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壹現場|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 律師:建議將吃野味行為入刑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售賣和食用野生動物引發的公共衛生安全問題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2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明確了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

《決定》稱,為了全面禁止和懲治非法野生動物交易行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維護生物安全和生態安全,有效防範重大公共衛生風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加強生態文明建設,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如下決定,內容共八條。

其中包括,凡《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禁止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的,必須嚴格禁止。全面禁止食用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等內容,並明確指出對違反以上規定的行為,在現行法律規定基礎上加重處罰。

志願者:今後的工作好開展了

得知《決定》通過後,野生動物保護公益組織“華北環境前線”的創始人高瓊非常興奮,他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聽說這個消息後,他就跟當地森林公安的執法人員說:“有了這個(《決定》),對我們這種野保組織和森林公安來說,非常非常有幫助。”

“華北環境前線”公益組織成立於2017年,兩年多來,該組織拆除捕鳥網數千張,總長3萬米以上,救助受傷的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以上的鳥類200多隻,其他被救助和放飛的鳥更是數不勝數。

同時,他們還與環保辦、河長辦等部門密切配合,對一些排汙企業予以提醒、舉報和打擊。《決定》的通過,讓“華北環球前線”這樣的野生動物保護公益組織能夠更好的開展工作。

高瓊舉例解釋說,比如華北環境前線的志願者經常與森林公安一起配合進行市場檢查,有時會發現有賣環頸雉的情況,賣鳥人會拿出自己人工飼養的證件來,但卻無法人為的認定這些環頸雉是否全部為人工飼養,一些野外捕獵者就會用這種方式掩蓋自己的行為。而檢查和執法機關就無從下手。

現在,有了這個《決定》以後就明確了環頸雉、大雁等過去允許人工飼養的野生動物,不允許再用來交易、買賣。再比如八哥、黃嘴雀、蠟嘴這些過去很多人會當做觀賞鳥來飼養,現在也明確規定不能買賣了。

“當然,對於一些野生動物保護名錄中目前大量存在的家畜類或經濟類動物,比如鴿子、兔子等也有區分,不再列入保護範圍,允許人工飼養繁殖和交易。

同時,一些地區還會根據各地的不同情況,對《決定》做出進一步的解釋,包括南京、深圳等地也都作出進一步明確的規定。總之,是更加明確了哪些是可以交易的,哪些是不能的。”

律師:建議將吃野味入刑

北京市一法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兆成認為,目前,我國對野生動物的保護還僅僅只有一部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野生動物保護法》,但在當前整個動物立法體系中缺乏一部完善的基本法作為上位法律依據,針對不同種類的動物亦缺乏單行法律法規來詳細規制。而且大部分規定均僅針對的是珍貴瀕危、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對於普通野生動物僅從行政許可方面淺談;對於工作型動物、娛樂型動物的立法保護則幾乎空白;而對於大量存在的動物,根本未予以保護。

而且立法中宏觀規定多,具體操作細則少;委託性規則多,禁止性規則少。現行動物保護立法與刑法也未能良好的結合,從而導致違法成本過低,法律缺乏強制力度,無法起到嚴厲的震懾與懲罰作用。

所以,周兆成建議就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開展立法,建議將“吃野味行為入刑”,完善我國野生動物的保護立法,加大野生動物的司法保護力度,從立法源頭上控制重大公共衛生風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