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某女出嫁要高額彩禮,男方要求籤進門後永不再回孃家方給彩禮的協議,你怎麼看?

兩個指甲蓋兒


題主問:某女出嫁要高額彩禮,男方要求籤進門後永不再回孃家方給彩禮的協議,怎麼看。

我的看法是,如果男方一定要籤進門後永不再回孃家的協議,怕這個彩禮的高度有點高,估計男方會結不起婚。

我們來看一下,如果轉讓所有權,以買斷的形式來達成婚姻,女方開什麼價比較合理。

達成一件交易,利潤一定是最終目的,投資方肯定不是隻為收回成本。所以開價,一定是女方父母的所有付出成本+投資養成後本該得但轉移出去的收益+男人為獲利而支付的費用+投資利潤+女人願意。

所以,女方的開價應為:女方母親孕期成本+生育成本+養育成本+教育成本+女方母親因此而受到的身心損失和薪資損失+女人未來幾十年的勞動和收益+代孕費+男人為獲得老後有孩子贍養的權利而付的費用+男人為獲得可以作為自家傳承主力的權利而付出的費用+男人為終止女方父母被女兒贍養而付的費用+投資利潤+女人願意。即,在女人願意的情況下,男方需要支付給女方父母包括上述但不限於上述這些錢。

古代男人可以娶童養媳。

古代男人可以花小錢娶童養媳,從小養育教育,然後成親留在自家。如果男人學習這種方式,看起來前期要多花成本,但媳婦長成後的各種收入都在自家,各種獲利不用付費,也沒有女方父母找男人要利潤。看起來挺划算。

養童養媳是有錢人家乾的事,因為有女方家庭沒錢,養不起多個孩子,把遲早要嫁的女兒提早嫁出去;因為男方可以讓女人從小用勞動換口糧,還得欠一個大恩一條命,用一輩子來還;因為男方讓女人儘早學到家法、禮儀和規矩;因為男方讓女人提早進入角色,兩小無猜培養感情和習慣伺候。

可是現在,童養媳不僅不合情,還不合法。有錢人不愁媳婦,沒錢人家想娶媳婦沒招兒才想省成本。可是就算合法讓男方養,幾十年算下支出,比付彩禮省錢、省力、和省心嗎?

男人天天算計沒用,好好努力,多掙點老婆本兒,體體面面娶親更實際。

想花點小錢就把女人的所有權買到手,比花點小錢就把女人娶到手更沒有操作性。女方父母養娃幾十年,所以收益全給男人,還贍養權都被買斷,怕得男人用自己去女方家伺候幾十年才能成事兒。

男人,你就不能硬氣點,沒賺到老婆本兒不娶親嗎?老婆本兒這個詞一直都有,娶老婆就得花成本。沒有基礎的婚姻,哪一樁不是風雨飄搖的。

女人不要彩禮同意結婚,撿著寶了,趕緊娶回家;女人要彩禮,要娶就給,不想給就不娶。就這麼一點事,網上炒冷飯,經常炒一盤,真心覺得男人為結個婚算計得累。

再說了,男人算計得再好,也得女人願意呀。現代女性,上得廳堂下得廚房,開得起好車住得起好房,誰是你想買斷就能買斷的。人家年薪幾十萬,哪怕幾萬,幾十年,男人一次性支付買斷,怕都支付困難。


冰心翠美人


可以不要彩禮,但必須鑑結婚協議,男方婚後收入的85%交女方管理家用,雙方父母共同贍養,因性格不合由女方提出的離婚財產均分,男方提出的則女方獲80%的共同財產,孩子的撫養權女方優先選擇。如果婚後出軌離婚則淨身出戶,給付無過錯方離婚時年收入的20倍作為賠償。孩子無過錯方優先選擇。


詠春108


女方出嫁要高額彩禮,男方要女方籤協議,事實上是男方心裡極其不滿的表現而且噁心對方。

這些年來,女方出嫁要彩禮的現象愈演愈烈,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現今社會的價值取向。主要表現在:一是要面子,女方彩禮越多,好像越能顯示在親戚朋友和社會上有面子,無形中對彩禮的攀比和彩禮的約定俗成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二是有的女方家長要彩禮也不過是一種形式,無非社會上都是這樣,不要彩禮好像說不過去,要了彩禮還是會返給了女兒,表現為一種從眾心理;三是女方家裡完全是出於一種利益考慮,認為嫁女兒要彩禮天經地義,彩禮達不到要求就不嫁,這與純粹賣女兒沒什麼區別,諸不知這樣做,如果處理的不好會給男女雙方帶來禍根。

