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4 警示!縣法院發佈禁種鏟毒典型案例

警示!縣法院發佈禁種鏟毒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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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暖花開,萬物萌發,也是罌粟植株生長的關鍵時期。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大東海縣“禁種鏟毒”專項工作成果,確保毒品原植物在東海轄區 “零種植”,提升廣大人民群眾法治意識,努力打造“綠色無毒”美麗家園。小編從東海法院2019年審結的涉毒品原植物案件中選擇4個典型案例,藉此提醒廣大市民,切實增強“識毒、防毒、拒毒”的能力和意識,增強參與禁種鏟毒鬥爭的主動性、積極性,為打贏禁毒人民戰爭貢獻力量。

案例一

孫某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罪

【基本案情】

警示!县法院发布禁种铲毒典型案例

2019年4月17日,東海縣西雙湖派出所民警在被告人孫某家檢查中發現,孫某家中存有罌粟果共計44顆,經去殼、分揀、稱量,罌粟種子共計97.5克。經鑑定,被告人孫某非法持有的種子為罌粟,萌發率為43%。

【法院裁判】

東海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孫某非法持有未經滅活的罌粟毒品原植物種子,數量較大,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罪。遂依據法律判處孫某拘役四個月,緩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法官提醒】

非法持有未經滅活的罌粟毒品原植物種子,雖沒有進行種植,該持有行為亦構成犯罪。

法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條: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案例二

何某嶺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罪

【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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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4日18時許,東海縣公安局桃林派出所民警在東海縣桃林鎮何某嶺家中查獲罌粟殼(內有種子)共計220顆。經去殼稱重,罌粟種子重量為336.8克。經鑑定,送檢的罌粟種子可以萌發,萌發率為57.15%。

【法院裁判】

東海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何某嶺非法持有未經滅活的罌粟毒品原植物種子,數量較大,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罪。遂依據法律判處被告人何某嶺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法官提醒】

罌粟、大麻等能都是製造毒品的原植物,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的種子將構成犯罪,被處以刑罰。

法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條: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案例三

周某俠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

【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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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周某俠於2018年農曆10月份,在位於東海縣李埝鄉自家的菜園內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於2019年2月27日被公安機關查獲,現場剷除毒品原植物幼苗1200株。經鑑定,涉案毒品原植物為罌粟。

【法院裁判】

東海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周某俠明知是毒品原植物罌粟而非法種植,數量較大,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遂依據法律,判處被告人周某俠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法官提醒】

罌粟是製取鴉片的主要原植物,長期食用容易成癮,危害身體健康。我國對罌粟種植嚴加控制,除藥用科研外,一律禁種,即使是在自家種植只做觀賞或自己食用,都是違法的。不管出於何種目的,非法種植罌粟的行為,既違反了國家對毒品原植物種植的管理秩序,又產生了毒品流入社會危害他人的風險。

法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剷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一)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

(二)經公安機關處理後又種植的;

(三)抗拒剷除的。

非法種植罌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穫前自動剷除的,可以免除處罰。

案例四

汪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

【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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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汪某明知是罌粟種子仍在東海縣前放村自家門前菜園內種植。2019年2月25日,公安機關在該田地裡現場查獲非法種植的罌粟2160株並予以剷除扣押。經鑑定,涉案罌粟幼苗內檢出嗎啡、罌粟鹼、那可汀成分。

【法院裁判】

東海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汪某明知是毒品原植物罌粟仍非法種植500株以上,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遂依據法律,判處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法官提醒】

經過禁種鏟毒宣傳,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案件有所下降,但仍有部分群眾雖認識到種植行為的違法性,卻沒有真正意識到該行為的嚴重性,大多抱有僥倖心理,認為在自家門前、院內種植不會被發現,並且大部分的藉口都是用於觀賞或者偏方治病。在此呼籲廣大群眾強化法律意識,不要聽信偏方種植罌粟。

法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

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剷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一)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

(二)經公安機關處理後又種植的;

(三)抗拒剷除的。

非法種植罌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穫前自動剷除的,可以免除處罰。

警示!县法院发布禁种铲毒典型案例

以上案例是沉痛的教訓,當事人觸碰法律底線,終將為自己的行為買單,付出沉重代價。請廣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提高警惕,認清毒品及毒品原植物,提升法律意識,切莫心存僥倖心理!

下一步,東海法院將進一步健全完善涉毒違法犯罪打擊處理機制,依法嚴厲打擊涉毒品原植物犯罪活動,更好的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感、幸福感,為縣域“高質發展、後發先至”大局提供有力的保障,營造良好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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