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石仲泉:構築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建設

《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為構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系和國家治理體系提供了強力理論支撐,使黨和國家長治久安有了一系列制度保證。鄧小平提出政治體制改革,歸根結底就是要解決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問題。《決定》立足於三個“著眼於”,證明了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由治黨及至治國的道路的成功,為進一步豐富和完善具有中國特色政治體制改革的制度建設指明瞭方向。

石仲泉:構築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建設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簡稱《決定》),規劃出一個關係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建設偉大工程。它宣告我們黨探索出的由治黨及至治國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體制改革之路取得了空前成功。

《決定》構築了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制度建設基本框架

鄧小平同志說過,“我們這老一代解決不了長治久安的問題”。他寄希望於把黨和國家的制度建設好,到建黨100年時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的《決定》緊扣“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主題,系統總結黨領導人民在新中國70年來、改革開放40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國家制度建設和國家治理方面取得的成就、積累的經驗,全面回答了在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上,應該“堅持和鞏固什麼、完善和發展什麼”這個重大政治問題,明確了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體要求、總體目標和重點任務,既勾勒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系的宏偉格局,又繪製了實現“兩個十五年”戰略安排的具體路徑,極大豐富和發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理論,成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政治宣言和行動綱領。

為什麼說《決定》構築了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制度建設的基本框架呢?

《決定》第一次明確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13個顯著優勢,不僅使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有了更為全面的依據,而且為不斷構築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制度建設工程指明瞭方向。它集長期以來黨不斷豐富的理論認識之大成,第一次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巨大優越性作了全面精準概括,使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認識提升到“顯著優勢”新境界。這個新概括,使構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系和國家治理體系有了強力理論支撐。

《決定》第一次明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是由13個領域和方面的制度組成的制度體系。這13個領域和方面的制度,既形成為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等的多層次寶塔形結構,又由於黨的領導制度是國家的根本制度,統領和貫穿著其他12個領域和方面的制度,因而形成“1+12”的制度格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靠“1+12”的制度來支撐。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也靠“1+12”制度的持續堅持和不斷完善才能實現。《決定》設計的這個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使黨和國家長治久安有了一系列制度支撐。

《決定》第一次明確突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演進方向和規律,使構築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制度建設的基本框架成為勢所必至、水到渠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思想從提出到構築制度體系,經過了“四級跳”:第一級是鄧小平同志提出的制度治黨治國思想和要求到建黨100年時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這是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初始階段。第二級是胡錦濤同志在慶祝建黨90週年講話中首次明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稱謂,指出它是一整套相互銜接、相互聯繫的制度體系。這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系建設工程的構築上具有奠基意義。第三級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首次提出“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重要思想,明確了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能力的裡表關係,增強了將制度優勢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的理論自覺。這是理論認識的一大飛躍,為確立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主題作了重要理論準備。第四級就是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它從黨的十九大確立的戰略目標和重大任務出發,著眼於確保黨長期執政和國家長治久安,對黨領導人民在我國國家制度建設和國家治理方面取得的成就作了全面總結,闡述了堅持和完善支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系的各類制度,部署了需要深化的重大體制機制改革任務。從而,構築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制度建設工程的基本框架成為歷史發展的自然過程。

中國政治體制改革就是解決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問題的制度建設

鄧小平同志提出政治體制改革,歸根結底就是解決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問題。1980年8月發表的《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是一篇政治體制改革宣言書。這個宣言書通篇貫穿了這個精神。

石仲泉:構築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建設

1980年8月18日《人民日報》發表的鄧小平《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

鄧小平同志提出政治體制改革時明確了四條根本要求:一是改革黨和國家領導制度不是要削弱黨的領導,渙散黨的紀律,而正是為了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堅持和加強黨的紀律。不斷改善黨的領導就是為了加強黨的領導。二是政治體制改革總的目標是要有利於鞏固社會主義制度,有利於發揚社會主義民主,有利於在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下發展生產力,有利於貫徹執行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制定的一系列路線、方針、政策。三是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在中國大陸不搞多黨競選,不搞三權分立和兩院制,實行的就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人民民主制度。四是改革並完善黨和國家各方面的制度,是一項艱鉅的長期的任務。改革並完善黨和國家的領導制度,是實現這個任務的關鍵。

鄧小平同志為什麼對我們國家的政治體制改革作這樣的設計呢?最根本的是,出於對中國國情的考慮。中國的國情是什麼?這包括我們國家的歷史傳統、民族基因、革命經歷和現實需要等諸多方面。比如,講政治體制改革不是要削弱黨的領導,而是為了加強黨的領導。談到需要政治穩定,不能照搬西方那一套,鄧小平同志在會見美國前總統卡特時指出:人們往往把民主同美國聯繫起來,認為美國的制度是最理想的民主制度。我們不能搬你們的。“中國如果搬你們的多黨競選、三權鼎立那一套,肯定是動亂局面。”“沒有安定的政治環境,什麼事情都幹不成。中國有中國的實際,這點我相信我們比外國朋友瞭解得多一些。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要講社會主義的民主,也要講社會主義的法制。在強調發展民主的同時,要強調教育我們的人民特別是青年要有理想,守紀律。”

