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到女方的城市生活,值得嗎?大家怎麼看?

陳西


首先是合法合情合理的,男女平等,哪個城市的發展空間比較適應你的未來發展,那才是你的重要選擇。是金子到處都會發光,沒有什麼值不值得,要尊重雙方的決定,當決定落定時就不要後悔。


文化傳媒


值不值記得看你自己怎麼想了,別人又不是你,怎麼知道值不值得?

如果打算結婚定居的話有什麼不可以,在哪裡生活不一樣呢?心裡總想著值不值得,生活中肯定很多時候不快樂!

我老公的好幾個同事都是定居媳婦兒所在的城市,住的離丈母孃不遠,丈母孃對女婿又好,媳婦兒也不用處理婆媳關係,孃家還能經常幫襯著,男同志就專心上自己的班,啥時候想回自己爸媽家了就坐車回去看看,這樣不就挺好的嗎?


開心美眉的媽


不是值不值得,是你對你深愛那個女人愛得夠不夠深,愛上一個人,便會愛上她那座城!

這種愛是非常由衷的,發自由心的,汪小韭愛上大S,便陪著大S把事業也移到了臺北,你難道能有任何理由說汪小非不愛大S麼?

女人是感性動物,有人說愛你,那就讓他用行動愛你看看;有人說娶你,那就等他拿來婚戒和婚紗;有人說要陪走遍整個世界看風景,那起碼要看他定好機票,開始和你一起起飛。對愛情,切忌做用耳朵判斷愛情的蠢事。以前他不愛的東西,因為愛你,突然也愛上了。因為你愛的人會喜歡你一直習慣的東西!

如果愛上一個人,就一定要愛上對方的那一座城。記得我同老公戀愛時老常對我說他非常不喜歡我居住的那座節奏慢的城市,但自從結婚後,老公卻常嘮叨他也喜歡上了我居住了20年的的這座城市。

他愛新會陳皮和小鳥天堂。

喜歡從廣州到江門車程(一個半小時車程)

喜歡江海城央綠廊示範區是最佳網紅打卡地,用手機都能拍出藍天白雲。

喜歡城央包括騎行道都會來健走、散步或騎行。

喜歡從江門勝利大橋至江門演藝中心路段,有熱鬧的白水帶大道、新建的體育公園籃球場……

一座節奏相對慢生活的城市,因為能讓人停下匆忙的腳步,能與相愛的人牽於漫步於公園,人行道,綠洲,溼地以及城市的角角落落,原來以上一切的一切,因為都是我喜歡的,所以老公愛上我,他也喜歡了。

是什麼讓老公從一座不愛的城市到熱愛這座城市,我想是因為老公愛上我這個人,所以也愛上了我這座城!


今夜我不設防


值不值得這事真不好一下子確定。

不過一個女的,如果為了一個男的從一個自己不熟悉的地方,來到男人的地方。男人一定要好好珍惜。因為雖然是到哪一樣生活,但是她遠離了她的親朋好友,不能和自己好朋友出去玩,不能時常串門自己孃家,有委屈了沒地說。誰讓自己嫁那麼遠。父母看待自己就像陌生人,如果男人對自己再不好,那麼這一切就都沒有意義了。

所以值不值得,完全看男人對待女人的態度。如果一直很好,那麼就是值得,男人對待女人的孃家也不會太壞。如果不好,那就不值得。值得與否都是已經遠離了才知道,所以女人都好像在賭博,賭這個人值不值得你那麼做為他付出。賭贏了,還不錯。賭輸了,只能獨自承受後果。

女人選擇嫁人之前,一定要擦亮眼睛。






金魚冒泡


不論是不是獨生子女,既然選擇異地戀,不管是女方到男方的城市生活,還是男方到女方的城市生活,有你愛的人在,都是值得的,也是很正常的。比如有些女方捨不得自己很有發展的事業,也有些是舍不下自己的父母等等很多放不下的,只有男方為愛讓步。男方在女方家生活或自己有單獨的小天地,對待女方的父母要象自己的父母一樣甚至還要好點,處事大方得體,很快融入他們的生活。自己的父母就只有多打打電話,過年過節儘量多去陪陪他們。最重要還得儘快開始自己的事業,融入到這個城市,事業、家庭兩不誤,不就皆大歡喜。


樂至張二姐


難道女人到男人的城市生活理所應當,男人到女人的城市就問值不值?

現在人們思想都比較開放,男女地位平等,不論是在男方城市還是女方城市還是一個新的城市都可以啊,只要兩人商量好,根據工作,生活習慣,飲食習慣可以隨意選擇。





有夢想的小老鼠


要到那個城市裡去生活,要根據自身的具體條件而定。

如果自己在現有的城市裡工作和生活都比較穩定,利於自己的發展,有屬於自己的住所,就沒有必要遷移。因為一旦遷移到新的地方,一切都要從頭再來,勢必會給自己增加許多不必要的經濟負擔和精神負擔。

如果現在自己即沒有工作,也沒有住房,而且生活也不穩定,換個新的環境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如果女方要求你到她所生活的城市是與她父母一起生活的話,最好慎重一些,一是不見的你與她的父母能融洽在一起,二是會對自己的父母造成心理上的傷害,到時候加上對象會三頭不落好。


駱駝草的吟唱


愛一個人,到哪都是家!有他有她,組成家庭,就有愛的港灣,可以休憩、可以避風、可以沐浴陽光,可以傳承歲月!




海涯品香


適者生存。

隨著現代社會的快速發展、科技的進步,其社會觀、生活觀已悄然發生根本變化,對傳統觀念已被淡化,因此,一切皆有可能,

一切都屬都是正常,過去各歷史朝代為了建都遷居,也有是為了活命遷居,那是最正常不過了。而現代是為了愛情、為了生活、為了權宜而遷居。

所以歸納一句話:適者才能生成。


ZZ日月明


首先,提出“男方到女方的城市生活值得嗎”這個問題的人被傳統舊觀念困擾,認為到女方城市生活是上門女婿,會讓人看不起。

其次,現在的社會發展,在外打工飄著的人很多,結婚很有可能是在遠離雙方父母的城市,那麼這個問題也就無從談起。

第三,根據實際情況來說,現在的人很務實。一旦有了寶寶,那麼那邊的老人離得近可以幫忙照顧一下,住到女方城市也是根據工作需要而已。

最後,從感情角度來說,沒有必要非在一個無關痛癢的問題上糾結,這個問題並不值得苦惱,只要過的幸福在哪生活不一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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