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結婚男方買的房子要不要寫女方的名字?

潘靈聰


要區分不同的情況:如果這是一個感情諮詢,你愛的人有沒有一套房子重要?有。那就去證求愛人的意見,如果對方願意,就寫上。如果你不確定,那就試想一下,失去了這個人你住這個房子會更快樂嗎?如果不會,那回到第一條。或者你有無限的財力可以買很多房子,那就更不糾結是否為了心愛的人,割捨出自己其中一份財力。畢竟,對方選擇你是看的綜合條件,並不是因為你身無分文而看上你的。且在現實生活中很難把一個人同他的背景、家庭,身份剝離開來。如果你並不愛這個人,或者是跟這個人比,你愛財產更多,那就寫不寫名字無所謂了。

如果這是一條法律諮詢。如果雙方都有財力,那麼建議婚前都各自買房。不糾結於寫誰的名字,誰買的寫誰的名字。不高興了就叫對方滾出去。如果有貸款各自還貸。這樣離了婚也比較方便清算。最好提前諮詢律師,婚前做財產公證,這樣清楚明白。理性中透著成年人的穩妥。愛與激情少了些,但是不拖泥帶水,以後過日子會少很多關於財產的爭吵,也不失為一種安全的做法。

以上,看您的選擇了,因為不能預知未來,所以當下你不管選擇哪一條路,放在人生長河中都不一定是對的路,但如果作出了自己的選擇,就要堅定捍衛自己的想法,不後悔,勇敢向前走。


yoyo百色千語


這是一個非常現實而且是當下相當熱門的一個話題,關於要不要在房產證上加上對方的名字,男女雙方實際上是有相當大分歧的,畢竟現在離婚率這麼高,如果婚後感情不和,導致離婚,夫妻財產分割的問題也相當令人頭疼。

對於這個問題,男方肯定認為,既然房子是我買的,那麼房產證上就不應該加上女方的名字,除非女方願意婚後共同還貸。

而女方則會這樣認為,既然你愛我,就應該無條件在房產證上加上我的名字,我把我的一生都交給你了,以後還要給你生兒育女,憑什麼房產證上不加我的名字?!

真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下面我站在一個客觀的角度來回答這個問題。

首先,我們應該明白,現在20多歲結婚的男性,能夠自己全額買房的,幾乎寥寥無幾,不是誰都是人中龍鳳,一畢業就能賺到一大桶金,也不是誰一進入社會就能挖到金元寶。其實我們都知道,大多數人結婚買房,都是靠父母贊助,起碼有相當多一部分是靠父母資助。在我們這樣一個小縣城,買一棟100平的房子少則五六十萬,多則七八十萬,即便首付20萬,那也是父母辛辛苦苦幾十年的積蓄。試想,就這樣把父母辛辛苦苦的積蓄分攤一半出去,不要說男方自己心裡不樂意,男方的父母恐怕也不同意吧。

但話又說回來,既然女方把自己都交給了你,房產證上又不加她的名字,那就顯得太不像一家人了,女方心裡肯定也有情緒:“看來你不是真的愛我。”加也不是,不加也不是,那麼到底該怎麼辦呢?

其實,這個問題的關鍵真不在男方這裡,而完全在女方。因為男方已經為婚姻有所付出了,那就是買房,房子是夫妻共同所居住,是夫妻共同的家,這個時候還得靠女方自己來解決這個問題。如果女方一來就說“你愛不愛我?愛我就加我的名字,不愛就不加”,這當然是大錯特錯的,很容易把夫妻關係搞僵。最明智的做法是,女方主動向男方提出婚後兩人共同承擔剩餘的房貸。或者,如果女方經濟允許,完全可以陪嫁一輛車。這樣的話,男方就沒有理由不在房產證上加上女方的名字了。

所以說,今後你娶到一個怎樣的老婆,這件事幾乎可以影響你的整個人生。成功的男人背後大多都有一個成功的女性。如果你的老婆在這個問題上就抱著“愛我就加,不愛就不加”的觀點,那麼就有你的苦頭吃了,你的婚姻應該不會太美滿。


路漫漫兮


結婚男方買的房子要不要寫女方的名字?

