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毓昌案中知情受賄而被絞立決的淮安知府王榖


李毓昌案中知情受賄而被絞立決的淮安知府王榖

王榖(?~1809),字禦軨,號東蓮,安徽黟縣貢生。由四庫館議敘,選授荷澤縣丞,累遷德州知縣,泇河同知,嘉慶十三年(1808)任淮安府知府。嗜臨池,精鑑賞,工書法篆刻。後以山陽冒賑案知情受賄被嘉慶帝處絞立決。 淮黃氾濫 毓昌察賑 嘉慶十三年(1808)李毓昌中進士後,以即用知縣分發江蘇撫署候缺。榜下以後候補知縣用,當年他便被派往淮安府山陽縣(今淮安區)查賑。那年淮安遭災,清還發賑銀救濟災民,山陽知縣王伸漢大肆貪汙,恐怕被查,便精心賄賂前來查賑的官員。10名官員中唯獨李毓昌不為所惑。 李毓昌親自分辦四鄉的查賑事宜。他於戊辰九月到任後,不顧鞍馬勞頓,即率人役赴鄉間住戶核查戶口分發賑票,每至一村必親臨民戶造冊,注照老幼人數,勘驗受災程度有無漏賑和冒領現象,其公正廉明無懈可擊。至十月即複查二鄉畢,將所查出的王伸漢借放賑之機貪贓枉法、剋扣賑銀之事俱清冊欲上稟淮安府知府,眼看貪官汙吏趁災打劫的蓋子將要揭開。

