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单位领导在此期间克扣防疫人员临时性补助怎么办?

油菜花丛小郎中


疫情期间国家有名文规定,不仅不能克扣还要实行奖励,当然有不开眼的,基本上不明智的领导还是很少的。


追梦王


疫情期间,财政部门已经明确表示,对一线防疫人员给予每天300、200元的补助。单位领导会不会克扣防疫人员的临时性补助呢?肯定不会。

首先,这个补助目前只是制订了发放的标准。补助肯定会有,但是还没有发放。也许各地自己有一些临时性补助,这个标准不一,财政状况好的就多,对一线人员重视的就多,其他就没关系;发放的范围也不一样,有的只是给一线医护人员,有的是给所有一线人员,包括公安、交通运输等;发放的方式也不一样,有的是现金,有的是医护防控物资,有的是生活必需品。各地自行发放的补助,也是要按照规定准确发放,不得克扣。如果有克扣现象,及时向当地疫情指导领导小组或者是财政、人社部门举报,现在是非常时期,一举报一个准。

二是单位领导也都有起码政治觉悟和职业道德底线,不会有人傻到在防疫人员补助上面下手。这个临时性补助发放条件严苛,许多加班加点在一线值守的人员,都不在发放范围之列。而且补助发放的方式,肯定是通过工资账户发放,需要单位申报,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机构编制机关、财政部门四重审核,出错的机率极小,也轮不到单位领导作主,更没有办法克扣。如果这笔补助是下发到单位,由单位领导说了算,还有可能被挪用,或者平均发放什么的。如此严苛的发放方式和发放审核程序,要说单位领导还要在这方面想办法,就是太离谱了。


职言管语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基于了解防疫人员“临时性补助多少,由谁发放,什么时候发,怎么发”这个问题来判断是否是因为暂时还没发,还是真正被克扣?最后在说明被克扣后怎么办。

一、防疫人员临时性补助

关于防疫人员在疫情期间的临时性补助,不久前,国家出台了相关规定:
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和《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财社〔2020〕2号)有关规定,按照一类补助标准, 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

根据防治工作性质、风险程度等因素,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分为两类共四档:一类一档、一类二档、二类一档、二类二档。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天300元、200元、100元、50元。

根据上面的文件通知,可以得知在疫情期间,参与的防疫人员每天可以得到50~300元补助。另外,工作人员当日累计工作超过4小时,按一天计算;在4小时及以下,按半天计算。从这点分析,统计工作人员和工作时间都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


二、发放部门及发放时间

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组织实施。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由同级财政部门安排。一般来讲都是有地方财政首先垫付,中央财政据实与地方结算。而且发放时间是和工资待遇一起发放,比如说,一月份的补助二月发,二月的补助三月发。所以,从这点分析,有很大的可能这个临时性补助还没到发放时间。

三、被克扣了怎么办?

目前疫情病毒还没能到清除,有的地区,疫情还比较严重,很多人都在参与疫情的防控和保障工作,对于疫情人员的统计,及补助的发放时间可能会略有延迟。所以建议先从找有关部门了解具体发放时间,再判断是否被克扣了。一旦发现真正被克扣了,可以找当地纪委部门及时举报。
总之,疫情当下,无论是一线医护人员,还是后勤保障人员,都非常辛苦,相信没有人在这个期间敢克扣临时性补助。所以先对发放人员和发放时间做个详细的了解,再判断是否真的被克扣,如果真的被克扣,就及时举报。
希望我以上的分析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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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说职场


这种情况应当向纪委部门反映。正好纪委部门想找几个人开刀,这不是困了有人送上枕头吗?

