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封建社會賣官鬻爵制度的歷史演變及原因剖析

第一次見到賣官鬻爵這個詞,是在中學歷史課本上,說的是晚清政府賣官鬻爵,很明顯是個貶義詞,不過賣官鬻爵並非清朝專利,而是貫穿整個封建社會歷史,秦朝時期就已經有了。

賣官鬻爵並非都是消極影響,也有一定的積極意義,是封建社會財政收入的組成部分,有時還是重要組成部分

一、封建社會賣官鬻爵制度的演變:從賣虛職到賣實職

封建社會的賣官鬻爵制度,按照歷史階段可以劃分為四個階段:秦朝和西漢、東漢、唐宋明、清朝,每個階段都有顯著的特點

1.秦朝和西漢

誰也未曾想到,賣官鬻爵制度始於強大的秦朝,也就是說,從第一個封建大一統的朝代開始,賣官鬻爵便產生了,只是從秦朝一直到西漢,這套制度以鬻爵為主,即賣虛職

秦朝在未統一六國之前就有了一整套完整的爵稱等級,在商鞅主持變法後,秦國軍功爵一共分為二十個等級,每次根據士兵立功情況決定升遷幾個等級,不同的等級享受的待遇也不同,等級越高,待遇和地位越高。這套軍功爵制度極大地激發了秦軍的戰鬥力,在秦軍對外擴張、統一六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封建社會賣官鬻爵制度的歷史演變及原因剖析

秦國建立後,這套軍功爵制度依然可以滿足秦人實現自我價值的心理需求。在國家財政收入出現困難時,秦始皇命令治粟內史售賣爵位,以彌補財政收入。據《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

"百姓納千石,拜爵一級。"

一個爵位可以換取一千石,秦朝一石大約相當於現在的109公斤,一千石就是10萬9千公斤,一般人根本買不起。

西漢也是以粟換爵,為了增加爵位的吸引力,漢文帝時期規定有爵位者可以免除罪行,後來直接用錢來贖罪。根據《漢書》記載:

"秋九月,令死罪入贖錢五十萬減一等。"

從這裡可以看出有錢的好處來了,連死罪都可以免,沒有錢的犯了罪只能等著執行,太史公司馬遷如果當時有錢,就不至於忍受宮刑之辱了。

2.東漢

東漢時期,虛職的爵位已經失去了當初的吸引力,人們對手握實權的官位更加感興趣。虛職賣不出去,財政收入受到影響,

於是從東漢末年,鬻爵開始轉向賣官。漢朝時,官位高低是以"石"為單位的,在出賣的官職中,最低的是一百石的官,最高的是二千石的官,不同的官職,價格也不相同,二千石的官賣到2000萬錢,依然是有錢人才買的起。

更令人驚訝的是,在漢桓帝和漢靈帝時期,官職買賣還可以賒賬,因為賣官的價格太高,購買者很少,所以朝廷為了擴大"銷路",規定買官者可以先做官,再付錢,只不過後交錢的這種形式,價格要更高,要比先交錢再做官的價格高出整整一倍。

封建社會賣官鬻爵制度的歷史演變及原因剖析

3.唐宋明

從唐朝一直到明朝,賣官鬻爵雖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來源之一,但整體不佔據主要地位,相比於秦漢時期,也沒有太大的變化,只是各自有一定的特色。

比如漢朝時期是以爵位和官職的高低來進行買賣,到了唐朝時期則以文化水平高低來進行買賣。具體說來,就是先定一箇中心價,知識水平越高的人,買官的價格越低,知識水平越低的人,買官的價格越高。這種方法,相對來說還是比較合理的,在封建時代,知識水平高的相對來說素質與治理能力也要高一些,對於當地百姓也是件好事。

宋朝的冗官制度使得賣官鬻爵沒有太大的吸引力,官職價格與買官者的住所有關,離自己住所越近,價格越高,反之則越低。明代本身就不太使用賣官鬻爵這套制度,只是捐監生這樣的比例比較高一些,從監生考取功名,也算省去了求學求官路上的一些曲折。

封建社會賣官鬻爵制度的歷史演變及原因剖析

4.清朝

清朝時期,從順治皇帝便開始實行捐納制度,人們通過向朝廷捐納錢財求得官位,賣官鬻爵逐漸成為朝廷財政的重要補充收入,而且制度更加完善成熟,比如在朝廷戶部,專門設有捐納房來管理全國買官賣官事宜,對於買官者,戶部還要頒發"執照"。

