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我单位有一年满60岁的男员工,其本人没有申请辞职,但已基本丧失劳动力,单位该如何处理?

用户65262218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直接终止合同,办退休就可以了,为啥还要留着?

没给交社保?如果当地超龄没法补费了,那就让他去法院起诉单位,赔一笔经济赔偿就行了。


人社宝


说实话题主的这个问题,宜早解决处理为妙!否则,用人单位后患无患!

60岁的员工,按正常程序应当办理退休了!可是公司为何没有给其办理呢?

最大的可能性就是用人单位,没有为这名员工按时购买缴纳养老保险,以至于这位员工到了60岁,无法领取养老保险金。

所以公司也没有主动辞退他!

而该名员工为什么没有主动辞职呢?

其实该名员工也正在等待用人单位为自已解决,退休之后的工资。如果公司不解决,那此人肯定会一直留在单位里,他绝不会就此离开!

所以,此事的核心就是因为退休养老金的问题,只要退休金问题解决了,此人自然就会离职了!

因此,这里可能有两种情况。

1、此人一直在用人单位工作,但用人单位却从来没有为其购买养老保险。

如果是这种情况,那用人单位只能按照《劳动合同法》来进行解决处理。

第一,为其补缴社保。

都在以前是可以补缴的,现在多个地方,都已不再能补缴社保费了!

因此,这就只能为其支付无法补缴社保的经济赔偿金。

第二,为其支付无法补缴社保的经济赔偿金。

这里必须是以该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来计算,不能只按15年的最低标准了。

例如该名员工在单位工作了30年,则必须要赔偿30年的社保缴费。

而社保赔偿通常以每年应该缴纳的费用,作为经济赔偿。通常是该名员工的三个月工资。

第三,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

由于该名员工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理所应当退休,彼此之间不存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公司不必纠结。

2、如果员工只是中途来到该公司,公司也为其缴纳了社保,但是由于没有达到15年的最低标准,该名员工无法领取养老金。

如果是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就应当按国家规定予以退休处理。

至于没有达到最低的缴纳社保的年限,而无法领取养老金。这只能由该名员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自行缴纳剩下的几年社保。直到缴满15年后,用人单位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所以用人单位应当主动与该名员工协商处理,彼此之间尽快达成一致意见!该支付的赔偿必须支付,不然一旦法律程序,可能公司将支付更多!

好了,我就简单的分析到这里,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帮助。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一点帮助。若有兴趣,可以关注【视职场】,将会带给你更多的职场知识,帮助你解决职场困惑。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看法与观点!