鄧小平同志基於中國國情提出的政治體制改革的設想,實際上是將治黨與治國緊緊聯繫起來考慮的,或者說是由治黨及至治國的改革思路。因為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只有治好黨才能治好國。這是中國政治體制改革必須把握的真諦。以江澤民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深悟這個真諦,提出的“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就是以治黨及至治國的創新理論作為黨的指導思想的。一方面,明確提出: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治黨始終堅強有力,治國必會正確有效,並把加強黨的建設作為“新的偉大工程”向前推進;另一方面,又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這就進一步指明瞭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方向和途徑,深化了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規律的認識。以胡錦濤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又強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當代中國發展進步的根本制度保障,是我國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各個領域自我完善和發展形成的“一整套相互銜接、相互聯繫的制度體系”。這樣,由治黨及至治國的政治體制改革路徑更加明確起來。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改革開放40週年大會上的講話指出,40年來,我們始終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不斷深化政治體制改革,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黨和國家領導體制日益完善,全面依法治國深入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日益健全,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保障和法治保障更加有力,人權事業全面發展,愛國統一戰線更加鞏固,人民依法享有和行使民主權利的內容更加豐富、渠道更加便捷、形式更加多樣。他還論列了這些年所進行的若干具體的體制改革內容:諸如黨和國家機構改革、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依法治國體制改革、外事體制改革、社會治理體制改革、國家安全體制改革、國防和軍隊改革、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紀檢監察制度改革等一系列重大改革。這表明中國政治體制改革已經取得巨大成就。

《決定》是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體制改革成功之路的重要宣示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的《決定》在習近平總書記慶祝改革開放40週年大會上的講話基礎上,立足於三個“著眼於”(“著眼於堅持和鞏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確保黨長期執政和國家長治久安,著眼於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著眼於充分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總結黨領導人民在國家制度建設和國家治理方面取得的成就、積累的經驗,重點闡述堅持和完善支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部署需要深化的重大體制機制改革和需要推進的重點任務。這既形成了由“1+12”制度圖譜組成多層次寶塔形結構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系,也展示了構築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制度建設工程的偉大氣派。這個偉大工程從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既深刻揭示了中國政治體制改革之路的豐富內涵,也全面總結了40年來政治體制改革之路的偉大成果。簡言之,即是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體制改革之路的重要宣示。

為什麼作這樣的宣示呢?一是它符合鄧小平同志設計政治體制改革的根本要求。有如前述,當初提出這個問題時,首先就是為了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改革並完善各方面的制度最關鍵的是改革並完善黨和國家的領導制度。《決定》論列的13個制度就是以黨的領導制度體系作為最根本的制度來構築的,因而是“1+12”制度格局。其他各項制度都體現了鄧小平同志的具體要求。

二是它體現了政治體制改革是為了使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最終目的。政治體制改革本身不是目的,不能盲目地為改而改,特別是不能受某些勢力的蠱惑按照人家的意圖來改。對此,鄧小平同志提出這個問題時講得很清楚。前已指出,進行政治體制改革就是要有利於鞏固社會主義制度,有利於發揚社會主義民主,有利於在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下發展生產力,有利於貫徹執行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制定的一系列路線、方針、政策。希望30年後能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決定》構築的偉大制度建設工程實現了這個要求。

三是《決定》論列的眾多制度建設,說明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由治黨及至治國之路是成功的。

政治體制改革的核心是健全和完善各種制度建設。有了健全、完善的制度,就有利於推進法治中國建設。《決定》構築的13個制度遍及治黨到治國的各個方面,形成了嚴密完整的制度體系。這無疑是對40年來政治體制改革成果的全面總結。

四是它為進一步豐富和完善具有中國特色政治體制改革的由治黨及至治國的各種制度建設指明瞭方向。有一種看法,認為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滯後,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不瞭解由治黨及至治國的這條政治體制改革之路的特點,因而對40年來取得的成就視而未見。當然,儘管成就巨大,但不可能盡善盡美,還有這樣那樣的不足和短板。這正是需要不斷豐富和完善的。應當指出的是,繼續豐富和完善只能是沿著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引的方向進行,決不是去另闢他徑。

最後需要強調的是,包括政治體制改革在內的各種改革,都是旨在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制度,而絕不是相反。1992年,鄧小平同志在南方談話中指出,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制度,還需要一個很長的歷史階段,需要我們幾代人、十幾代人,甚至幾十代人堅持不懈地努力。黨和國家的長治久安也是一個很長的歷史過程,旨在黨和國家長治久安進行政治體制改革的制度建設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勞永逸,必須與時俱進,不斷地豐富它、鞏固它和發展它。我們要以愚公移山精神,以與時俱進的眼光,子子孫孫持續接力,為夯實築牢長治久安制度建設工程不懈奮鬥,由治黨及至治國的政治體制改革之路將會愈走愈寬廣!


作者:石仲泉,原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副主任


文章來源:《前線》雜誌2020年第2期,原文題目“構築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體制改革之路”

版式:山中山

監製:李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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