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寧願跟他媽過,提出離婚了但男方不辦手續,女方應該怎麼辦?

雨水童童


先假裝回心轉意,事事順著他們,等到他們放鬆警惕後,帶兒子回孃家扣壓人質,他們若來討要兒子,堅決不放,叫他們去民政局籤離婚協議。


書幸追


很簡單,既然決定了離婚,只是男方不辦手續,就走法律程序,向法院起訴離婚。

你需要準備以下法律文書和相應的證據材料:(一)要求與被告解除婚姻關係的訴狀一式三份,法院留存一份,自己留存一份,被告需送達一份;(二)《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四)被告的身份證及相關的戶籍證明;(五)子女的醫學出生證明;(六)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相關證據材料;(七)主張其相應訴訟請求成立的訴訟證據材料。

法律依據:

1、《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2、《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普法微講堂


這個男人,有點,寶媽男,想要孝順媽媽,又不想去辦手續,原因在於,他還是,不想分開。像這種男人,女方嫁過去,不會幸福,因為男人沒主見,不知道,禺孝,會影響到自己一生的幸福,包括事業,財運。碰到這種男生,女士們,除非你是真的,很愛對方,否則,不嫁了。寧可,找一個,夠喜歡自己的,這樣更幸福哦。



罕鴨子會飛嗎


這到他媽,目前生的情況,如果說他父親死了,現在只有一個媽,加上身體不好,兒媳覺得是個負擔,不想負責男人母親,要是這種情況,兒子寧願跟他媽過,我覺得是對,但是又不去離婚,他楚在兩難的情況,希望妻子理解,那是母親,能不能合好,把他母親接來一起孝敬,當個別人心目中好兒媳。


釣魚老翁


如果能和平解決,那最好,如果有迴旋的餘地,那麼何必離婚呢?換個人也如此。如果不合適那不妨走法律程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是最後的下下策


面朝大海坐沙地


跟媽寶男結婚,日子會過得很辛苦的,他凡事都聽他媽媽的,一點主見都沒有,他跟他媽媽永遠是統一戰隊,而你卻是孤家寡人,當你跟家婆有點什麼摩擦,你想指望他幫你說句好話是不可能的,這樣的婚姻不要也罷。


fenfen0214


搬走,遠離這個是非之地


熙寶妍寶


那就拖著啊,分居滿一年起訴離婚啊


用戶7133088918829


讓男人選擇親情還是愛情,的確為難


利利愛生活


確實沒有感情了,堅決要離婚,可通過法律程序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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