【视职场】青云计划获奖者,优质职场创作者,一个有着20年职场生涯的老司机,专注分享职场知识,解决职场困惑,建构职场关系!

~~~分享职场知识,快乐职场人生,感谢你点、评、分、转、收!


视职场


男职工年满60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就自动终止,单位就可以通知员工退休回家,而你们单位一位年满60岁的男职工丧失了基本劳动能力却没有收到单位让他回家的通知,单位仍然认同他继续上班,说明单位肯定有一些问题没有给他处理好,无法让职工回家养老。


第一,单位没有给他交社保或交的社保年限不够,回家后无法正常享受养老金。

由于一些单位在员工参加工作以后没有及时交纳社保,导致员工到了退休年龄没有社保或者交社保的年限没有达到员工工作年限,使员工无法享受退休后的养老金或养老金不足。

如果单位一直没给员工交纳社保,就要按照相关规定给员工进行补偿。如果已经给员工交了社保,但由于中断没有按照员工工作年限交够,单位有义务去社保部门把员工的社保全部补齐。


第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是由于在单位工伤所致,单位又没有给他相应的补偿。

60岁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而单位又默认其可以继续上班,说明应该是这个员工在单位工作期间的工伤导致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虽然通过治疗还能继续工作,但单位应该给员工的工伤补偿却没有给,所以员工只有继续上班来领工资用来养活自己。

如果是这种情况,单位也应该想办法尽快处理,因为拖得越久,对单位将越不利,单位还有过河拆桥、卸磨杀驴之嫌,所以单位应该和员工商量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方案,让员工拿到补偿顺利回家养老,也为单位解决掉后顾之忧,一举两得。


总之、单位默许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还继续在单位工作是不合法的,单位有责任处理好员工的相关问题,让给单位出过力、达到退休年龄的员工顺利回家养老,安度晚年,别让员工对单位寒了心。


姜怀坦


对于单位已经年满60岁的员工,其本人没有申请辞职,但已基本丧失劳动力,单位该如何处理?这又是职场中遇到的另一种难题,其实只要单位遵纪守法,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来处理,能够依法办事,处理起来是不难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如果这时终止劳动合同,是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但是对于已经达到60岁的员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应当是是否为员工缴纳应当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社保法的规定,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那么用人单位是要受到追责的。

如果用人单位按照相关的规定,为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的,而且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及以上的,用人单位有责任协助为员工办理退休,办理退休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已经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这对用人单位来讲才算是依法办事,遵纪守法;如果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了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但是用于员工的原因,在单位工作时间不长,虽然年满了60周岁,但是养老保险不足15年,无法办理退休手续。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做好该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终止劳动合同也是合法的,并帮助该员工办理好社保关系的转移或是征求本人的意见,协助办理退保等,做到仁尽义至,让员工走的开心,走的欢心,同时也可以提高用人单位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如果该员工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以后,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导致该员工虽然达到了60岁,但是由于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而导致该员工无法办理退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按照员工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而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是赔偿员工在该单位工作期间的经济损失,即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标准工资或者双倍的赔偿;二是为员工补缴在本单位工作期间没有缴纳的社会保险,补缴完成后达到法定的退休条件的,协助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如果用人这样操作了,也叫后知后觉,也能够得到员工的理解和支持。

总之,单位这个员工虽然已经年满60周岁,或者说已经丧失劳动能力,但是员工在年轻时,也是为用人单位作出了贡献的,符合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的,除了依法办事以外,还应当讲道义,讲法制,只要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为员工着想,真心实意尊重员工,处理起来也是比较方便的。


帮兄爱唱歌


遇到这样的事情,对于公司来讲就有点让人头痛了,不管基于什么原因,公司多少都需要出一笔费用的,所以还是建议尽早处理,越早处理对公司来讲更有利。为此公司要处理好这件事情,还是只能一分为二的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