按照国家规定,对于直接接触排查病例或确诊、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可以按照一类补助标准,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



这一部分钱是由中央财政补助,一般来讲都是有地方财政首先垫付,中央财政据实与地方结算。

另外一个好消息是,《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

也就是说,参加防疫的人员除了中央给予的补助以外,各个地方政府也可以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这些都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

不过,一般来说单位领导也没有这么大的胆子,我们要了解清楚情况,再考虑下一步行动。

第一,对于防疫人员的范围是如何划定的?现在广义参与防疫工作的人员实在是太多了,从普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临时招用的一些保安大叔,在各个社区门口做好人员登记。他们跟在支援武汉一线工作的医务人员工作相比较,确实任务和压力轻一些。他们能否享受到国家补助,这一点还是需要商榷的。

第二,补助发放的周期是怎样的?绝对不可能是一天一发放的。一般来讲,都是根据工资待遇一起发放。比如,1月份的工资在2月份发放。当然有些机关事业单位是当月发放工资的,这些防疫补助跟普通工资又不相同,次月发放没有问题。如果是2月份的补助,3月份发放才是正确的。因此我们也不要太急,现在2月份还没过就要求补助。

第三,财政拨款的时间问题。在疫情防疫期间,大家的主要工作经历都放在如何做好疫情的防控和保障方面,有些补贴补助需要经过复杂的统计、确认才能够拨款发放。特别是这些补助都是有各级财政发放的,汇总起来有快有慢,一般是统一发放。财政拨款不到位的话,一些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也是没钱发的。说不定单位在等待财政拨款呢。


所以,在大家齐心聚力共同防控新冠肺炎的时期,还是建议大家把精力先放在做好防疫上,克扣补贴补助的行为,我们事后弄清楚再向有关部门反映吧。相信只要是违法违规行为,肯定会被严肃处理的。


暖心人社


来来来,拉个名单出来,大家帮你顶上去,绝对包你解决问题,不仅可以要到钱,你的老板还少不了处理,一举两得,敢吗?

疫情期间,国家一再下文,要求各地确保一线防疫人员吃饭有保障、物资有保障、补助有保障,并从国库和党费等渠道拿出资金来,由地方配套资金及时发放给一线防疫人员。同时三令五申不能让一线防疫人员受委屈,不仅如此,各部门还先后下文要求向一线防疫人员倾斜工资待遇、职称政策等,突出提拔一批表现出色的防疫人员。

在这时候,一线防疫人员就是国家重点照顾的对象,是全社会关注的重点,所有的都要为防疫让路。此时如果有人还敢在一线防疫人员投强动土,无异于引火自焚,自取灭亡。我想,你的老板不至于交这点敏感性都没有吧,连这种钱都敢扣,他就不怕被人捅出去吗?

我的感觉,可能是你和单位沟通有问题,也许老板不是不发,而是想晚点一次性发,只是你不清楚而已。如果是这种情况,没有问题。反之,我估计你的老板是想上天。跟着这样的老板不会有什么好前途,还不如趁早举报把钱要回来,然后辞职换单位更好。


80后小公


这种时候你单位领导也太胆“肥”了吧!他是不想做领导了,想到牢房去吃“铁饭碗”吗?当今网络资讯如此发达,只要有人把这事往外一捅,你的单位领导还兜着走吧!

给朋友们分享一下案例。

我一个朋友在乡镇事业单位里上班,前些年里农村农业种植补贴,一位科室负责人,在对农民种植面积统计的时候,他和几个村干部联合把村民的种植面积,扩大数据上报。

然后等到上面的种植补贴款下拨之后,再根本村民的实际面积发放,利用这种扩大面积虚报的方式,每个村差不多都多报了几百亩,总共虚报了好几千亩,套取国家农村种植补贴好几百万。

后来不知怎么回事,这件谎报种植面积的事情,被人捅到县上纪检组去了,很快县纪委派人下来调查此事。

没过多久这个负责人便被检察院逮捕了,最后这名负责人积极主动退脏,认罪态度较好,从轻发落,结果被判四年有期徒刑,也为此而掉丢了自已的工作与前途。

而题主的单位领导,居然敢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克扣防疫人员的临时补助,恐怕是脑子有问题吧,不然绝不会如此“傻”到家呀!

