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安徽省嶽西縣人民檢察院向嶽西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方某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嶽西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方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 分享到: 閱讀更多 延安市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 關鍵字: 嶽西 某某 嶽西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