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免租三个月 预计减免1200万元

近日,市国资委发布通告,已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落实国有企业减免房租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疫情防控期间国企减免房租的有关事项,租赁市城投公司等7家市属国有企业及所属各级子企业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不含国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2020年2月、3月、4月三个月的房租。

记者了解到,根据国资委前期摸底,全市国企共有380余处出租的经营性房产,承租的商户中,仅绿谷信息产业园就包含200多家企业。此外,还包括从事餐饮、零售业的100多户工商个体户。减免政策预计将减免1200万元房租。

市国资委产权管理和财务监督处处长张洁告诉记者,《通知》中包含了减免适用对象、减免内容标准、减免政策口径、办理参照流程、其他相关规定五方面内容。其中,适用对象中出租的房子是市属国企经营性房产,不包含住宅等非经营性房产;承租的租户为从事经营性活动的企业和个体户,凭营业执照证明。减免政策主要包括未收取2020年2-4月房租的,一律不收;已收取2020年上半年房租的,经承租方认同,可在减租协议中明确在下半年房租中抵减;已收取2020年全年房租的,办理2-4月房租退回手续。存在间接承租情况的,视情与转租方协商。具体参照通知中的减免政策口径,已经十分明确。减免房租的审批手续则由各市属国企办理,相关国企需要告知政策范围内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做到应知尽知。租方可登录丽水市国资委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申请表格。材料方面,目前,一般情况只需提交营业执照、租赁合同(已缴租金的另提供缴租凭证)即可,特殊情况需与出租企业具体对接。

如今,这项政策已经开始实行,昨日上午,在市区中山街经营酿酒用品的商户刘小琴就收到了丽水市公交集团退回的4800元房租。

刘小琴说:“我去年交了今年一整年的房租,是公交公司主动告诉我有这个减免政策,我前几天提交了营业执照和租赁合同,很快就收到了退回的租金。在这个特殊时期推出这样的政策,很贴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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