  • 该员工自入职公司后,公司就正常为该员工购买了社保,该员工现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其社保缴纳年限因个人原因现不足15年的,不具备正常退休条件。

  • 该员工入职当月起,公司为其缴纳部份年限的社保或者根本就没有为其购买社保,责任完全在公司一方的情形。

针对以上二种情况的任何一种情况,公司都应该慎重处理。

现在针对两种情况分开讨论,具体如下:

01.自该员工入职当月起,公司就已经依法为其购买了社保。

如果公司依法依规为该员购买了社保,但是在该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其累计缴纳年限还不足15年,不具备退休条件。

而该员工现已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即已经不适合继续在公司工作,为此公司可以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为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并中止与其劳动关系。而且公司这样的行为是合法的。只是出于人道主义或感谢员工多年贡献的基础上,可以提供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助,并帮助其将社保转移到该员工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由本人继续缴纳满15年后,再自己办理退休即可。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男性员工的退休年龄为60岁。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内容中,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02.该员工入职当月起,公司为其缴纳部份年限的社保或者根本没有为其缴纳社保的情形.

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形,而且是因为公司未购买社保或缴纳年限不够等因素而造成的,那么公司此事就脱离不了干系,现在该员工已达退休年龄,而且已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公司就应该为其负责,至少保障其离职后能够维护其基本生活。

方法一:

为此针对这样的情况,建议公司可以将该员工的已缴纳的社保转入户籍地,如果在公司期间没有购买社保,可以在其户籍地一次性为其缴纳满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令其现在就可以正常享受退休生活,离职后回家养老去。

城乡居民养保险缴纳费用暂不受年龄限制,虽说该员工已年满60岁,但在户籍地一样可以为其重新购买养老保险和医保等。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纳标准分为12档,从200元/年-5000元/年可以选择不同的缴费标准,具体协商而定。

  • 按200元/年缴费档次一次性缴纳满15年,其费用:200元*15年=3000元。

  • 按1000元/年缴费档次一次性缴纳满15年,其费用:1000元*15年=15000元。

  • 按2000元/年缴费档次一次性缴纳满15年,其费用:2000元*15年=30000元。

具体缴费档次可以同该员工及家人进行协商,达成协议后即办理社保转移或费用缴纳即可。当解决后顾之忧后,再解除劳动关系就合情合理了,也能一次性了解此事。

方法二:同该员工及家人协商,通过一次性补偿费用的方式,彻底了断此事。

通过与其员工本人和家属一起协商,公司一次性补偿费用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做好相应的协议并一次性了解此事。

不过本人倒认为,为其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到户籍地,并为其一次性缴纳满15年,让其按月领取退休待遇对公司,对员工本人来讲可能更具有操作性。而公司这样做的原因就是因为其未按规定及时办理社保造成的。

综上所述:年满60岁的男员工,已基本丧失劳动力,对于这种情形公司应该尽快处理,越往后拖对公司存在越大的风险,所以尽早处理越好。现在的情况如果公司有依法依规为其购买了社保,那按正常退休为其办理退休,中止劳动关系即可。如果没有购买社保,那么公司肯定会为此支付一笔费用,毕竟公司违法在前。

作者简介:阿良姜-专注于职场领域的优质创作者,通过自己的视角观看职场,分享职场快乐。有兴趣朋友可以【关注】我,我将持续为大家提供最新职场资讯。

阿良姜


楼主你好,工作单位有一名年满60岁的男性员工,本人没有申请主动辞职,但已经丧失劳动能力,单位该如何处理呢?如果说已经到达年满60周岁,那么很明显已经具备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实际上对于具备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这个劳动合同关系是自动解除的,也就是说作为企业单位来说,无需经过本人提出的辞职,或者说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实际上法律层面上它已经是自动解除了我们的社保关系。

所以说在这样的前提下。作为60岁的男性员工,更多的就应该享受到养老金的待遇,当然享受养老金的待遇,除了具备法定的退休年龄之外,实际上还要具备另外一个条件就是自己的养老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一定要满足15周年的缴费要求,只有满足15年以上的缴费要求,那么才可以正常的办理退休,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待遇。

所以通过自己的企业单位去办理退休都可以了。当然如果说自己的累计缴费年限没有满足,15年再加上企业单位和自己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够享受到养老金的待遇的,我们只能够选择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自主参保,我们的基本养老保险,直到自己的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周年以上,那么才可以正常的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


社保小达人


到了退休的年龄就应该退休,其实这个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候都能够看出,因为我们劳动合同是三年,只能说公司考虑不够周全。

