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買口罩獻愛心遭遇“李鬼”——鳳台法院遠程審理淮南市首例涉疫情詐騙案

2月25日上午,鳳臺縣人民法院依法使用簡易程序,通過遠程視頻方式,公開審理並宣判了淮南市首例涉疫情虛假出售口罩的詐騙案,被告人彭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買口罩獻愛心遭遇“李鬼”——鳳台法院遠程審理淮南市首例涉疫情詐騙案

被告人彭某系無業人員,沒有固定經濟收入。2020年2月,彭某的個人貸款即將到期,卻無力償還。正值新冠疫情期間,彭某見朋友圈好友四處求購口罩,明知無口罩貨源的他便利用這種急切心理打起了“賣口罩”生財的主意。他先通過朋友圈聯繫到一口罩商家,以購買諮詢為由拿到了該商家的廠家生產資質證明和口罩詳情的圖片、視頻等。隨後他在微信群中發佈出售口罩的虛假信息,謊稱可自己可從親戚的口罩廠代購發貨,併發布口罩廠檢驗報告和大量口罩細節圖片混淆視聽。2月2日至4日,被害人關某等四人看到信息後,分別與彭某微信聯繫,商定口罩的種類、數量及價錢後,將訂金通過微信轉給彭某,共計16668元。其中被害人關某因準備捐贈口罩用於本村疫情防控,以每個1元的價格訂購了50000只一次性口罩,並支付15000元訂金。彭某見騙來的錢已夠償還貸款,便將微信註銷,手機卡損毀,四處藏匿,後經公安機關抓捕歸案。

買口罩獻愛心遭遇“李鬼”——鳳台法院遠程審理淮南市首例涉疫情詐騙案

買口罩獻愛心遭遇“李鬼”——鳳台法院遠程審理淮南市首例涉疫情詐騙案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彭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網絡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16668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依法予以懲處;被告人彭某在疫情防控期間,虛假銷售防護用品,詐騙他人財物,依法予以從重處罰;被告人彭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依法予以從輕處罰;其親屬能退賠被害人損失,並取得大部分被害人諒解,依法予以酌情從輕處罰。綜上,遂作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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