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離婚不要孩子,老了孩子應該贍養我嗎?

讀書旅行和戀愛


我無法回答,請旁邊的某律師發言,大家鼓掌,但是律師回答的是不是隻是按現在的法律法規在回答,從題目來看,孩子小,夫妻年輕,多年終老以後,現在的法律是否適合多年以後的法律文件,有沒有衝突,國家或許有新的法律法規出現,所以某律師發言不要給人家方向引導性的指導。


陳飛2770


請問你有沒有在孩子需要撫養需要關愛時盡到自己的責任呢。跟大家講一個真人真事,有個農村男人到成都賣菜,不知道什麼時候勾搭一女的,就不管家裡的老婆和兩個未成年孩子了跟那女人過日子去了。上年紀人老了之後勾搭的女人也不管他,就舔著臉回來認自己的孩子。本來孩子和妻子是不想理他的,原因是孩子小的時候需要父親的時候,家裡需要勞動力時跟人跑了。沒有盡作為父親和丈夫的責任老了病了沒用了就想認兒子,讓兒子養老。當時跟人跑的時候妻子當時年紀30來歲拖著一兒一女,家裡還有幾畝地要種,孩子們又要上學。女人又沒文化只有做點零工養孩子。可以想象生活多艱辛。所以,妻子和孩子是不想管那老頭的。那老頭沒辦法鬧到社區,社區的人只好做工作跟兒子說,老人固然有錯總歸是父親,你自己也養孩子不管上一輩怎樣總要給下一輩做好榜樣。好說歹說,孩子答應照顧他父親。但是不能住他家,因為他媽和他都不能接受他住在一起。原因相信大家都能想到。於是在旁邊林園給搭了一間瓦房給這個老人住。平時吃飯給他端過去,家裡有啥吃啥。過了一段時間,他要他兒子給買個電三輪想跑車掙點錢,兒子不同意說他年紀大了,跑三輪不安全。他就不樂意了,整天鬧。意思是他們對自己不好,吃的也不好,自己又沒錢身體又不好。孩子和妻子就不管他了,於是某天他自己拿繩子送自己上路了。所以,離婚不可怕,孩子沒跟自己也不可怕。可怕的是作為父母不盡父母責任。幫別人養孩子不管自己的孩子這種事一定不要做。自己留點錢才好養老。


木子姐姐CD


九十年代,“小姐”滿地跑,我所在家屬院,我被家暴還是輕的,他輪鐵鍬我起身就跑,其他都是借酒折磨你。我鄰居是堵住小姐後,被悶在被窩裡,用痰盂猛擊面部,上嘴唇撕裂成了兔唇,後神經兮兮。但她兒女雙全,原先是女老闆也有錢,就圖男人是鐵飯碗。我呢什麼都沒有,想要孩子辦不到,因為是文學走在一起的。看到“大詩人顧成”了吧?那都是作的,必須離開還能逃條活命。兒子九週歲我離開的,他忘記了。後來他的成長我再彌補也枉然。其實,現在這個被錢缺失人性的社會,即使國家努力加快轉變,一時半會兒,還是要靠自己。我現在不是在養老人嗎,但我是女兒,沒有女兒此路不通。嘻嘻,瞎說了!


金涯


你好,我是一名執業律師,很高興與你一起討論這個問題。

離婚不要孩子,老了孩子應該贍養你嗎?

首先拋出個人觀點,沒有特殊情況下,即使離婚沒有取得小孩撫養權,等你老了,孩子要贍養你的。贍養是一種法律規定的義務,一般是指子女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費用的行為,同時也包含特定的精神撫慰。



我國法律中關於贍養有哪些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作為我國的根本大法,確立了子女必須贍養的原則。憲法第49條規定,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14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21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哪些情形下,子女可以不履行贍養的義務?