清朝的捐納種類也非常多,一開始是虛職多一些,但是很快售賣的實職官位越來越多,文官、武官都有,比如京官自郎中、外官文職自道府、武官參將以下等都可以通過捐納獲得,甚至有些因為犯錯官降一級的人,還可以通過捐納官復原職。

隨著形勢的發展,賣官鬻爵很快成為清朝的社會風氣,買官者越來越多,國庫收入也是水漲船高。根據翁禮華《錢眼讀史》記載:

"19世紀初,捐納異途官員對正途官員的比例為1:2,至太平天國戰爭後,這一比例猛增至3:4。"

一個朝廷,通過捐納成為官員的比例竟然佔到整體的四分之三,這套制度最終成為清朝官員考選制度的大弊端,無怪乎清朝如此熱衷於賣官鬻爵,也難怪清朝會亡國。

封建社會賣官鬻爵制度的歷史演變及原因剖析

二、賣官鬻爵的原因剖析:從被逼無奈到積極主動

縱觀整個封建社會的賣官鬻爵制度,是經歷了一個由被逼無奈到積極主動的過程,整套制度是趨於複雜和完善的,我們不能簡單地抨擊這套制度是壞的,而是要放到當時的社會背景下,去考慮為什麼封建政權會施行這套制度

1.蝗災和瘟疫引發庫中無糧

最開始的時候,賣官鬻爵實屬無奈,在以農耕為主的傳統封建社會,一旦爆發大的自然災害,很可能會造成赤地千里、顆粒無收的下場,必要的賦稅難以為繼,國庫必然空虛,在這種情況下,封建統治者不得不另闢蹊徑,解決燃眉之急。

比如秦始皇四年(公元前243年),剛剛統一國家四年的秦朝便面臨重大考驗,這年十月,蝗災和瘟疫相繼來襲,導致秦國很多地方顆粒無收,餓殍遍野,國庫收入急劇減少。根據《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

"十月庚寅,蝗蟲從東方來,蔽天,天下疫。"

從"蔽天"二字可以想見當時的蝗災有多嚴重,秦始皇無奈才下令出售爵位以換取財政收入。

西漢時期也遇到過一次天災,在漢景帝當政時期,即公元前188年-公元前141年,天下大旱,糧食急劇減少,百姓生活困難,稅收難以正常收繳,連以往正常購買爵位的人數都少了很多。為此,漢景帝還專門降低了爵位的價格,相當於現代社會的"薄利多銷",此事記載於《史記·平準書》:

"景帝時上郡以西旱,復修賣爵令,而賤其價以招民。"

可見在當時,朝廷為了需求,將爵位視為商品,是可以根據"市場行情"修改價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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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戰爭是最直接的促成因素

封建政權哪項活動最耗費錢財?非戰爭莫屬,只要戰爭一發動,不管規模大小,錢財都是少不了的,從糧草運輸到兵器製造,從軍餉到撫卹金,每一項都需要很多錢,這一點從古至今都不曾變,"大炮一響,黃金萬兩"成為民國軍閥的共識。

漢武帝是一位雄才大略的皇帝,他在位期間向北、西、南幾個方向大大拓寬了漢朝疆域,"犯我大漢者,雖遠必誅"這句豪言流傳至今。但在偉大功績的背後,是連年的戰爭,北擊匈奴50餘年,南擊南越,西域36個屬國向漢稱臣。

漢武帝在位54年,沒有戰爭的時間不到四年,雖說漢武帝前輩攢下了不少家當,但也經不住漢武帝如此揮霍,沒錢了怎麼辦?漢武帝任用桑弘羊等理財大臣廣開稅源,除了鹽、鐵、酒等,鬻爵也是重要的稅收來源,不管文官爵武官爵,只要是能換錢就賣,購買條件也放寬,有罪的也可買爵頂罪,甚至還有強迫買賣的事例。據《史記·平準書》記載:

"入物者補官,出貨者除罪,選舉凌遲,廉恥相冒。"

可見為了增加財政收入,漢武帝在賣爵位上也是窮盡招數。

到了清朝時期,從大清建立一直到滅亡,戰爭的腳步就一直未曾停歇。順治時期,軍費支出是2000萬兩,到了乾隆時期便增加了一倍成為4000萬兩,到了嘉慶時期,軍費開支狂飆到2.1億兩,其中大部分用於鎮壓農民起義,比如聲勢浩大的白蓮教起義。太平天國起義時,清朝陷入了山窮水盡的地步,連正常的軍費開支都拿不出來,所以只得尋求新的出路增加國庫收入,而捐納則順理成章地成為增加財政收入的重要手段。

