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退还事故担保金的通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襄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对2018年1月1号以前发生交通事故交纳事故担保金长期未领取的当事人退还担保金,现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1997年7月至2017年12月在本县辖区内发生交通事故的,交纳事故担保金的当事人或机动车所有人。
二、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及当时所开票据等相关材料。
三、办理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到襄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中队办理事故担保金退款手续,逾期将上缴当地财政部门。联系方式:0355-8197707
襄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2月12日
编审:杨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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