就男方要求女方籤協議而言,男方已經視女方為物,談何情感?女方從男方要求籤協議開始,難道還不明白自己不過是物質的交換品,還能奢望夫妻之愛?總之,出嫁高彩禮風行不是社會文明現象,在一定程度會扭曲人們的價值觀!



胡楊木138


很早我就探究過彩禮問題。1.彩禮是不是給丈母孃的養老金,最後的結論:不是。丈母孃有很優厚退休金,或者工資,同樣要彩禮。2.彩禮是不是贖買新娘的價錢,最後的結論:不是。中國自共和國以來,不準買賣人口;縱然允許買賣,幾萬幾十萬也買不了一個如花似玉的姑娘啊。最後,我琢磨著,彩禮是女方和男方婚姻平衡的砝碼,女方要的彩禮越多,越說明她找了一個很差的女婿。彩禮是女方制約男方的押金。如果男方膽敢說個不字,這押金絕不退回!


劉西力


首先女方索要一定彩禮,在個人家庭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確實可以理解,含辛茹苦把孩子拉扯大,卻要嫁到別人家,要點補償也是合理的。況且婆家給彩禮也代表對女兒的重視,如果給的多,傳出去也有面子啊!

結婚時,如果男方家庭確實比較困難,我覺得女方是可以靈活一點的,適當少要一些,如果因為彩禮而錯過了一段美好姻緣,對女孩子自己來說是得不償失的,

就算男方通過舉債,勉強湊齊了彩禮,兩家人以後也會心存芥蒂,可能導致以後產生家庭矛盾,最後還是間接坑了自己的女兒。

但是男方說的這個協議就有點過分了,讓人覺得有那麼點兒像做買賣的意思,婚姻不應該是這樣的,婚姻是把兩家人變成了一家人,你讓她籤這樣的一個協議,也許她是為了你的彩禮錢,把協議簽了,那也在她心裡種下了一顆芥蒂的種子,把婚結了,你們總有一天也會過不下來離婚的,所以我希望男女雙方可以相互理解在各自能接受的基礎之上好好的談談,各自退步,高高興興的把事情辦了。





薩達爾江寒


各有要求,各取所需,無可厚非。我的條件如下:一是處女,給你10萬,二是大學畢業,給你10萬,三是身高1米65以上,給你10萬,四是十人中有六人說你長的漂亮,給你10萬,五是身體健康無家族遺傳病史,給你10萬。還有其它的特長可以再加,但前五個條件缺一不可。


三月5221


我是南方人,彩禮呢是一直延續下來的“陋習”。延續到現在實際上就是女方父母擔心女兒到別人家過日子,當不了家手裡面又沒錢。這個彩禮都會在結婚當天返到女兒手裡,有的父母還會添陪嫁妝和錢給女兒,讓他們小兩口開始新家庭生活。不要一提彩禮就是丈人家賣女兒,這是冤枉了孃家人。


王家女漢子


要彩禮 是看你舍不捨得為女兒付出代價 真以為賣閨女賺你錢啊 我自己有女兒 到時候我也要彩禮哪怕我一分不留都給女兒呢


精神小夥彭于晏


比方一個普通男孩花十幾二十萬娶老婆,結婚一兩年就離婚,有兒子的人都清楚意味著什麼。要求永遠不回孃家不是好辦法,籤個至少十年不離婚還是可以。當然這只是針對高額彩禮。


那年今日46


在我看來,現在娶老婆就和做生意一樣,爭爭講講,最後以一個雙方都滿意的價格,談攏,結婚!結婚基本都是男方付出,賣車買房裝修,還要給女方彩禮!娶老婆置辦東西是正常的,但是組建一個新的家庭應該雙方同時付出,不應該是男方自己付出!現在一個普遍的現象,女婿基本都孝順自己的岳父岳母,一年能回家幾次看看自己的爹媽?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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