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魚病防控常常起不到應有的效果?這些禁忌您別碰

魚病防治是漁業生產中的關鍵性環節,它直接關係到漁業養殖效益的高低。在平時的養殖實踐中,許多養殖戶由於不注意魚病防治,隨意亂用藥,給養殖生產帶來不必要的損失。現將一些常見的魚病防治誤區簡述如下,供參考。

魚病防控常常起不到應有的效果?這些禁忌您別碰

1、忌不注重健康養殖。魚病防治應以預防為主,防重於治。如何預防,關鍵在於平時的健康養殖,這其中包括清塘消毒、科學投餌、合理施肥、調節水質、定期防病、優化環境、強化管理等相關內容,把握這些關鍵內容和技術,完全可以控制或避免魚病的發生和蟲害。

2、忌不明確病因。魚病發生的原因很多,總的來說,有病原、寄主、環境三種主要因素,三個因素相互作用失去平衡,就會引起魚類發病。要想達到治病的目的,首先應該分析、研究其病因,才能不致貽誤病情,及時診治。

3、忌不對症下藥。掌握了病因,還需對症下藥,若是僅靠道聽途說的“偏方”或一般性的經驗之談,或聽取“水貨”魚醫的意見,盲目下藥,勢必於事無補,還造成浪費,甚至會貽誤時機,加重病情。

4、忌用過期藥物。任何藥物均有其保質期,過期魚藥中其有效成分易分解或發生化學反應,其功效會大大降低,甚至會產生在毒物質。所以養殖者切勿因求便宜購買過期藥物,或捨不得丟掉過期藥物而繼續使用,其結果將得不償失。

魚病防控常常起不到應有的效果?這些禁忌您別碰

5、忌病急亂用藥。大部分魚藥都是針對一定的病害而進行治療的,應該區分不同的病因而使用相應的藥物,並非一藥包治百病或一病任何藥物均能奏效,有的魚病是目前不能治癒的,需要靠平時的預防,胡亂用藥於事無補。

6、忌用藥不勻。施用魚藥的方法較多,但要注意藥物施用要普遍,不留死角。如遍酒藥物時,應注意邊角等地區易於錯過,造成無藥區,施藥不全面難於徹底治癒病害;又如內服藥應與飼料充分拌勻後投餵,投餵時保證大部分魚類均能吃到。

魚病防控常常起不到應有的效果?這些禁忌您別碰

7、忌不注意用藥的時間和條件。採用全池潑酒藥物,要選擇較好的天氣,一般在晴天於上風處潑灑,時間最好在上午10時或下午5時,潑藥後應觀察2小時以上。另外,氣溫超過38度時,害蟲停止攝食,此時施藥,藥液易揮發,且達不到防治效果。又如施用漂白粉,因其效應快,應在魚發病高潮將來之前使用,效果最佳。

8、忌不注意藥量。有的養殖者由於對養殖水體體積計算不準確,或者用藥數量上不標準,造成用藥不足或者過量。用藥不足,達不到治療效果,浪費資金;用藥過量,超過魚類耐受程會造成死亡,且浪費投資,還會增強魚類耐藥性,給今後的防治帶來困難。

9、忌不注意用藥溫度。藥物在不同的溫度條件下藥效有較大差異,水溫升高,藥物的毒性增強。同時有少數藥物對溶解水的溫度要求嚴格,如硫酸銅需60度左右的溫水才能溶化,但溫度過高,硫酸銅就會失效。

10、忌不注意藥物的拈抗性。在藥物使用時應避免因配伍不合理互相發生化學反應,如石灰與敵百蟲混合,會分解產生敵敵η等劇毒物質。同時,有些魚類對某些魚約有禁忌,反應靈敏,應慎重使用。

魚病防控常常起不到應有的效果?這些禁忌您別碰

11、忌不注意病害的抗藥性。魚類病害對長期使用的藥物易產生抗藥反應,而且隨著多次的反覆使用,抗藥性逐漸增強,故在具體的用藥品種上提倡交叉使用。

12、忌單一用藥。有些魚病,病原體往往是寄生蟲和細菌併發,或先感染細菌後被寄生蟲侵襲,也有先被寄生蟲侵襲後感染細菌的,這種情況不可單一用藥,可先用漂白粉潑灑,下次再用硫酸銅或敵百蟲,或者混合潑施,才能既殺滅細菌,又消滅寄生蟲。

13、忌用藥療程不足。藥物必須按要求投ι一個療程或待病害殺滅後,再繼續施藥1一2天,過早停藥,魚體內病害尚全部殺滅,容易復活,影響治療效果,必須稍加鞏固。

14、忌不注意藥品貯存。藥品在貯存時,大部份應避免光照,勿與金屬品接觸,以防止變質或發生化學反應,影響藥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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