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確實可能存在部分情形,子女可以免除贍養的義務:

(一)未婚或者離異的成年子女沒有經濟收入又喪失勞動能力,或者不能獨立生活;

(二)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沒有經濟收入,他的家庭收入又不足以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

(三)父母對子女有嚴重的犯罪行為,比如父母有殺害子女,虐待子女,遺棄子女或者強姦女兒等行為。

雖然以上情形可以免除贍養義務,但僅僅是經濟上的免除,生活照料以及精神慰藉的義務,一般來說無法免除。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如何行使權利?

1、尋求所在社區相關人員幫助,社區相關人員可對不履行贍養義務的子女進行批評教育;

2、與子女協商解決,通過與子女充分的溝通,瞭解子女不贍養的原因,如果能解決,避免提起訴訟;

3、提起民事訴訟,法律規定子女有贍養的義務,如果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父母有權提起訴訟;

4、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遺棄罪。

以上內容為個人觀點,僅供參考。純粹手打、實屬不易,喜歡點個關注唄。如果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歡迎評論區留言,交流討論。


每日講法


如果離婚後選擇不跟孩子一起生活,作為父母還是需要承擔撫養孩子的責任,比如說支付一定得生活費,定期的看望孩子,有時間的話也要教育孩子,一直到孩子滿了十八週歲成人了。如果父母承擔了自己的撫養責任,那麼父母老了之後,孩子是需要承擔贍養責任的,哪怕你們並沒有生活在一起。至於孩子會如何對待父母,這又是另一個課題,這要看父母與孩子之間的感情深不深了。

個人建議,即使沒辦法和孩子繼續一起生活,也需要想辦法撫養孩子,多抽時間看望陪陪孩子讓他們能感受的到父母之愛。這對孩子的成長是很重要的。也能讓孩子心中有父母,跟父母有感情。孩子是無辜的,不要因為離婚而傷害了孩子的成長。

希望你能做出正確的選擇。


稀飯遊戲的二哈


離婚,若你有條件要孩子,我聯繫你要孩子,畢竟,人的一生,雖然會有這樣那樣的困境,但是你相信,越是負重前行,反而越走的穩,有個孩子在身邊,你會有壓力,也會有責任,孩子和孩子的前程,是離婚的你,最好的方向盤。

孩子,同時也是你最好的福運。因為離婚,更要把孩子培養成優秀的人,這是你的最好的價值。也是為你和你的父母自己為社會,最好的付出與回報。希望你,離婚後,有條件養孩子,或沒有條件養孩子,都要用心愛孩子,不要撒手不管,為社會造成隱患,給自己留遺恨。

記住,困難是暫時的,人,只有擁有仁愛的心,生活和運氣,不會太差。祝福你。


田丹反殺小紅襖


只要你把和孩子的關係搞好了,就不用怎麼擔心了。孩子忘恩負義也不用怕,還有法律手段。

《婚姻法》規定:

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煙點燃了空虛的夜


離婚不撫養孩子的一方在沒有勞動能力後子女也需要盡到贍養義務。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你好,你不是說不要撫養權,是孩子跟另一方一起生活,你支付撫養費,或者你經常去看望他。這樣即使你跟孩子沒有共同生活,他以後還是要贍養你,如果你對他完全不聞不問,我想你以後也不好意思要他贍養你吧,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建議:及時的取得跟孩子聯繫,然後對孩子父母一方該做的責任和愛都不能少,希望不要讓孩子從小產生孤僻性格,及早的對孩子給予一種作為母親的愛,孩子不能缺失父母任何一方的對孩子的責任和愛,讓其健康的成長!