男方既然有此困惑,那麼下面就讓我來替你解憂。

根據《物權法》規定,房產證上有誰的名字,誰就擁有該房子的產權,誰就是該房子的主人,男方結婚全款買的房子,如加上女方的名字,屬於對女方的贈與行為,那麼該房子的產權也隨之轉移,由男方一人擁有而變成男女雙方共同所有。

世界萬物都不是一成不變的,同樣人也是會變的,花前月下的海誓山盟,往往是靠不住的,愛你到地老天黃,愛你到海枯石爛,那都是騙人的鬼話,如果真的都能信守當初熱戀時的誓言,民政局每天就不會有那麼多離婚的夫妻。當然人們的願望都是好的,從共同攜手幸福的步入婚姻殿堂的那一刻起,都希望"但得一人心,相守到白頭",希望能相互扶持慢慢的一起變老,夫妻恩愛,舉案齊眉,幸福美滿,百年好合,成為人間佳話。但現實是殘酷的,往往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婚姻也會產生變數,一旦夫妻感情破裂,婚姻難以維繫,離婚危機來臨,分割財產時,那麼房產加名就會給男方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有誰願意把自己的一半房產心甘情願的供手送與它人?不加名吧?又擔心女方因不加名沒有安全感而不與自己結婚,到時落得個徒有空房卻沒有女主人後悔懊惱,怎麼辦好呢?讓我來給你支個兩全其美的招:

為了取得女方的歡悅,為了能順利與女方結婚,男方咱不妨紳士一點,大度一點,房產加名!

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卻不能無,為提防日後婚姻出現變數,男方需提前做好防範,只有計劃縝密,安排得當,方能做到進退自如,高枕無憂,這裡我們要留一手,就必須做到:買房款由父母經銀行轉入男方帳號,註明此款為買婚房借款,男方再寫一個借條給父母,標明利息按法律支持的24%年息支付,最好經公證處公證,經公證的借條更具真實性.合法性,有更強的證明力,轉帳憑證和借條由男方父母妥善保存,這樣即使房產加名,即使中途婚姻出現變數,男方也不必擔心女方會分割走一半房產,女方想要借加名,離婚時分一半房產的美夢,也會因此而落空。

我這招支的怎麼樣?覺得可行,給個關注加點贊吧?[呲牙]


泰山寶鼎


很多人都知道,結婚後,兩家人就變成了一家人,既然是一家人,就不分你我了,如果再細分的話,會讓人感覺生疏,所以,大部分結婚的青年都會選擇互相理解和包容唯一不能理解和包容的就是在結婚時,女方強烈要求房產證加上自己的名字。她們會拿婚姻法第二十四條來抱怨,第二十四條這樣寫著: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責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注意最後一句話,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這個要圈起來。讀完後,那你知道是什麼意思嗎,其實意思很簡單,就是在婚期間,財產是夫妻雙方共同的,離婚後負債也是要共同的。所以很多女人覺得這不公平。對我們來說,這是損失。既然是損失,那怎麼減少損失呢?很簡單,就是在結婚前財產公證,簽訂各種協議,目的就是防止以後自己吃虧,最重要的是在買房子的時候,強烈要求男方寫上自己的名字,這種要求不單單是女方自己的要求,還有岳父岳母都會提前告訴你,買房子加上我女兒的名字,問你有意見麼?大多男人是沒有意見的,有意見估計這門婚事也要黃了就拿近期《歡樂頌》來說,劇中的樊勝美就要求王柏川在房子上加上她的名字,而在《歡樂頌》剛開始的時候,王柏川媽媽並不希望自己的兒子跟這種女人在一起,因為這種女人三十多歲了,結婚買房一分錢不出,還想寫上她的名字,也不看看她自己是個什麼貨色婚前都不出一分錢,婚後還指望她什麼我們這的話說,這種女人就是個蘿蔔坑,自己本身就可憐的沒什麼錢,所以就需要找一個有錢的男人做依靠,在看明白很多男人後,她最終選擇了王柏川,而王柏川的媽媽顯然是過來人,看得出她這種小心思,不願意讓兒子跳進這個坑,可偏偏王柏川又是個痴情的男人,最後就導致一系列的問題在現實生活中,就拿我們這來說,兩家人在成為一家人後,很多是真心為了子女著想的,就是那種比較通情達理的父母他們會自己掏錢給孩子們付個首付,然後讓孩子們自己去還貸款,至於房產證上加誰的名字,完全是孩子們自己做主。沒有說非要逼著自己另一半,你不在房產證上加上我的名字,這婚就不結了。這種情況當然是最好的,可很多一部分女生還是很“貪心”,就只想保證自己婚後損失減少在最小。大家看到麼,這種女人在結婚前已經想到了離婚後,逼著男方父母買房不說,還要買完填上自己的名字,這還不算,還得要求男方有車,要求男方買蘋果手機送她,買完得是最新款的一堆無理要求就像吸血鬼一樣,家庭條件差的,像農村人,一年收入只是在2~3萬的,壓根就娶不起老婆,更別談什麼結婚買房了最後,我想說,女人們,如果你們用房子車子等各種要求來交換自己的愛情婚姻,那麼我們男人是否可以用車子,房子來跟你交換你的“第一次”所以,別用你好幾手的身體要求太多,凡事講究合情合理,太過分了只能一拍兩散。你好,陌生人,我是Canliu,我在這裡自足自給,把一些瑣碎的情緒寫成文字,這裡面有你發生過的,和未曾發生的,我們都是孑然一身,開始和結局都是如此孤獨,很高興遇見你。



