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疫情期間2月份公司不算底薪,只算提成合理嗎?

加速加速


  1. 特殊時期,企業與協商後可以調整薪酬,企業困難的,可以延期支付工資,這是國家和各地政府援企紓困政策中明確的。
  2. 如果,企業經營正常,未經協商,單方直接降薪或者調整工資結構的,應當證明這種調整的充分合理性,否則,員工可以申請仲裁要求撤銷這種單方調整,按照原標準補發工資。

大言君聊勞動法


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

首先看合同約定工資結構及發放形式是底薪制還是底薪加提成制,當然有的還可能是計件制。

其實疫情下我們員工要拿工資,企業也要活下去,只有這樣我們才是患難與共,老闆不是慈善家。雖然gj出臺了一系列減免小微企業社保及稅務政策,但是有的企業針對剛昂的員工工資原材料費用,已經捉襟見肘,所以這時候除了看我們的企業制度,還要看老闆的心底,大家多擔待,共度難關往後的路才更好走。



北漂的人生


1. 看你合同約定是怎麼確定薪酬的,如果確定是有底薪的,那應該全部或部分發放;

2. 當月總收入(底薪+提成)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3. 大多數企業都面臨生存問題,所以這段時間不嚴格按規定支付薪酬,政府部門會相對平時更傾向於企業,畢竟企業死掉了就缺少了經濟發展的動力。所以能忍就忍,能跳就跳。


我就愛說說實話


不幹活。還想要錢!吃老本吧!換位思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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