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新社
绝不可以!不要说此次国家公共防疫大环境下,员工感染新冠病毒发生疾病,就是平时员工发生疾病,法规规定,在医疗期内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黄华社会保险实践者
不能。
江西省人社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江西省劳动关系工作指南》第一条第1款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