小虎的世界


這個視情況而定吧。
首先,如果雙方旗鼓相當,經濟實力都差不多,誰也不差誰那一套房子,加了女方房子又能怎麼樣。
其次,在婚前買房子,如果兩個人共同努力,女方也出錢了,不管是裝修的錢還是別的出資,出多少,雙方商量著來,最好也要加上女方的名字,誰的錢都不是大風颳來的。南方平白無故要女的錢,還沒有反應,那真的挺讓人無語的。


再次,加女方名字,其實是給女方的一個安全感,世事無常,誰也不能說都是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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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萊克云云


這個問題沒有統一答案,看個人想法以及男女相愛程度、男方經濟條件,還有男方父母出資買的話,還要看男方父母意見。

如果男方經濟條件特別好,屬於富一代或富二代,買套婚房很輕鬆,男方特別愛女方,還有可能送女方一套房子呢,不在乎寫上名字。

如果男方屬於工薪階層,需要父母出資才能買房,這種情況父母一般都提前給兒子準備房子,沒結婚之前就下證了,就是避免麻煩,才先買的,女方也就別合計寫名的事了。

總之,如果婚前男方全資購房,女方就不應該要求房產證上寫自己名,男方主動提出寫的,還得推遲才行。如果男方不是全資購房,另當別論。


生活錄透攝1


結婚男方買的房子要不要寫女方的名字?

我覺得如果我是男的話,我會選擇加上女方的名字,

因為結婚是經過法律認證男女雙方結合在一起生活活的一種形式,在我的概念中結婚就意味著往後餘生互相理解、互相包容、相互成長、的一件事情。

如果男方不願意在加上女方的名字,我覺得有幾種可能:

第一不夠愛女方;

第二不信任女方;

第三對自己沒有信心;

第四對兩個人的感情沒有信心,擔心有走不到白頭,出現財產糾紛。

如果是以上情況的話,我覺得這樣的婚姻不會走得長久,即使未夭折,也不會幸福。

婚姻本來就要不分彼此的,所以不應該考慮這東西是你的還是我的,我覺得因為愛而結婚,房子上就要加上女方的名字,這也是對她的信任與認可。



前衝


這個得理性思考,首先為避免日後有該方面的財產糾紛,還是雙方需要達成共識,婚前兩人的感情基礎和經濟基礎是否足夠讓雙方避免受此問題干擾,有足夠的經濟基礎的壓根也不需要考慮一兩套房的問題,可能是幾個小區樓盤的問題;

男方買房,這個問題背後不能單單考慮雙方愛誰更多,有足夠的經濟基礎和穩定收入來源,自然是會考慮進去,有大部分家庭,房貸還是兩夫妻一起還的呢。

男方如果豁達大度,也會也上女方名字,畢竟結婚也是認定對方,充分熟悉彼此和對方家庭才結婚的吧。

當然啦,現在女性朋友買房也不在少數,並且根據國家統計,獨立女性買房的比例越來越大,並且年齡下移。

所以說,沒必要誰依附於任何人,獨立的個體和思想最重要。


萌寵文控


肯定要寫啊,這點胸懷都沒有,那女方幹嘛要跟你結婚[靈光一閃]


浮生若茶


可以不寫,但是前提是自己承擔房貸。不要女生買電器各種家裝修支出。要不然到時候鬧矛盾離婚了。女孩子什麼都沒有,還損失慘重。真的,現在這個社會哪有什麼天長地久的感情,太多誘惑,太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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