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嚴禁網上非法銷售醫用口罩等
防護用品的告誡書
當前,正處於疫情防範關鍵時期,為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未經許可或備案擅自通過互聯網銷售醫用口罩等防護用品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現就嚴禁網上非法銷售醫用口罩等防護用品警示告誡如下:
一、從事電子商務經營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需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依法辦理行政許可事項。
二、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在其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鏈接標識。
三、利用網絡渠道銷售屬於醫療器械的醫用口罩等商品,需辦理醫療器械經營許可或備案。未經許可或備案,一律不得銷售。
四、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囤積居奇、哄抬價格、價格欺詐、串通漲價,一經發現,將予以嚴厲打擊。
五、禁止在微信群、朋友圈、QQ群等非法銷售醫用口罩等屬於醫療器械的防護用品。
六、提醒廣大消費者加強自我保護意識,網上購買商品時應選擇正規購物網站,並索取相關資質證件,留存購物憑證等。不要輕信朋友圈、微信群、QQ群等信息,不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保障,也易上當受騙。如出現質量問題請及時撥打12315電話投訴舉報。
聊城市茌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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