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關於金錢與幸福關係的國際權威研究結論


你肯定聽過兩種彼此衝突的不同論調:“錢可以買來幸福,寧在寶馬車裡哭,不在自行車上笑。”或是 “錢不可能買來幸福,人生中與幸福相關的最重要事情,譬如健康、親情、以及孩子的笑容都是錢買不來的”。


關於金錢與幸福關係的國際權威研究結論

絕大多數人可能都並不知道的是,關於金錢與幸福之間的關係是最近二十年西方行為經濟學(Behavioral Economics)研究中的一個重要課題。很多西方權威機構已經做出了不少這方面的科研結論,其中的領軍人物包括2002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美國普林斯頓大學的心理學與經濟學教授,丹尼爾.卡內曼教授(Daniel Kahneman);2007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美國芝加哥大學的經濟學教授,理查德.塞勒教授(Richard Thaler)等等。

關於金錢與幸福關係的國際權威研究結論

在本篇裡JW彙總一些最近十年來這個主題方面的研究成果,分享給也對金錢與幸福關係感興趣的朋友。


§1. 普林斯頓針對45萬人的研究

在2010年9月期的PNAS上(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 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刊。PNAS創刊於1914年,與Nature、Science齊名,是被引用次數最多的綜合學術期刊之一),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普林斯頓大學心理學與經濟學教授丹尼爾.卡爾曼(Daniel Kahneman)與其同事Angus Deaton一起發表了一篇後來被大量引用的論文 《High income improves evaluation of life emotional well-be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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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論文背後的研究對象包括了整整45萬美國人 (基於蓋洛普,Gallup的調研和數據採樣)。通過研究,卡爾曼教授和其同事認為,對於個體切身感知到的幸福感而言,一個重要的影響因素是個人收入要能達到年均75,000美金。

(原文:“The effects of income on the emotional dimension of well-being satiate fully at anannual income of $75,000。”)。

這次研究第一次對於金錢與幸福的關係提出了明確的定量化結論。感興趣閱讀論文的朋友可以在後臺聯系JW,論文原文的PDF可以分享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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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普度大學對170萬人的研究

在卡爾曼教授的研究成果發表之後,圍繞這個主題時代週刊(Time)、福布斯雜誌(Forbes)、以及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等都紛紛推出了與此相關的系列報道。在一段時期內,個人每年要賺到$75,000才會幸福成為了美國的一種流行說法,以及大家職場奮鬥的一個定量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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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基於類似的研究思路,美國普度大學(Purdue University) 的研究人員在著名學術期刊Nature的子刊《Nature Human Behavior (人類行為研究)》上發表了另一篇研究報告《Happiness, income satiationand turning points around the world》

在2018年的這次最新研究裡,作者收集到的數據規模比2010年普林斯頓的研究增大了很多。數據採集方面整整涵蓋了全球164個國家的170萬人口。這一次的研究在一定意義上驗證了卡爾曼教授的研究結論 — 也就是說,雖然好萊塢電影或HBO美劇總在宣傳那些千萬、或億萬富翁們的“奢華幸福”,但在真實生活裡獲得幸福其實並不需要那麼多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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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對涵蓋170萬人調研數據的統計分析,普度大學的研究人員認為,大概每年6萬-7萬美元的個人年收入就可以讓人們獲得一種感知上的幸福感;而如果個人年收入能夠達到9萬5千美金,則人們對自身整體生活就會有傾向於很幸福的評價。

另一方面作者也指出,一旦越過了個人年收入9萬5千美金的臨界點,即使再增加收入,對幸福感而言,其實已經不會造成太大的影響。換句話說,在錢與幸福的關係上,並非人們通常假設的“越多越好”,這裡並不存在線性遞增關係。

原文:“It’s been debated at what point does money no longer change your level of well-being. We found that the ideal income point is $95,000 for life evaluation and $60,000 to $75,000 for emotional well-being.”)


關於金錢與幸福關係的國際權威研究結論

§3. 避免“不幸福”的研究結論

其實無論2010年普林斯頓大學的研究,還是2018年普度大學的研究,與其說研究人員得到了一個“賺到多少錢,就可以獲得幸福”的定量化結論,不如說是得到了一個“賺到多少錢,就可以避免不幸福”的定量化結論。

無論是2010年的7萬5千美金,還是2018年的9萬5千美金(考慮到通貨膨脹,兩次研究得出的結果其實是較為接近的),這個水準的個人收入在美國已經可以確保充足的生活花費(食物、衣服等方面);不錯的居住條件(房屋租金或貸款);覆蓋了子女教育的一般開銷(9萬5千是針對個人收入,家庭情況下要翻倍);以及文化娛樂方面的支出(作為參考,美國電影票的票價一般在5美元-15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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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講,當收入低於一定水平,無法覆蓋生活費用時,無論怎樣喝”心靈雞湯”人們都會感受到強烈的不安全和焦慮感。而在這種負面情緒下,人們不可能感受到幸福。但當年收入超過了一定水準,物質生活得到較充分滿足後,在收入和幸福之間就會呈現出明顯的“邊際效應遞減”。舉例而言,年收入從1萬美金提升到10萬美金,可能真會給人帶來幸福感3-5倍的提升;但年收入從10萬美金提升到100萬美金,幸福感的提升已經可以忽略不計。


超過了臨界點之後,對幸福感提升更為重要的就是另外一些因素,包括家庭成員間的和諧關係,對社會志願活動的積極參與,以及在藝術或科技等方面的興趣與愛好等等。


關於金錢與幸福關係的國際權威研究結論

這些權威研究似乎驗證了一句俗語 — “錢並非萬能的,但沒有錢卻是萬萬不能的。” 中美兩國發展水平差異很大,美國結論中的75,000美金或95,000美金對我們只有參考價值,但其中引申出的一些思考,卻可以幫我們形成一個相對理性和健康的金錢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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