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恢复竞投!里水大冲工业区改造项目拟于3月5日开标

佛山乐居讯 2月26日,南海区政府发布公告,恢复“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大冲科技生态工业园项目公开引入市场改造主体项目”的公开竞投,拟于3月5日上午10时开标。


恢复竞投!里水大冲工业区改造项目拟于3月5日开标

网上公告公示

  其中,公告提到,在疫情防控期间,到场的竞投人须携带《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疫情防控期间交易主体人员进场健康证明》(详见附件1,竞投人单位加盖公章)原件、《交易主体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附件2,竞投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指模)原件,佩戴口罩并配合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工作人员的登记检查工作。若竞投人未提供《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疫情防控期间交易主体人员进场健康证明》或《交易主体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或不配合交易所工作人员现场防疫工作(人员进出登记等)或竞投人未佩戴口罩的,业主单位将拒绝其参与竞投或取消其竞投资格。

改造项目涉及10条村

  根据此前招标公告显示,地块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大冲经济联合社、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大冲村联星股份合作经济社、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大冲村忠厚股份合作经济社、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大冲村联合股份合作经济社、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大冲村明二股份合作经济社、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大冲村明星股份合作经济社、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大冲村象岗股份合作经济社、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大冲村新星股份合作经济社(以下简称“土地权属人”)的共同委托,将以公开竞投的方式选取市场改造主体,本项目采用现场竞投方式进行,竞投底价8.3亿元,竞价幅度1000万元/次,以明标竞价。

恢复竞投!里水大冲工业区改造项目拟于3月5日开标

面积明细表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南海区里水镇大冲工业园,竞得人将负责支付整理费并协助土地权属人完成土地整理和联动改造工作。

  待土地整理工作和联动改造任务落实,符合出让交付使用要求后,本项目地块将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市场改造主体,根据规划作住宅、商业及工业厂房提升混合开发。

  根据公告显示,项目规划面积1139亩,改造面积约 973.48亩。地块计划出让占地面积约490亩(住宅224亩,商业26亩,工业240亩),保留集体性质用地约107亩(工业31.6亩,商业75.4亩),配套基础设施约376.48亩(教育、道路、绿地)。

  同时,项目地块涉及租赁合同约214份,租赁土地合同面积约790亩,建(构)筑物面积约79万平方米;须联动改造的产业用地(工改工)共约224亩,地块位于项目用地范围内,其中以土地权属人委托市场改造主体实施土地整理和联动改造各项工作的方式进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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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项目位置示意图

村集体补偿:不少于8.3亿元+24.2万㎡物业

  关于补偿内容,本项目土地权属人拟采用 货币补偿+物业补偿相结合 的形式进行计算村集体补偿。

  1)土地出让货币补偿包含现金补偿和代建支出,村集体可获取的最低现金补偿为人民币8.3亿元。

  2)代建的物业补偿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4.2万平方米。其中,保留集体性质规划为商业用地约为75.4亩。

  3)补偿物业建成后的租金收益:补偿物业(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4.2万平方米)全部由市场改造主体出资建设。

  自签订《土地改造和开发协议》5年内,市场改造主体负责支付村集体的租金保障费用。自签订《土地改造和开发协议》5年后,由市场改造主体按6000万元/年租金(该租金为净收益,租金涉及的税费由市场改造主体承担)支付给土地权属人,租金增幅按每5年递增10%,租期共30年,租期自签订《土地改造和开发协议》之日起5年后计算,租金支付时间按半年支付,履约保证金为6000万元。

  补偿物业工业用途建设工程总造价不低于1500元/平方米,补偿物业商业用途建设工程总造价不低于4000元/平方米。若市场改造主体逾期未支付租金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土地权属人支付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若超过1年未支付租金的,土地权属人强制收回物业,并要求市场改造主体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此外,上述保留集体性质的土地由土地权属人和市场改造主体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市场改造主体不准在商业及配套建筑内建设公寓、公寓式办公、SOHO办公、产权式酒店、酒店式公寓等有居住功能形式的用房,并不准 “以租代售”,具体规划功能最终以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

  市场改造主体自签订《土地改造和开发协议》5年内,须建设完成全部补偿物业,具体以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公室出具的《联合验收终审意见书》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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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规图

产业引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家或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改造项目设定一系列的产业条件,即竞得方须按照规划定位及产业发展要求,重点引进“两高四新”产业,即高科技制造业、高品质服务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型生物医药产业和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

  宗地要求的产业条件如下:

  1、自本项目工业用地整体竣工之日起第5年为考核截止期,考核期内以本项目工业用地为注册地的进驻企业(包括竞得人)的4年累计纳税总额(不含本宗地内不动产转让所产生的税收)不低于人民币40000万元。若考核期内累计纳税额低于40000万元人民币,则竞得人在考核期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监管单位支付税收差额部分的违约金。具体考核办法由里水镇相关部门制定。

  2、需自本项目工业用地整体竣工验收之日起5年内引进通过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审批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家或以上。具体考核办法由里水镇相关部门制定。

  3、自本项目工业用地须引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具体须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 (2010) 32号)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国家统计局令第23 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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