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纪委通报!隐瞒武汉行踪,新乡3人被处分!

新乡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纪委,各乡(镇)纪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严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以严明的纪律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党员干部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通报如下:

七里营镇东曹村党支部书记段德捌未如实报告个人曾去过武汉的问题。段德捌于 1 月 14 日到武汉办事,1 月 15 日返回东曹村。在七里营镇政府安排统计上报疫情防控期间从武汉返回人员信息时,段德捌未如实上报自己曾去过武汉的情况,且未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居家隔离的安全措施,在党员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 月 19 日,段德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新乡经济开发区闫庄村党支部委员、副书记闫鸿宽未按要求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问题。闫鸿宽多次接到要求其参与闫庄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后,2020 年 1 月 25 日至 1 月 29 日,在未向新乡经济开发区分包闫庄村的包村干部及该村党支部书记请假的情况下,未按要求及时参与本村疫情防控工作,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 月 21 日,闫鸿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大召营镇后高庄村党员司光保不配合疫情防控卡点工作的问题。2 月 18 日,司光保在进出后高庄村东卡点时,不服从疫情防控期间的有关规定,不配合登记,经大召营镇派出所调查核实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司光保罚款 200 元。司光保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 月 20 日,司光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当前疫情形势出现积极变化,仍需牢固树立防控第一的观念。各级各单位仍处在战时状态,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存在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切实落实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各项防控工作和安排不讲条件、不打折扣,迅速行动、一丝不苟落实到位。对不遵守工作纪律,不敢担当、作风漂浮、推诿扯皮,工作失职渎职等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将迅速查处,严肃问责,以铁的纪律为打赢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新乡县纪委监委

2020 年 2 月 22 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