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中日、中韓“雲庭審” 上海法院兩起“跨國”調解成功

中日、中韓“雲庭審” 上海法院兩起“跨國”調解成功


中日、中韓“雲庭審” 上海法院兩起“跨國”調解成功

一方遠在韓國,因還款逾期,被銀行訴至法院。中韓兩地在線調解促進糾紛便捷化解。


一方遠在日本,而另一方當事人卻在上海,中日雙方相隔千里最終“握手”言和。


“不用回國就解決了問題!真的很方便。”一場場“跨國”調解的背後,體現著網絡庭審的高效、安全與便捷。


地點: 上海 ⇄ 韓國


一名韓國人貸款後逾期未支付本息,被銀行訴至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浦東法院)。適逢新冠肺炎疫情,而被告又身在韓國,且因其是外國人,委託訴訟代理人的公證認證程序較為繁瑣,需要大使館出具公證書等手續。


中日、中韓“雲庭審” 上海法院兩起“跨國”調解成功

2月24日下午,案件主審法官、上海浦東法院副院長包曄弘通過“雲間網絡庭審系統”在線審理了這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並促成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調解結束一小時後,被告即履行完畢所有付款義務。


1月15日,最高法院啟動了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本案系試點工作實施後,上海浦東法院首次適用獨任制審理的普通程序案件,也是上海浦東法院首次實行裁判文書電子送達的案件。


還款逾期,一韓國人被銀行訴至法院


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訴稱,張先生是韓國人,系某機械製造(上海)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5年10月16日,該行與被告張先生簽訂了一份《個人汽車消費借款及抵押合同》,約定原告向被告發放貸款人民幣38.53萬元,貸款期限自2015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23日,雙方還就貸款利率、還款方式、違約責任等一併進行了約定。

同日,原告還與某機械製造(上海)有限公司簽訂抵押合同,由該公司以其名下車輛向原告提供抵押並辦理了抵押登記,擔保範圍為貸款本金及其利息、罰息和為實現債權、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等。

因被告違約未付本息,原告遂向上海浦東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張先生歸還本息、逾期利息以及律師費,並對某機械製造(上海)有限公司進行財產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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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間”審理,跨國調解促進糾紛便捷化解


由於本案屬於涉外金融商事案件,上海浦東法院適用普通程序進行審理。因本案系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法律適用較為明確,符合《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實施辦法》第16條第2款“基層人民法院審理的事實不易查明,但法律適用明確的案件,可以由法官一人適用普通程序獨任審理”之規定,遂對本案採取獨任制審理。該案也是上海浦東法院首次適用獨任制審理的普通程序案件。


案件受理後,法官通過合同中預留的聯繫方式無法聯繫到張先生,後經查詢被告公司企業年報,通過該公司財務電話才間接與被告張先生取得聯繫。考慮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且被告張先生作為外國人,委託訴訟代理人所需手續又較為繁瑣,需要大使館出具公證書、經相關機構認證、將授權材料遞交給法院等手續,法官遂建議雙方當事人通過在線視頻調解的方式解決糾紛,雙方當事人均表示同意。

中日、中韓“雲庭審” 上海法院兩起“跨國”調解成功


2月24日下午兩點,即與張先生取得聯繫的次日,這場跨國遠程視頻調解順利開始。主審法官與雙方通過“雲間網絡庭審系統”密切溝通,希望在確保金融債權及時實現的同時,便利外國當事人,減少後續費用的產生。


最終,被告同意一次性歸還所欠本息,原告也表示願意免除律師費用,並及時解除對被告公司的查封。調解結束一小時後,被告即履行完畢所有付款義務。

中日、中韓“雲庭審” 上海法院兩起“跨國”調解成功


庭審中,張先生對紙質調解書能否送達至韓國提出疑問,經法院釋明,根據《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原被告雙方一致同意本案調解書以電子送達方式進行送達。2月25日,法院通過電子方式送達雙方當事人,這也是上海浦東法院首次實行裁判文書電子送達。


地點: 上海 ⇄ 日本


一方遠在日本,一方身處上海,相隔千里也能“握手”言和。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二中院)運用在線審理系統成功促成一起涉外商事糾紛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


中日、中韓“雲庭審” 上海法院兩起“跨國”調解成功

這是一起國際貨運代理合同糾紛上訴案,原定於春節後開庭審理,但疫情來勢洶洶,出於防疫需要以及當事人的申請,上海二中院決定延期審理此案。


雖然開庭時間延後了,但法官的工作並沒有暫停。由於本案糾紛時間跨度大,且係爭款項涉及美元、歐元等多種貨幣,案情較為複雜。


中日、中韓“雲庭審” 上海法院兩起“跨國”調解成功

承辦法官邵美琳仔細閱看卷宗,並反覆與各方進行溝通交流,使雙方對係爭款項的本金金額基本達成共識,剩餘矛盾焦點集中於利息損失、匯率的計算標準及方式。


為妥善解決糾紛,邵美琳法官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及中國銀行等相關部門瞭解外匯存款利率的政策及文件規定,並依此引導雙方縮小認識差距。


此時,當事人也表達了迫切希望進行審理解決糾紛的願望,但又苦惱於受疫情影響短期難以回滬。邵美琳法官隨即向當事人介紹了在線審理這一方式。


中日、中韓“雲庭審” 上海法院兩起“跨國”調解成功

當天,1個多小時“線上”審理順利,最終雙方當事人在法庭的主持下成功達成調解合意。


為了充分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向雙方當事人充分進行告知後,利用在線審理系統內的筆錄電子簽名功能,法庭當場在審理筆錄中製作了調解協議,並通過系統完成遠程電子簽名,根據法律規定調解協議即刻生效。


中日、中韓“雲庭審” 上海法院兩起“跨國”調解成功

“不用回國就解決了問題,真的很方便。”當事人由衷為這場在線調解點贊。



來源|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文字:王朝輝、翟珺

攝影:葉璐、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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