丧失劳动能力来说,除非公司可以养他,公司一直不让他做事,给他买一套房给他办养老金,当然这一切都是不可能的,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只要过了60岁还不退休的话这样可能会要负相应的责任,所以他要退休的年龄,退休这件事,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样也是维护这个人的合法权益,因为人的年龄大了。

国家的法律没有人可以违背,但是如果公司可以看在即为公司做事的份上,付出辛劳,公司可以给他一笔补偿金,让他退休回家。不然的话,如果出了问题,公司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且到了60岁有没有丧失劳动能力,这方面的技术再过硬,也不能再继续为公司工作。

按照他的话讲,他自己就是如果他不愿意走的话,那么公司就根据两个人情况能协商,并且人家在公司那么久,如果直接让他辞职的话,公司可能也过意不去,给他一定的补偿给他一定的空间,然后让他回家的了。

如果人家不愿意回家,可以做法律程序,按照他的合同来走,该退休的时候一定要退休,不可能待在工厂什么都不做。如果他在工厂造成的损失,工厂被造成的损失,他们要相互做弥补,弥补之后,按照法律程序走,除非工厂可以一直养着他,把他当成家人,不然的话他就应该离开。

无论什么原因还是什么人,到了退休的年龄一定要退休,因为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只要我们还在这个世界上,都应该珍惜自己的身体,珍惜自己的生命。


酒店客房管理


爱学习爱分享,大家好!

说实话题主的这个问题,宜早解决处理为妙!否则,用人单位后患无患!

60岁的员工,按正常程序应当办理退休了!可是公司为何没有给其办理呢?

最大的可能性就是用人单位,没有为这名员工按时购买缴纳养老保险,以至于这位员工到了60岁,无法领取养老保险金。

所以公司也没有主动辞退他!

而该名员工为什么没有主动辞职呢?

其实该名员工也正在等待用人单位为自已解决,退休之后的工资。如果公司不解决,那此人肯定会一直留在单位里,他绝不会就此离开!

所以,此事的核心就是因为退休养老金的问题,只要退休金问题解决了,此人自然就会离职了!

因此,这里可能有两种情况。

1、此人一直在用人单位工作,但用人单位却从来没有为其购买养老保险。

如果是这种情况,那用人单位只能按照《劳动合同法》来进行解决处理。

第一,为其补缴社保。

都在以前是可以补缴的,现在多个地方,都已不再能补缴社保费了!

因此,这就只能为其支付无法补缴社保的经济赔偿金。

第二,为其支付无法补缴社保的经济赔偿金。

这里必须是以该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来计算,不能只按15年的最低标准了。

例如该名员工在单位工作了30年,则必须要赔偿30年的社保缴费。

而社保赔偿通常以每年应该缴纳的费用,作为经济赔偿。通常是该名员工的三个月工资。

第三,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

由于该名员工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理所应当退休,彼此之间不存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公司不必纠结。

2、如果员工只是中途来到该公司,公司也为其缴纳了社保,但是由于没有达到15年的最低标准,该名员工无法领取养老金。

如果是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就应当按国家规定予以退休处理。

至于没有达到最低的缴纳社保的年限,而无法领取养老金。这只能由该名员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自行缴纳剩下的几年社保。直到缴满15年后,用人单位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所以用人单位应当主动与该名员工协商处理,彼此之间尽快达成一致意见!该支付的赔偿必须支付,不然一旦法律程序,可能公司将支付更多!

希望能够帮到你!!


江西阿利vlog


谁认定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者那个组织?据我所知只有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有权鉴定。司法鉴定不作为劳动争议裁决的依据。满60周岁,只是劳动关系终止(劳务关系还可继续),看这样也是公司不想继续聘用了。如果没有工伤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申请仲裁,公司肯定会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等需要支付。


丑个卷儿


看到挺多人在说企业没有为其购买社保,老员工就该退休之类的话,忍不住提个不同的意见:“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老员工有老员工的好。

抛开60岁为什么还不退休这个点。很多人在说是企业在为员工购买社保的过程中出现了少买、漏买、甚至没有买的问题,导致员工无法领取到退休金的问题。

个中情况,提问的人没有说清楚,我也不好瞎猜瞎答,只能换个角度聊聊。

一、首先你要相信,没有人会比老员工更想要单位变得更好。

毕竟已经是60多岁的人,在现在过了35岁就能以找到工作的时代,60岁的老员工至少为企业也是勤勤恳恳工作了二三十年的。

他的一生早就和这家单位绑的死死的,单位好则他好,单位差则他差。

没有人会比他更纯粹、更直接的希望单位变得更好。

二、对待老员工的转岗处理要慎重,起到千金买马骨的作用

如果仅仅是因为员工年龄大了,不再符合岗位需求,失去了相应劳动能力,就开始打主意让其待岗,甚至逼他主动离职。

这样的做法只能让人心寒。

尤其是对现在公司里面年龄40岁左右的中流砥柱那一批人而言,老员工的今天就是他们的明天。

你对老员工的处理方式直接决定了他们以后的积极性和态度。

所以对待老员工的处理一定要慎重,起到千金买马骨的作用。

三、家有一老,如有一宝,适人适岗,才是王道

虽然都是对不再适应本职工作的员工要加强岗位培训或者转岗到其他岗位上去,但是我们都知道60岁高龄,要再去一线搞什么工作都是空谈。

对于这样的老员工,虽然年龄老去,思维不再灵敏,但是几十年的工作经验仍在,那是多少钱都换不来的,几十年的识人阅历还在,几十年的资历还在,可以不用再顾忌很多面子上的东西。

这样的人最适合的就是去搞一些安全生产督查、纪律监察之类的顾问类的事情,赤诚之心会让尽心尽职的帮单位,几十年的经验不浪费能查漏补缺,同时临近退休的年纪也不用再顾忌什么,不怕得罪人。

这样的老员工不正是单位的一宝?

所以总结来说,适人适岗,才是王道!

不讲大道理,分享职场干货,拿之即用,请关注“经管励志书籍评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