向陽之美


假如我離婚了沒要孩子。我決不會讓他來贍養我。因為如今的孩子也不容易,又要工作,又要養家。搞不好還有房貸,自己沒被生活壓暈就不錯了。我們的子女都是獨苗一個,沒吃什麼苦。也沒指望他們能贍養我們。只要子女幸福就是我最大的幸福。人們都說養兒防老。看看現在不養個白眼狼就幸運了。還是靠自己最靠譜。大家有和我共鳴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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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在回答你這個問題以前!我絕對是崩潰的。如果孩子的父親,和你同樣這樣一個理由。也不養孩子。你這個做母親的能怎麼辦?在孩子最需要你的時候,

你選擇離開了他門,等你老的時候,你又希望他們回來養活你。儘管說法律上有規定。可你的內心沒有感覺到內疚嗎?這個時候你如何去面對孩子?一句輕描淡寫的話。我的工資收入很低。我養活不了你們。也給不了你們撫養費。我相信你的兒女當時肯定會怒對你。 既然你養活不了我們,撫養不了我們,為什麼還要生我們?

這個時候, 你還能說什麼?你還希望他們給你養老嗎?你也可以一直訴狀,把你的孩子告了。 只是我不知道你這個訴狀到底該怎麼寫。 如果你如實寫的話,你讓法官怎麼去判?難道這個時候你還要做違心的事嗎?弄一份假的訴狀。 去誣陷自己的孩子不孝順不養活你。 你良心何安吶?這時候你還希望孩子能怎麼做?

小編我不可否認的是,你給孩子一條生命。如果沒有你在這個世界上,也就沒有你孩子的今天。 你的確是給了他一條生命。可同時也相當於扼殺了一條生命。為什麼要這樣說?如果,他和你一樣的條件。也養活不了孩子。也拋棄了孩子。他們該怎麼活?你這不等於是在扼殺嗎?不管怎麼樣,總算有一個人還是有良心的。他沒有讓孩子餓死。 而是含辛茹苦又當爹又當媽,把孩子一把屎一把尿的拉扯大。這個時候你希望孩子認你養你。良心上你真的過得去嗎?

所以法律也容納了你這樣想的一部分人。 你們對這個社會沒有貢獻。你們所謂的付出就是,給社會帶來了負擔。 讓更多的孩子失去了,原本應該有的母愛。也進一步的讓人性逐漸的墮落。孩子從小失去母愛。他們會怎麼想?他們真的很想知道。自己的媽媽為什麼拋下他們?選擇離婚。為什麼離婚的時候沒有帶著他們? 因為全天下的孩子,都是被母親哺育的。在一個幼小的孩子內心。他們愛媽媽多一點。 所以這個時候他們最想得到的是母愛。可偏偏這個時候,是母親做了這個選擇。

我也可以很肯定的告訴你。做父親的一定會這樣教導孩子。 將來長大以後千萬不要管你媽媽。你媽媽是一個狠心的人。作為一個父親,他一定會這樣的引導。你說說到時候你還能好嗎?

作為一個離婚媽媽。無論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對孩子的愛也不可以減少。哪怕你省吃儉用,或者說只能每天去和孩子說一兩句話也好。把這份愛這份心意傳達給孩子。在當今的社會里,如果你可以做到省吃儉用。 雖然不能讓你養活孩子,但是給孩子一定的撫養費用。還是可以勉強的。只要你還是愛著孩子。也說不定哪天你們就有復婚了。這不是皆大歡喜嗎?

如果你可以把事情做絕,我也絕對堅信你的孩子,將來絕對不會撫養你。就算是你把他們告上法庭。就算你可以勝訴。那個時候你也感覺不到孩子的愛。最多不過是象徵性給你扔一點伙食費。 不至於讓你餓死。但是小編我堅信,這絕對絕不是你想要的結果。所以現在不要選錯了路。既然已經離婚啦!也要對孩子儘可能付出最大的母愛。 要不然的話有些話可就難說了。

小編我突然感覺有點兒餓了,好啦不說了。

老規矩總結一下:離婚依然是錯。如果復婚無望,你有希望孩子將來可以好好的孝順你。那麼今天無論付出多少,或者是有多麼困難。也要儘自己最大的努力。 付出你可以付出的母愛。哪怕只是一塊糖。一句話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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