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不待見我們,她想給孫子做滿月,我們不想給他們操辦,這樣做是不是太無情了?

建州左衛都指揮使


兒媳想給她兒子辦酒,你讓她自己辦就好了。像我們這邊兒子娶媳婦是公公婆婆的事情,但是當孩子出生後辦酒就得他父母(也就是你兒子和兒媳操辦了)

兒媳她願意辦酒就辦,你不出辦酒錢💰,只給孫子包個大紅包就好。畢竟血濃於水,他可是你兒子的孩子,永遠是你家裡的一份子。

你直接告訴她們,她們直接辦酒辦酒錢自己出,收禮金的錢也歸他們,以後人情開支也歸他們負責,當然有一部分你的老朋友還是得自己去承擔。

婆媳關係自古就是天下一大難題,你做好了婆婆的表率,通情達理,不干涉小兩口。你兒媳還各種作,那就分開住,這個社會靠兒養老還不如靠自己還來得實在舒服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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