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湖南省發改委: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按原到戶電價95%結算

三湘都市報·新湖南客戶端2月26日訊(記者 卜嵐)今日,記者從湖南省發改委獲悉,為支持企業復工復產,《關於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已於近日印發。《通知》指出,除高耗能行業用戶外,現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它電價、大工業電價的電力用戶(含已參與市場交易用戶),電網企業在計收電費時,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

《通知》明確,對疫情防控期間暫不能正常開工、復工的企業,放寬容(需)量電價計費方式變更週期和減容(暫停)期限,電力用戶即日可申請減容、暫停、減容恢復、暫停恢復。申請變更的用戶不受“暫停用電不得小於15天”等條件限制,減免收取容(需)量電費。對於疫情發生以來停工、停產的企業,可適當追溯減免時間。

因滿足疫情防控需要擴大產能的企業,原選擇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繳納容(需)量電費的,實際最大用量不受合同最大需量限制,超過部分按實計取。為疫情防控直接服務的新建、擴建醫療等場所用電需求,免收高可靠性供電費。

此外,疫情防控期間,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用電,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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