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女朋友要求彩禮30萬,房產證加名,2年內再買一臺20萬的車,要求前兩年不要孩子,這樣過分嗎?

太多的不該


要我說,結個婚提這麼多條件,只能說明你這個未婚妻不怎麼看好你,不怎麼愛你,不怎麼相信你!你是億萬富翁願意給她是另外一回事,既然你提出這個問題了,說明你不是。聽我的,算了吧,給了也過不好!人的慾望是會升級的,馬斯洛的需求層次論,聽說過嗎?兄弟好自為之吧!


尹凡3


看到這的問題,要說一點是你覺得合適可以接受的話,怎樣都不過分,兩個人之間的事外人無法評判。

當然,如果按現實社會得失計較,理智的想,就可以有很多的探討!

首先,彩禮的問題,彩禮30萬,不是一筆小數目,如果你們所在地區沒有這樣高額彩禮的習俗的話,還是要和她商量一下數額。也要問清楚這個彩禮之後到誰的手,是到她父母手裡,還是她自己手裡。有些地方彩禮高額,女方父母為了有面子也會跟風要求高彩禮,但家裡不錯的會私下返給女兒,只是過一道手,錢還是小兩口的,但也有一些父母,可能不會返。

如果你經濟寬裕、家境良好,30萬無關痛癢,就算了,就當給媳婦攢零花錢,或者報答她父母。一般家庭的話,還是要理智的先理清楚彩禮額度、去向。

其次,關於房產問題。如果還有大部分房貸,我覺得加名字是應該的,畢竟兩個人一起生活,不管扣誰的事錢還貸,其他一方肯定有分擔的。但如果已經是雙證在手無需還貸,建議有孩子後再加對方的名字。有了孩子,其實對女性和孩子來說,有個房子是保障。

再有,關於買車的事,現在有代步的話,買不買看兩人的實際經濟能力吧,沒有的話,攢錢爭取在媳婦懷孕的時候買吧,孕期還是需要車比較方便。

最後,關於婚後兩年再要孩子的問題,看兩人經濟狀況,工作環境,還有最主要的年齡。如果30以內多過二人世界挺好的,如果是30以上了,還是好好商量備孕早生早了。

當然以上只是我個人觀點,具體看你感受了。祝幸福長長久久!



隔壁家姑娘


婚姻我覺得兩點很重要:

第一:雙方有感情彼此理解相互忍讓將心比心。

要30萬彩禮,你的積蓄夠嗎,將心比心地想過你的感受嗎?

房產證加名,是要給離婚後分財產做準備嗎?兩個人真心想一輩子那麼你的就是她的,她的也是你的。所有的都是你們的!


兩年內買兩20萬的車。如果好多意料之外的事沒賺到錢呢?比如現在受疫情影響生意賠錢了,公司關門了呢?是不是又得離婚呢?


兩年後再生孩子。這兩年是不是可以認為臨時工的考察期,表現好的話可以轉正。不好的話以後再議。做為一個局外人感覺你太累!沒有必要博一次。

第二:婚姻也要講究門當戶對。

貧富的差距 門不當戶不對的家庭,經濟差距太多明顯,兩個人在一起顯然不會很幸福。

學問的差距 兩個人學識的差距,直接決定了兩個人之間能否有共同語言。試著想一下,你的學識跟對方不一樣,你受到的都是高等教育,很多理念思想都比較超前。而你的另一半是個很早就沒上學,然後步入社會打拼的人,他早已經被生活打磨得很圓滑,結交的都是些社會人士。 門不當,戶不對的兩個人,學問的差距導致沒有共同的語言,在一起只會是無盡的煎熬,彼此之間只剩沉默,他說的你不懂,你說的他不感興趣,兩個人又如何走得下去。


眼界的差距, 一個心胸開闊,眼界廣的人,他所看到的,聽到的接觸到的東西,可能是別人無法觸及的。門當戶對到底有多重要,相信由兩個人之間眼界的差距就能看出來。對帶一件事情,你能看得更長遠,可對方只著重於眼前的蠅頭小利,矛盾和爭吵是一件顯而易見的事情。

家庭環境的差異 家庭環境,決定了一個人的成長,一個人性格的養成,品行的好壞都與家庭環境有很大的關係。一個從小在充滿愛,和諧的家庭關係中長大的人,他的性格絕對是有愛心,樂於助人,樂觀積極的。如果在缺少家人關愛,家庭不和諧的環境中長大的人,他性格是孤僻的,消極悲觀的,可能對自己缺乏自信,這樣的兩個人是走不到一起的。愛情是變化的,當愛情遇到生兒育女、養家餬口等現實問題時,就會變得很現實。不得不說,家庭是愛情的墳墓。但這是成熟的標誌。

結婚要彩禮是人之常情,但是應該量力而行。向男方索要天價彩禮過多的要求就是真的過分了。 自己想想到底值嗎?婚姻平等,生活才能幸福。同甘也共苦才是一個女性最該有的婚姻態度 !


