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在監視居住期間,被辦案單位傳喚,不去的話需要承擔責任嗎?為什麼?

蝦米Minnie


當然會承擔責任。辦案機關會變更強制措施,直接變更微逮捕。你就會失去相對的自由。


毋龍飛律師


你好。

監視居住期間是一種相對較輕的限制人生自由的強制措施,在監視居住期間需要配合案件機關的傳喚,調查等。惡意不配合的話,可能會導致辦案機關直接將你逮捕。

根據法律規定,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執行監視居住的處所;
(二)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會見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六)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身份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浙江杜律師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五條之規定,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執行監視居住的場所;(二)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會見他人或者通信;(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四)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擾證人作證;(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六)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身份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上述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可以對其先行拘留。


侍江律師


必須去辦案單位,否則辦案單位可以重新逮捕、送看守所,如果外逃的話,還會發通緝令網上追逃。

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從事以下行為:

1 、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住處;無固定住所的,未經批准不得離開指定住所;

2 、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會見他人;

3 、在傳喚的時候及時到案;

4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做證;

5、 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情節嚴重的予以逮捕。


青島牛南希律師


當然了,監視居住只是變更了強制措施,必須遵守相關的規定,否則就有可能被變更強制措施為直接拘留或者逮捕。奉勸您一句,一定要配合公安機關的工作,不要給自己惹麻煩!


齊鳳說法律


監視居住本身就在偵查機關或檢察院等單位的監控下啊,怎麼會不到案,而且依據刑訴法,辦案機關依法變更強制措施。


奉天探花


被監視居住就相當於雙規,區別只是雙規是在辦案單位指定地點接受審查,監視居住是在你自己家裡,但是都要服從辦案單位召喚,接到傳喚通知應立即至指定地點,否則會被變更強制方式


異域行


收監拘役


青島生活快訊


有可能會變更強制措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