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許昌訊(記者 康世保 通訊員 溫坤傑)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鄰里之間平日裡有些磕磕碰碰在所難免,如若兩家鬧到兵戎相見、對簿公堂,實在是得不償失。古時六尺巷的典故云“千里修書只為牆,讓他三尺又何妨。”“六尺巷”的寬不是在“六尺”上,而是在“人心”上,寬在和諧友善的精神上。
近日,許昌市民李某向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申請撤訴,法院作出准許撤訴的民事裁定書,並送達原、被告雙方,這起鄰里糾紛得以化解。
事情的起因還要追溯到一樁房屋坍塌事件。李某有一套房屋,系2000年購買,購買後長期無人居住,年久失修。2017年9月至10月期間,許昌降雨頻繁,該房屋經雨水長時間沖刷,於2017年10月1日屋頂坍塌。
這起意外事件發生後,鄰居第一時間向轄區派出所報警。
2019年1月28日,李某以相鄰關係糾紛為由起訴相隔一牆的鄰居馬某,認為馬某2016年翻修房屋時拆掉兩家共用的承重牆,致使其房屋坍塌,要求馬某將房屋恢復原狀並賠償損失。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在辦理該案件時,法官田四舫在開庭之前就到原、被告所訴的標的物處進行了現場勘驗,並組織雙方進行了兩次開庭質證,充分聽取了原、被告的意見。隨後,田法官又分別到許昌市魏都區北大派出所、許昌市住建局等相關部門調取證據。開庭後,田四舫結合原、被告所訴情況,再次到現場進行了勘驗。
在認真梳理了案件卷宗裡的所有資料、吃透案情後,本著鄰里之間以和為貴的理念,田四舫多次傾聽原、被告的意見,並進行調解。馬某相鄰的房屋以及在院子裡所建房屋在房管部門辦有房產證,無法再恢復原狀,調解進行得並不順利。雙方各執一詞,均不讓步。田四舫沒有放棄,也沒有氣餒,他通過多種途徑、多個角度和當事人溝通。
“你的房子是2017年10月坍塌的,當時報警了,我們也去派出所核實了當時的記錄,房子是因下雨而坍塌,而且別的鄰居也都能證明這個情況。你認為是馬某的原因,目前的理由是不充足的,你考慮考慮是不是撤訴?”田四舫耐心勸說李某。
功夫不負有心人,在當前嚴峻的疫情防控形勢下,經過田四舫的努力,原告李某於2020年2月13日向許昌市魏都區法院申請撤訴。
“實際上本案的判決書已經草擬90%了,但是我們始終認為還是撤訴的好。鄰里相處,以和為貴。作為法官,遇到難案不能僅僅坐堂問案,一判了之。而是要不畏困難,心態平和,依靠群眾,調查研究,查清事實,分清是非,耐心聽訴,明法晰理,即便是矛盾尖銳的對立雙方,也會贏得他們的尊重和理解,從而使矛盾化解出現轉機,達到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田四舫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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