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住建部:分區分級推動企業和項目開復工

為加強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疫情防控,有序推動企業開復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今天發出通知,圍繞企業開復工、施工質量安全管理、扶持政策等做出明確要求。

分區分級推動企業和項目開復工

通知要求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根據本地疫情防控要求,開展企業經營和工程項目建設整體情況摸排,加強分類指導,以縣(市、區、旗)為單位,有序推動企業和項目開復工。低風險地區要全面推動企業和工程項目開復工,中風險地區要有序推動企業和工程項目分階段、錯時開復工,高風險地區要確保在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後再逐步有序擴大企業開復工範圍。涉及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及其他重要國計民生的工程項目應優先開復工,加快推動重大工程項目開工和建設,禁止搞“一刀切”。

嚴防發生質量安全事故

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開復工期間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加強風險研判,制定應對措施,創新監管模式,嚴防發生質量安全事故。

對近期擬開復工項目,簡化工程質量安全相關程序要求,優化工程質量安全相關手續辦理流程,鼓勵實行告知承諾制,加強事後監管,可以允許疫情解除後再補辦有關手續。對工程項目因疫情不能返崗的管理人員,允許企業安排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其他人員暫時頂崗,加快工程項目開復工。

加大扶持力度,解決企業實際困難

建立應對疫情專項幫扶機制。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企業應對疫情專項幫扶機制,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財稅、金融、社保等支持政策,指導企業用足用好延期繳納或減免稅款、階段性緩繳或適當返還社會保險費、減免房屋租金、加大職工技能培訓補貼等優惠政策。嚴格落實涉企收費清單制度,堅決制止各類亂收費、亂罰款和亂攤派等行為,切實降低企業成本費用。

加強合同履約變更管理。疫情防控導致工期延誤,屬於合同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引導企業加強合同工期管理,根據實際情況依法與建設單位協商合理順延合同工期。停工期間增加的費用,由發承包雙方按照有關規定協商分擔。因疫情防控增加的防疫費用,可計入工程造價;因疫情造成的人工、建材價格上漲等成本,發承包雙方要加強協商溝通,按照合

同約定的調價方法調整合同價款。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及時做好跟蹤測算和指導工作。

加大用工用料保障力度。強化企業用工保障,做好農民工返崗復工點對點服務保障工作,指導農民工主要輸出地和輸入地做好人員返崗的對接和服務,鼓勵採用點對點包車等直達運輸方式,減少分散出行風險。開展建築工地用工需求摸查,及時發佈用工需求信息,鼓勵企業優先招用本地農民工,引導企業採取短期有償借工等方式,相互調劑用工餘缺。支持企業開展農民工在崗培訓,鼓勵有條件的地區設立復工補助資金,對農民工包車、生活、培訓等提供補貼,解決農民工返崗的後顧之憂。

切實減輕企業資金負擔。加快清理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拖欠民營企業賬款,建立和完善防範拖欠長效機制,嚴禁政府和國有投資工程以各種方式要求企業帶資承包,建設單位要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工程款,避免形成新的拖欠。

(總檯央視記者 楊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