照住建部的相关规定,项目经理属于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其负责项目的全面工作,包括安全、管理、施工等,因此,强行复工项目经理将承担最大责任。再次,一般情况下,项目经理为施工企业的员工或者内部承包人,施工企业也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因为从法律意义上,施工企业才可以指令项目经理复工,甲方无权直接要求项目经理开工。第四,因此,作为项目经理首先应当了解当地的防疫措施与复工要求,如果甲方要求开工,则应当汇报施工企业,并且详细报告当地的防疫要求(施工企业可能并不清楚),在监理的共同参与下,考虑是否应当开工(复工),并且需要征得当地行政机关许可,方可组织开工(复工)。第五,如果是属于那种不是很正规的项目经理,强行复工就需要独自承担相关责任。第六,可以明确的是,当前的疫情已经构成了不可抗力,由此造成的工期、资金、物资的损失可以与甲方进行协商,如果出现费用大幅上涨,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调价方法进行处理。最后,复工后,如果甲方要求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工期的,引起项目人力、物力、财力额外开支较大,详细统计数据后,承包人可以按相关要求向监理、建设方提出索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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