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家暴幾十年可以離婚嗎?

董小妮


家暴幾十年可以離婚嗎?筆者認為當然可以離,對方不同意就通過法院起訴離婚。問題的關鍵是家暴幾十年了,現在再談離婚話題的話,我就想其意義何在?

我們首先分析一下可能產生家暴的原因,筆者出身農村,對農村中發生家暴的事件比較清楚。我認為有幾個方面原因:

第一, 男方在其父輩家庭中學到只有其父親(如母親去世較早等原因)的“言傳身教”,如果男方的父親是位敢於擔當的、負責任的人的話,那麼男方一般也會承續這些好的品質,那就不存在家暴的情況。但如果男方的父親存在諸多人格缺陷和毛病,如酗酒、家暴等,那麼這些毛病就會在潛移默化中被男方學到,而男方成家後也會將這些“言傳身教”學到的負能量的東西發洩到女方身上。

第二,男方後天的生活環境,如工作、生活中存在太多類似的情況,特別是在農村,上世紀40-50年代生活的農村人,依然會存在“媳婦是打出來”的封建殘餘思想。如果在男方的周圍存在幾家“家暴”的情況,那麼這種男人就會為效仿他人家暴的行為找到“群體”感,找到了“榜樣”的力量,今後會在對媳婦的家暴中愈發變本加厲。

第三,男方嚴重的人格缺陷,如“討好型”人格、“綿羊性”人格等,就是說只對外面人“討好”,對“外面”人呈現“綿羊性”,對外人能說會道,表現自己友好,喜歡聽別人的“好話”(但是否是好話男方並不一定具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對外軟弱無能,而對內施暴,總想通過一些外在“另類”的行為方式——如“家暴”的方式來吸引外界的眼球,向別人表現自己的存在感,滿足自己可憐的“男人”自尊。而其內心極度端虛弱,個性上比較虛偽。正像殺人犯的心理:殺了人,但他卻認為自己同時也出了名的那種滿足感的心理。說得不客氣點,這種人根本就不叫男人。

第四,習慣的慣性,一旦家暴在這種男人身上變成習慣,慣性的生活方式,會讓男方几天就發作一次,再或者酗酒的,耍起酒瘋來就稱職麻辣穀子從頭倒騰一遍,然後就是罵人,言辭尖酸刻薄,發洩自己滿滿的負能量,整個家庭老婆、孩子都遭罪,然後就是動手家暴。

第五,社會的縱容,中國社會沒有任何一種機制來制約“家暴”行為,雖說法律規定違反行為。但如果不構成刑事犯罪,民事家庭糾紛從來就是婚姻內部事情,從來沒有人過分關注,也沒有機構對此負責,你打110? 還是找婦聯?都形同虛設不起任何作用,中國人的事情我們都清楚。所以當整個社會都沒有一種有效的制約機制的話,弱勢的一方大都承受身心的無限摧殘,倍受精神上的無限虐待,而無法得到任何正義伸張的機會。更有甚者,有些別有用心的人懷著邪惡的目的,唯恐天下不亂,暗地裡挑撥離間、挑起事端,更讓男方無法無天,家暴便成為家庭便飯。

筆者來自農村,對村裡、周邊村這樣的家暴事件都瞭然於胸。對其發生家暴家庭施暴人的心態進行了一些思考。年輕時,家暴頻發時女方不是不可以離婚,主要是沒有強有力的後臺支持。孃家人如果有能出頭頂事的,女人還好過一些。如果沒有這樣的人,比如女方的父母不在了,而兄弟姐妹個個各懷私心,從根本上解決不了家暴事端。而女人可能因為孩子還小,都沒有成家,孩子們也沒有過多的能力插手和解決家暴問題,再者說,如果離婚了,女方到哪住?經濟來源怎麼辦? 一系列問題都擺在面前。所以離婚離不了,而家暴也一直由男方慣性持續著。

