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我想任何事都會把自己帶入小說的情境中,怎麼辦?

咗邊丶


如果說一個人想任何事情都會把自己代入小說之中,首先恭喜你,天賦異稟有文學青年的超級素質!

這種敏感的思維能讓你覺得自己的靈魂脫離了肉身,飄浮在空中一樣,以人物的眼光審視你的一舉一動。假始這並未使你覺得不快和罪惡,而且有減輕痛苦和獲得愉快的感受,這真是件值得慶幸的事情。

(不要問我為什麼這麼清楚,如此理解你的,因為我就是這樣逃避真實不幸,也體驗不同人生的人。好比專業演員的人生,幸運在於可以體驗多種,甚至幾十種不同的人生。)

當然如果你目光遠大,又嚴於律己,日三省吾身,幻想著某位小說中的超級大師在指點孫猴子學藝一樣,這樣對不對,那樣好不好,姿勢是否完美,想法高不高尚,尤其是暗夜裡那些怯光蝙幅一樣的猥瑣之思,總要受到良心的戒尺責打,如此飽受折磨實在令人沮喪不安。

畢竟藝術也好,文學小說也好,皆是來源於生活而高於生活。假如過分入戲,難免情深不壽,慧及有傷。替古人擔憂,在別人的故事裡流自己的淚,想象我就是孤苦無依的林妹妹,在大觀園悲吟《葬花詞》,看到手上劃了點小傷,覺得豌豆公主就該躺下休息了,想出門打工,腦裡立刻開始上映餘華的《十八歲出門旅行》,一片恍惚迷茫茫的景象……

其實誰的青春不迷茫,想得太多並不見得是件好事,會造成行動遲緩;而一切盡信書,以為老天偏愛笨小孩,掉入山洞得天書會練成絕世武功;傻小子郭靖都會娶到黃蓉,遇到挫折,總會有奇蹟發生,難免會陷入無邊的失望。

就連泡碗方便麵,都要以福爾摩斯心細如髮的目光,研究產地,配料,保質期,重量,價格,天那,這樣活得實在太累,不成神經病找找人幫忙。當然做好事不怕苦,想象自個兒是炸堡塔的英雄這樣的積極意義還是不錯的。

所以想象力豐富對寫作者來說是好事,對普通人真實的生活才為常態,要適合而止才行。假如一個人穿著戲裝走在大街上,扮豬八戒看稀奇無妨,一個毛腳杆穿旗袍,怎麼意淫也找不到臨水照花人的感覺,反倒令人斥之以鼻:神經病,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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