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

按照一类补助标准,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人员,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

敢于公然违反财政部、卫生健康委的通知,说实话在疫情防控的风口浪尖,上级三令五申,要保障各级疫情防疫人员补助,只要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做出这种傻事。

所以,应该是题主与单位领导在交流沟通上出现了问题,从而误解了单位领导的真实意图,这种可能性应该是很大的。

通常来说,单位领导是不会拒绝支付这笔补助费的,因为这笔费用将会由中央财政补助,但是题主的单位有可能会延迟支付这笔补助。

因此建议题主再找单位领导,好好谈谈有关防疫人员的临时性补助问题。如果单位领导明确拒绝支付,那可以直接向当地防疫指挥部反映此情况,相信很快便会得到解决处理。

好了,我就简单的分析到这里,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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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哪家单位领导?怎么克扣的?能不能把情况说的再具体一点。

你要确认是不是事实,有没有依据,千万不要情况没弄清楚就胡说八道,那就属于没事找事。

所以我宁愿相信这是个假设性的问题。如果真敢在这个特殊时期克扣防疫人员临时性补助,那胆子也太大了吧?

首先,临时性补助标准是多少。

国家通知规定,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

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

同时,对参与一线救助的医护人员发放的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除了中央财政补助之外,各地还根据自身实际,出台了相关补助措施。

比如:

广东:省慈善总会向421名参加抗疫一线的广东医疗队队员每人发放1万元补助金,并向队员家属各发放慰问金6000元。同时,拨付670万元用于广东省内收治确诊病例的31家医院一线医务人员工作补助,拨付428万元用于92家省级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疾控中心一线防控人员工作补助。

安徽:给予每人6000元的一次性慰问补助。

山东:对赴湖北参加疫情防治的人员,按照每人每天200元的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对省内参加疫情防治一线人员,按照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

江苏省:职称评审向防控一线医护人员倾斜,不受学历、资历、论文等限制,直接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

海南海口市:对支援湖北医护人员每人给予一次性慰问金1万元;对在防控工作中感染新冠肺炎的医护人员,给予一次性慰问金2万元。

其次、临时性补助是怎么发放的。

如果是中央财政拨付的临时性补助,其发放程序是这样的:

地方上由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人社部门、财政部门按月审核,报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计汇总后,每月10日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审核并报人社部和财政部审定后,由同级地方财政先行垫付,最后由中央财政据实结算。

各地方又是如何拨付到各单位的呢?

一般都是专项经费专款专用,按照规定,临时性补助由单位负责统计,市卫健委负责审核汇总后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补助资金。

根据以上两点,我们应该非常清楚,无论是中央财政拨付的“临时性补助”,还是各地方新增的一些补助,标准是明确的,信息也是透明的,相信每个人都能够从网上查看到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哪个单位还敢克扣防疫人员的临时性补助呢?难道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吗?

如果真有,比方说名单上报的时候弄虚作假,或者漏报、少报等,在个人提出异议未得到解决的情况下,那不妨曝光出来,这就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单位自身是不是有额外的临时性补助?如果是这种情况,那由各单位制定标准,按标准发放即可,也就谈不上什么克扣不克扣了。


喻派职言


抗疫如同打仗,如果有有胆敢在此关头顶风作案克扣“军饷”那么可以把这个情况向纪委和监管部门反映,看看国法的这把刀够不够快,当然的希望抗疫人员要继续发扬大无畏精神不要有过多的思想负担继续奋战在抗疫的各个战场上,被克扣临时性补助的事国家和政府会给大家一个交代的。


唐民兵


我是湖北省通城县人民医院的普放技师。我们医院是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我们上发热门诊班和床边照班和接触新冠肺炎病人,我们的工作性质完全符合一线人员的标准。但是我们医院把我们归类为2线医护人员,把CT技师归类为一线医护人员。其他县级医院把普放技师都归类为一线医务人员。你说对我们是不是很不公平。同在一片天待遇却不一样。希望广大网友多帮我转发下。我相信公理之在人间。


用户50563836828


防疫人员临时性补助是财政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审计机关对该资金使用是要进行审计的,在这非常时期,应该没有领导敢私自克扣,很有可能是暂时未发放,因为中央只是给了发放防疫人员临时性补助政策,具体发放范围没明确和细化,比如哪些属于防疫人员,志愿者算不算,研究制定防疫政策方案的算不算,防疫人员工作未到位的发不发放,比如做了半天的算不算,如何审核防疫人员临时性补助防止虚增,等等,稍一不慎,发放不公平,既会浪费财政资金,也会损害广大防疫人员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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