但如今,家暴都幾十年了,早已是生活常態或者生活的一部分,現在再談離婚的話題多少意義不大,因為人生沒有多少個幾十年。現在能解決這些問題的就只有兒女,兒子早已成人,有了自己的思想和明辨是非的能力,早該為母親撐起一片天,每有男方家暴問題,兒子就可以接母親去自己家,不給男方製造家暴的機會。總之,都一輩子了,順其自然吧,好在孩子們長大了,女人也可以鬆口氣了,其它別掛在心上,男人正常時就一起過過,不正常就出走。離婚和不離婚本質上已沒有意義。

但願這種純屬滿足自己精神存在感需求、只是自己無能表現的垃圾男人,停止這樣無休止的家暴行為!也呼籲社會機構別一天只是開會時口頭上大談特特“社會主義精神文明”,而無任何切實有效的落實的措施。說實在的,中國的事情有時還真指望不了誰。只有但願:但願每個家庭幸福,社會和諧,人間美好!


默默此心


80年代的時候,遠嫁到農村的姐姐。總是哭咧咧的回到家裡來,向我的老叔述說著自己被打的經過。她的丈夫喝多了打,她在外面不順心的時候也打他,弄得我這個姐姐真的是常常哭著滿身傷痕的回到自己的家裡來,自己的爸爸媽媽看著都心疼,後來還是我的堂弟氣勢洶洶地找到姐夫,給他狠狠地揍了一頓。從那以後,這姐姐才算是過上了好日子。

可就是這幾年50多歲的姐姐姐夫還是從吵架,姐姐又開始了自己悲慘的生活,那就是經常給打的鼻青臉腫的。後來我們家人也真是看不下去眼了,說孩子都長大了,都快當公公婆婆了,就這樣的男人,狗改不了吃屎,乾脆離婚算了。所以說現在我姐姐去上海當了一個保姆。我姐姐也不願意回到那個家裡去,就連這次過年都沒有回來,而且姐姐說如果要是回來就把婚離了吧,這個姐夫現在是傻眼了,總是來求我們這些親屬幫他說好話,但是誰敢替他說呀,就是這種人說的漂亮毛病該犯還犯,誰都不再信任他了,所以說打媳婦兒家暴的人,乾脆就別給他媳婦兒,就讓他單身過日子算了。


伊春美食美客


一定離婚。不離婚留著過年啊。現在是21世紀,沒有誰離開誰就活不下去的說法。家暴幾十年還不離婚,樓主也是夠能容忍的,要我早離婚了。可以容忍出軌,但是絕不容忍家暴。

講一個真實案例,我朋友。 和南方談了好幾年,都定親了,結婚時間也定了,我朋友當時還懷孕了。我是那種平時不愛聯繫朋友的人,那次她突然主動聯繫我,說懷孕了,準備結婚。但是男方單親家庭長大,爸爸過世了,家裡還有媽媽和姐姐。由於家庭原因,男方媽媽很節約,從不走親訪友,和別人關係都差。她和男的同居之後男的媽媽也和他們住一起,男的平時在外地上班,偶爾回來。平時家裡所有開銷都是我朋友掏錢,男的媽媽從來不花錢,連結婚提前買的用品都是我朋友買,男的也不給錢。懷孕後我朋友體制不好,想離職,男的媽媽不讓,說我朋友嬌氣,還說離職了沒有錢,壓力大。我朋友就跟男的媽媽吵架了,男的媽媽打電話給男的喊回來,男的覺得自己媽媽說得對,不分青紅皂白就打了我朋友,我朋友當時還懷孕呢,特別傷心,就打電話給我。我朋友不想和男的結婚了,但是又懷孕了,婚期也定了,雙方親戚朋友都知道了,她猶豫不決,我果斷告訴她,婚不結了,這種男人婚前孕期就動手打女人,婚後還不知道會受多少罪,到時候後悔都來不及,我就跟她說你覺得是一輩子的幸福重要,還是短暫的面子重要。我朋友想了想,把孩子打掉自己搬走了。現在嫁了個有錢人,公婆疼愛,老公也好,公公婆婆自己做生意,一年幾十萬,老公也跟著做生意,一年幾十萬,一分不少的交給她保管,兩人吵架公婆都幫她,婆婆每個月還給她一萬生活費,她自己帶孩子婆婆偶爾幫忙。還經常到處旅遊,現在幸福得不得了。

