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广铁检察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


零容忍!广铁检察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铁检察分院采取积极措施扎实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2月19日还专门下发通知,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刑事犯罪,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刑事诉讼正常进行,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

广铁两级院全体干警特别是刑检部门干警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将办好涉疫案件作为当前两级院刑检部门的首要任务来抓。分院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理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案件办公室,各基层院成立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案件专案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案件。

二、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保障办案效果和安全

一要建立涉疫情案件办理工作联系协同机制,在侦监、公诉、案管等部门建立内部协作配合机制,对涉疫情案件优先办理、快捕快诉,及时惩治震慑违法犯罪,同时与辖区内的铁路单位、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形成打击合力。

二要建立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上下联动机制,对于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在法律适用等方面把握不准的,要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请示。分院要加强对办理涉疫情刑事案件工作的指导、督办,对于各院请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回复。各院建立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案件办理工作台账,坚持每日统计和信息报送机制,及时上报当日情况。特别重大敏感的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第一时间报告。

三、发挥监督职能,有效完善侦捕诉衔接工作

广铁两级院刑检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刑侦部门的协作,监督公安机关严格依照中央和各级政法机关关于打击涉疫情案件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加大疫情防控措施力度,增加涉疫情案件侦破力量,加快涉疫情案件的办理。督促公安机关针对返程高峰,加大防控、查缉力度,主动摸排管内是否存在涉疫情案件及其它不利于防控疫情顶风作案案件,及时交流疫情防控期间常见犯罪法律适用、办案要求及通报典型案例。各院要及时掌握铁路公安机关查处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情况,对于尚未提请批准逮捕或尚未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及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同时,各院要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衔接,依法严厉打击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公职人员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行为。

四、延伸检察职能,服务铁路安全稳定大局

广铁两级院刑检部门要针对近期全国复工复产的情况,协助铁路单位做好防控应对工作,确保返程人员及时安全到达务工单位,同时监督铁路单位特别是重点车站对疫情防控的安全、疏导、服务宣传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铁路站段单位人员复工后是否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尽可能降低相互传染可能性,共同维护铁路职工的安全。

五、做好舆情引导,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氛围

各院要会同宣传部门加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和预警研判,强化舆情引导,及时发布相关案件的受理、开庭审理、宣判等重要节点信息,回应群众关注热点。在办案中要注意发现总结典型案例,注重以案说法,讲好法治故事,配合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积极营造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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