屋簷下的麻雀


觀點:從這個提問中,我無法瞭解到男女雙方的個人信息,所以不好直接判斷女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但如果這個問題的提問者是女方,她心裡應該覺得這個要求是過分的,否則不會提這個問題。



分析:第一種情況,男方家庭條件非常優越,但男方本人一般,包括長相、身高、學歷、智商、情商、能力等都非常平庸,而女方家庭條件不如男方,但女方個人條件非常優越,如長得漂亮有氣質,學歷博士及以上,工作能力突出,智商情商很在線。那麼這種情況下,女方開出這樣的條件,我個人認為不算過分,但這產生了一個悖論,也就是滿足我設定條件的女生,基本上不會向男方提出這樣的要求,因為她自己能力夠好,何必問別人要呢?而什麼時候要孩子,這個事情兩個人商量好了就行,不能說是要求,變成要求就沒意思了。



第二種情況,男女雙方家庭條件相當,男女雙方個人條件也差不多,都屬於中等條件的家庭。如果男方已經有了婚前全款房,若是父母多年積蓄為兒子購買的,那麼,這個要求有點過分,因為女方沒出一分錢,卻要求拿到本不屬於她的房屋份額,如果房子是男方自己全款買的,男方願意加上女方名字,表達自己對女方的愛,當然加上也沒問題,是一件令人開心的事,但若男方自己不願意加女方的名字,這樣強人所難也沒多大意思,不是自己的東西咱也不想要。車子方面,看雙方經濟能力,婚後花自己兩個年輕人的錢買車,當然沒問題,但如果是要求男方父母買,個人認為不妥。

以上我僅列舉了兩種情況,但每個人家庭具體情況都不同,但我的分析思路是這樣的,您可以自己考慮一下你這種情況提這種條件是否妥當。

此外,我個人認為如果一個人真的毫無保留的愛你,他不會等你提這些要求,他會自覺的做一些事情讓你感覺到他的愛;但話又說回來,如果你真的愛一個男人,而以他的家庭條件要實現你提的這些條件是不容易的,那麼我相信你也不忍心提這些條件,也不忍心他的父母為你滿足你的要求而東拼西湊。



最後,作為專業研究婚姻家事案件的律師,我還有一點需要提醒大家,在離婚案件中,如果房屋登記了雙方的名字,但房屋是由一方婚前全款購買或者由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後房貸由付首付的一方父母承擔,那麼在離婚時,法官會將房子所有權判給全款或出首付的一方,沒出錢的一方最多隻能得到房子的30%,當然每個地方法院判決比例不同,但法律最終是正義的,誰出錢多誰拿房子,這個無可厚非。


廖家嘉律師


一個把個人當商品比價論價的人,不是過分不過分的問題,是思想境界三觀問題。如果你在同一境界上就不過分,否則已然。


孫榮蓉


在這個時代來說這點要求並不過分,如果你的經濟允許的話,我覺得還是可以答應的,但是以我的看法來說,這種女朋友不要也罷,因為她心裡沒有你,沒有站在你的立場上為你想過,這只是我的個人看法。


誠實善良的麻麻


這就要看你的實際情況了,到這種程度應該是談婚論嫁了吧,如果這在你的承受範圍內,那就不算過分,如果在你預算之外,你可以先和她溝通,她如果是真的愛你,也會為你考慮的。我看到一段話:結婚是兩個家庭去扶持一個新的家庭,而不是一個家庭去掏空兩個家庭。


不琦琦


根據自己的能力去解決,不要過於追求物質,量力而行,一旦有變故,自己後悔。


用戶3054515881047


挺過分的,她如果心裡真的有你喜歡你的話,這些應該都不是問題,物質上需求太大了吧,或許人家優秀,有能力提這些條件


信佛的小青蛙


我覺得有點過了,量力而行吧,如果家庭富裕可以按這樣的要求還能接受,如果一個普通的家庭是這樣的要求那還要不要過日子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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