所以真的,離吧,幾十年了,應該孩子也大了,也沒有必要為了孩子要忍著。就算覺得自己年紀大了,不一定還能找著伴,但是自己一個人也挺好的,偶爾和孩子聚聚,找個輕鬆的工作,夠自己用就行。多參加集體活動,多交一些朋友。忍受家暴幾十年,我覺得孩子也肯定體諒你,支持你離婚。未來還長,剩下的日子為自己活吧,加油💪相信自己會很幸福的!


豬豬豬婆婆婆


可以,關鍵是你要下定決心


skyline2


可以啊,早該離婚了,家暴,這麼嚴重的事情,女人是拿來寵的,無論你愛不愛他,他家暴你,就是不對的,支持你離婚。


笑像灰燼27


對於家暴,那是可以離婚的只是看你自己想不想離而已


沐樂


法律意義上的家暴是指一方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對另一方實施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一.家暴的認定在法律上比較嚴格,如果法院認定為構成家暴,那麼法院有很大可能判決離婚。

二.同時無過錯方可以主張精神損失費以及物質損失費。雙方在日常生活中一方若有家暴情形存在,另一方或者家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申請庇護或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來保障受害方的健康。

三.人身安全保護令主要包括以下措施:

1.禁止對方實施暴力

2.禁止對方騷擾、跟蹤、接觸你及其相關近親屬

3.責令對方遷出你的住所

4.實施保護你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四.能不能離婚或者是想離婚,需要根據男女雙方的具體情況來看,看選擇哪種離婚方式,看你們之間是否存在可以判離婚的情形等。離婚有兩種方式選擇,一種方式是雙方協議離婚,協商好雙方一起去民政局辦理相關離婚手續,這種情況是男女雙方都同意離婚

五.另一種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訴訟離婚,這種情況適用於一方不同意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根據男女雙方之間的情況來判定的,主要是判定雙方之間是否存在家暴、遺棄、虐待、吸毒、賭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難以治癒的身體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會根據雙方的情況來判定。當然在這個期間男女雙方是可以隨時協議離婚的。





睢寧阿毅


法律意義上的家暴是指一方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對另一方實施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家暴的認定在法律上比較嚴格,如果法院認定為構成家暴,那麼法院有很大可能判決離婚。同時無過錯方可以主張精神損失費以及物質損失費。雙方在日常生活中一方若有家暴情形存在,另一方或者家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申請庇護或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來保障受害方的健康。人身安全保護令主要包括以下措施:1.禁止對方實施暴力;2.禁止對方騷擾、跟蹤、接觸你及其相關近親屬;3.責令對方遷出你的住所;4.實施保護你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能不能離婚或者是想離婚,需要根據男女雙方的具體情況來看,看選擇哪種離婚方式,看你們之間是否存在可以判離婚的情形等。離婚有兩種方式選擇,一種方式是雙方協議離婚,協商好雙方一起去民政局辦理相關離婚手續,這種情況是男女雙方都同意離婚;另一種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訴訟離婚,這種情況適用於一方不同意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根據男女雙方之間的情況來判定的,主要是判定雙方之間是否存在家暴、遺棄、虐待、吸毒、賭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難以治癒的身體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會根據雙方的情況來判定。當然在這個期間男女雙方是可以隨時協議離婚的。


餓是農民工


完全可以的。


無2017


都幾十年了,你之前是唐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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