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小區內的廣告收益跟停車費為什麼不是屬於業主的?為什麼要由物業收取?

大師侃房


物業不是雷鋒,賠錢的生意不會做,

物業是服務機構,不是管理部門,

石家莊長安區建明小區鴻磊物業就是其他物業學習的榜樣,

1,利用小區公共場地畫上線開始收費,不是車位費,曰“車輛秩序維護費”,每車每年600塊,注意,不是車位費,是車輛秩序維護費,利用小區公共場地,

2,為了儘可能的畫更多能收費的地方,遇有樹木,果斷砍樹,增加收益,

3佔用小區公共區域建立臨建,興建布頭市場,面積數百平,容納商戶60家左右,什麼消防不消防的,掙錢要緊,

別的不說,光這3點就夠其他物業學一輩子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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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內的公共廣告位的收入屬於全體業主(理論上),停車費的收入也歸全體業主。但是,這些收入裡面包含了單體的物業管理費,物業分成。舉例來說:某小區地面車位在經過當地物價局審核後確定收費120元/輛,那麼這筆費用裡包含了30元物業管理費,扣除物業管理費後的30%分成,即(120-30)*30%=27元。剩餘的63元屬於全體業主。如果業主委員會有自己的法人帳號,那物業必須每月把屬於業主的收入打進這個賬號。如果業主委員會沒有法人帳號,可以由物業託管,但必須每月查賬,檢查物業有沒有挪用業主的錢。


江南七怪之一


小區所有設備地面都是廣大業主的。物業保安有沒有上崗證?保安待遇直接跟年齡有關,年齡越大待遇越少。小區有多少住宅面積?多少收費車位?多少店面房出租費?多少廣告位收入?多少經營性收入?先把成本核算一下,先把成本,然後物業配備多少保安?多少打掃衛生的?年齡?業委會你懂的[大笑][捂臉][捂臉]賬本搞清楚👁👁然後再根據自己小區聘用哪家物業,不願意繳物業肯定有原因的。物業目前是大家忽略的暴利行業。業委會組織簽名超50%面積過半戶主過半就可以馬上讓物業滾蛋。沒有業委會的是80%業主和房屋面積達到就可以炒了物業。法律上業主有權利成立業委會。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讓廣大業主明白自己利益被侵佔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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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那麼多外省市保安人員,他們的工資從哪來呢?四十年前的上海,家家戶戶門窗大開,很難見到陌生人,外省人更少見了。社會治安還是很好的。如今請來外省中老年男性做保安,守護上海社區平安。這些勞動力為什麼不願留在家鄉,建設家鄉?


陸明848



wu吳金泉


小區的廣告費和停車位費都屬於小區的公共收益,這裡含有部分是物業的勞務費,停車費中有一部分是給無車業主的補貼,因為公攤面積人家也花錢了。所有的公共收益都有一個指定的帳戶,任何業主個人是不能保管的,目前大多是由物業代收代管的,如果你覺得物業不可信任,可以找一個更為安全的保管方式,但必須是全體業主的意見。


藍夕陽836


辛辛苦苦賺來的錢在小區買來一套房子,可是意見矛盾煩腦一大堆,自己買的房子腳給物業像是房主,還不如租房子住免除了心累。物業和業主誰做得對與錯,自我檢查,心知肚明,物業與業主總是矛盾,物業也應該自我檢查,是否盡責盡力為業主服務,拿人錢財,替人消災,帳目公開透明,給業主一個滿意的物業,給自己一個清白。


幸福人生8823


廣告費和停車費都屬於業主的,大家都心知肚明。可這些錢收後由物業公司裝進自己腰包,業主們也無可耐何。這說明什麼問題,說明了物業公司這個寄生企業的存在,是小區管理最大失誤,是小區各方面發展加最大障礙。


江天


不為什麼,本來就是業主共有的,只不過被物業侵吞了。這些年物業被推到風口浪尖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是物業不懂法,本末倒置,沒有擺正自己的身份。因此國家要加大物業法的宣傳力度,各地方政府相關部門要不定期的進社區宣講物業法,讓市民知法,懂法,守法,才能構建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和諧社會。


默然回首7


這都是表面上帳!實際上物業的收入不止是這些!國家為了解決舊小區!也給了不少的錢!這些錢那去啦?現在為啥業主要取掉物業?現在的物業就是要錢!不為業主辦事!業主一鬧他們就走!弄不上錢轉身!留下個亂爛攤子誰也不好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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