封建社會賣官鬻爵制度的歷史演變及原因剖析

3.封建等級制引發的社會需求

天災和戰爭是我們分析賣官鬻爵等封建制度常用的兩個維度,但是往往忽略了社會需求這個角度,而這恰巧又是賣官鬻爵制度得以延續的重要原因,正所謂有需求才有買賣

等級制度貫穿奴隸制社會和封建社會,而且等級森嚴,從生到死一直襬脫不了等級限制,比如按照《漢律》規定:

"列侯墳高四丈,關內侯以下至庶人各有差。"

我們所熟知的牛郎織女的故事,看似是人和仙之間突破藩籬的愛情故事,實際上則是直指封建社會的等級制度。

根據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人在沒有解決溫飽的時候,往往先關注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對於有錢的富人來說,更多的關注自我實現的需求。在封建社會嚴格的等級制度下,富人手中不再擔憂生存問題,而是想提高自己的社會地位,也就是說想名利雙收,而朝廷也正好需要額外收入來增加國庫,於是雙方一拍即合

這樣的例子,在歷史上有很多,比如胡雪巖是著名的紅頂商人,也是在擁有鉅額財富之後,才耗費大量錢財謀取二品頂戴,並擁有朝廷賞賜的黃馬褂。在重農抑商的傳統社會中,這種行為足可以光宗耀祖,在滿足富人心理需求的同時,也讓人羨慕不已。

封建社會賣官鬻爵制度的歷史演變及原因剖析

三、賣官鬻爵的雙重影響:從調節社會財富到成為吏治弊端

賣官鬻爵制度是從秦朝開始的,作為封建王朝的開創者,秦始皇也是雄才大略的皇帝,為何從他開始了賣官鬻爵的制度呢?這正是因為賣官鬻爵的雙重影響,它既有調節社會財富的積極一面,也有成為吏治極大弊端的消極影響,只不過在秦朝時只是鬻爵,還不足以形成威脅

1.增加財政收入

賣官鬻爵的最直接好處是增加朝廷財政收入,不管是鬻爵還是賣官,朝廷因此增加了大量收入,解決了天災帶來的燃眉之急,或者充實軍餉,保證了戰爭物資的及時供應。比如在《錢眼讀史》中記載:

"嘉慶年間每年捐納200萬-500萬兩,平均佔財政收入總額的30%以上。"

清朝國庫收入的近三分之一都是捐納所得,足可見這一制度對於增加國庫收入的重要性。

2.調節社會財富,滿足社會心理需求

從社會層面來說,富人拿出一定的錢來購買爵位,相當於拿錢買名聲,為朝廷做了貢獻,朝廷給個榮譽稱號和對應的待遇,既是滿足了購買者的社會心理,也是對社會財富的一種調節和對社會的一種平衡,從這方面來說也是具有積極意義的。

3.拉低官員素質,降低社會治理水平,百姓遭殃

以上兩點好處,更多的指虛職,但對於實職類官位,賣官的形式會導致很多素質低、沒有對應知識與能力的官員上臺,這樣必然會降低官吏階層的素質和水平,導致吏治的混亂。

比如在東漢末年,有些買官者文化水平低,連案卷都看不懂。而東漢實行的賒欠法,讓很多官員上臺後把斂財當作主要目的,大肆斂財讓百姓處於水深火熱之中,忍無可忍的老百姓發動了激烈的黃巾起義。

4.造成古代知識分子之間的不公平

封建社會"學而優則仕"是傳統,要想進入仕途,必然要經歷"十年寒窗無人問"的磨練,成功後便"一朝成名天下知"。比如宋朝著名政治家范仲淹,在成名之前家境貧寒,苦讀詩書,終於考中進士,正式踏入仕途。但是賣官鬻爵的制度卻導致了一場逆淘汰,真正有學問的人通過努力考取功名都有困難,但是有錢的人只要花錢便可以當官,甚至比讀書人的官職還要高,這必然會導加深社會的不公平。

封建社會賣官鬻爵制度的歷史演變及原因剖析

小結

在封建社會,賣官鬻爵只是一種增加財政收入的方式,在中國存在了幾千年,如果控制在一定範圍內,是可以增加財政收入、調節社會財富和心理需求的,但是如果超過了一定的限度,則會導致官吏階層素質低下,引起社會秩序動盪,導致農民運動風起雲湧。

參考資料:《史記》《漢律》《後漢書》《清史稿》《錢眼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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