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只,一網店涉嫌哄擡物價被查處

進貨價格0.49元/只的口罩,在網上售賣時價格上漲到3.79元/只,合肥一網店銷售口罩的平均進銷差價率為87%,超過進銷差價率不得高於30%的規定,涉嫌哄抬價格,被合肥市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

近日,合肥市市場監管局局接省市場監管局轉辦投訴,稱四川一消費者在某淘寶網店買到三無口罩,因發貨地址顯示為合肥市廬陽區,故要求合肥市局調查處理。市局接到線索後立即組織力量開展調查,隨著調查深入,複雜的案情逐步呈現:涉案的網店為蕪湖市無為縣李某註冊,網店發貨地址為合肥市廬陽區,但經進一步核實,涉案物流的貨物攬收地卻為合肥市肥西縣。

為查清案情,該局開展線上調查並及時固定網頁、銷售記錄等證據,一方面會同執法稽查處分析案情,確定了合肥市市場監管局統一指揮協調,各縣區市場監督部門具體承辦,從貨物攬收信息著手的辦案思路。

案件線索轉辦到肥西后,肥西縣市場監管局執法大隊從郵政部門獲悉,摸清了涉案網店在廬陽區的具體地址,案件查辦取得重大突破。

2月20日晚8點,守候了一整天的廬陽區市場監管局執法大隊成功對某家紡公司實施了現場檢查,並取得了當事人採購涉案口罩進貨記錄這一關鍵證據。

經查明,當事人馬某某通過微信方式購買一次性口罩593000只,進貨均價為0.49元/只。然後通過淘寶店鋪對外銷售,至案發時止,交易成功的訂單口罩數量為75950只,銷售金額為287808.5元,銷售均價為3.79元/只。當事人銷售口罩的平均進銷差價率為87%,超過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20年2月9日下發的《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加強市場監督管理的若干措施》中進銷差價率不得高於30%的規定,其行為涉嫌哄抬價格。

目前,廬陽區市場監管局正在對該案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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