行賄碰壁 頓起殺機 獲悉李毓昌的動向後,山陽知縣王伸漢探大為驚恐,急忙修書將李毓昌誆回縣署,私設酒宴殷勤相待,並軟硬兼施地相勸道:“公初為官,不知做官的訣竅,日赴茅舍,訪貧問苦,天寒地凍,過於勞累,可謂慕虛名而失實惠,實非為官道,望公三思。”李毓昌聽罷,勃然大怒,當即嚴詞相駁:“為官之道貴在清廉,攫取饑民之口食非民之父母之所為。對剋扣賑銀之事任公自為之,在下實不敢自汙以欺天也,然我必呈之上臺,以救生民於水火,以正朝廷之律令!”說罷便仰面長嘆拂袖而去。王伸漢見此情景恐懼萬分,便設毒計買通李毓昌的三個僕人將投下毒的茶水給李毓昌喝,致李腹痛吐血,又用絲帶勒死,隨後偽造自縊身亡現場。 委差喪生 知府枉法 淮安府知府王轂也是貪財好利之徒,因王伸漢常有“孝敬”,故而對王伸漢眼開眼閉。王伸漢到淮安府將謀殺李毓昌的緣由始末如實稟告,請知府大力迴護,表示願再奉送白銀兩千兩。王轂先是恐被牽連,但權衡利害,終究答應盡力掩飾。 王伸漢隨即讓仵作到現場驗屍。仵作不知其中奧秘,依照規定詳驗李毓昌屍身。見頸有勒痕,面色青紫,種種跡象均表明系生前縊死;但屍體口鼻出血,甲色烏黑,又極似中毒。仵作一時無法斷定死因,只得如實回報,提出應用銀針探察。淮安府知府王轂大怒,喝斥仵作自相矛盾,不學無術,令左右拖下去杖責。仵作無端受刑,只好以自縊身死填具屍格。淮安府知府王轂照準,一面讓山陽縣造棺收殮,一面具文上報。
總督定案 親人鳴冤 江蘇按察使胡克家接到淮安府呈文,輕信稟詞,草率認可。藩司也無異議,上報總督。兩江總督鐵保也並不深究,遽然定案。山陽縣知縣王伸漢見層層照準,大局已定,一面通知李毓昌親屬領屍回籍,一面處理善後:將李祥薦給長洲通判當長隨;將馬連升薦給寶應縣;顧祥欲回老家,王伸漢厚加饋贈,送他上路。 一件謀殺重案就這樣要被輕輕掩過,李毓昌大有冤沉海底之勢。 嘉慶十四年初,李毓昌的族叔李太清是當地的武秀才,由山東即墨趕到山陽。他在整理死者遺物時忽然發現李毓昌親擬的一篇文稿,上寫“山陽知縣冒賑,以利李毓昌,毓昌不敢受”等語。他頓生疑竇,認為其侄另有死因,恐非自縊,但一時沒有確據,無從翻案,只好拿上王伸漢贈送的盤費一百五十兩白銀,護送屍棺回鄉。 靈柩運抵即墨,全家悲悲慼慼,準備舉哀殯埋。李毓昌的妻子在收拾丈夫的衣物時,發現一件隨身穿用的皮衣上有斑斑血跡,急忙報知李太清。李太清懷疑愈重,當即作主自行開棺檢驗,見死者指甲青黑,用一根銀簪探入喉部,立即變色,擦拭不掉,均是中毒確證。於是,他籌措盤費,書寫呈文,趕赴京師,向都察院喊冤。都察院依照規定,轉奏朝廷。 嘉慶震怒 鐵保丟官
嘉慶皇帝深知官吏們是清廷對全國進行統治的支柱,要挽救日下的河山,必須整頓吏治。因而他對李太清的控狀十分重視,仔細披閱,並迅速向軍機處下旨,指出李毓昌之死“疑竇甚多,必有冤抑,亟須昭雪”,並提出:“李毓昌在縣署赴席,何以於回寓後遽爾輕生?”山陽知縣厚贈李太清,“未必不因情節支離,欲藉此結交見好,希冀不生疑慮”;還指出:“李祥等不過同僚廝役,(王伸漢)何以俱代為安置周妥?其中難保無知情同謀賄囑滅口情弊”;強調“案關職官身死不明,總應徹底根究,以期水落石出。”他命令山東巡撫吉綸把李毓昌屍體運到省城詳驗,又命立即把山陽知縣及有關人證調集進京,由軍機大臣會同刑部直接審訊。 吉綸接到聖旨,不敢延誤,立即委派有經驗的仵作詳細檢驗李毓昌的屍身。這時,屍體已經腐敗,仵作們檢驗骨殖,發現全身骨骼大部青黑,唯獨胸骨暗黃。他們認為,大部分骨骼青黑是中砒毒所致,而胸骨顏色未變,則說明毒性尚未全部發作即因他故死亡。 在北京城裡,軍機大臣們會同刑部官員逐一隔離嚴訊了王伸漢、包祥、李祥、顧祥、馬連升。在確鑿的證據面前,他們無法抵賴,先後供出了謀殺李毓昌的前因後果及作案手段,情詞吻合,昭然若揭。 在刑部把審訊查證結果奏報嘉慶帝的同時,兩江總督鐵保也遞上一本奏摺。內稱他懷疑是王伸漢在酒席宴中投毒害死李毓昌,遍詢同席之人,毫無線索;逮捕廚役嚴訊,也無結果,案件尚未見端倪等等。嘉慶一看,大發雷霆,怒斥鐵保“昏憒糊塗已極”,“不但不勝封疆重任,亦何堪忝列朝紳!”降旨將他發往烏魯木齊效力贖罪。江蘇巡撫汪日章也難辭咎,嘉慶說他“身為巡撫,於所屬有此等巨案,全無覺察,如同聾聵,實屬年老無能”,也被革職。
死者加封 兇手報應 嘉慶十四年(1809)春,李太清到京城告帳,這個案件沸沸揚揚,審理了將近半年,到同年秋天,真相大白。嘉慶帝本人在這一期間始終親自過問查證情況,無論在京還是巡行在外,時常發出指令,又一一親自決定如何案結處理。仁宗實錄中記有相關李毓昌案29條目計萬餘字的聖諭,可見嘉慶帝對此案的重視。 嘉慶給被害人李毓昌賞加知府銜,優厚安葬,李毓昌的族叔李太清,封為武舉人,又親為李毓昌立嗣,繼子也賞了個舉人的頭銜。嘉慶親制一首《憫忠詩三十韻》,全詩三百字,褒彰進士李毓昌。嘉慶帝為一個臣屬作這樣的長歌細注,是極其罕見的。詩成之後,嘉慶又諭令山東巡撫吉綸採石造碑,精工刊勒,立在李毓昌墓前,則更是絕無僅有之舉。詩云:

君以民為體,宅中撫萬方。分勞資守牧,佐治倚賢良。

切念同胞與,授時較歉康。罹災速水旱,發帑布銀糧。

溝壑相連續,飢寒半散亡。昨秋泛淮泗,異漲並清黃。

觸目憐昏墊,含悲覽奏章。恫瘝原在抱,黎庶視如傷。

救濟蘇窮姓,拯援及僻鄉。國恩未周遍,吏習益荒唐。

見利即昏智,圖財豈顧殃。濁流溢鹽瀆,冤獄起山陽。

施賑忍吞賑,義忘禍亦忘。隨波等瘈狗,持正犯貪狼。

毒甚王伸漢,哀哉李毓昌。東萊初釋褐,京邑始觀光。

筮仕臨江省,察災蒞縣莊。欲為真傑士,肯逐默琴堂。

揭帖才書就,殺機已暗藏。善緣遭苦業,惡僕逞兇芒。

不慮幹刑典,惟知飽宦囊。造謀始一令,助道繼三祥。

義魄沉杯茗,旅魂繞屋樑。棺屍雖暫掩,袖血未能防。

骨黑心終赤,誠求案盡詳。孤忠天必鑑,五賊罪難償。

癉惡法應飭,旌賢善表彰。除殘警邪慝,示準作臣綱。

爵錫幾齡煥,詩褒百代香。何年降甲甫,輔弼協明揚。

山陽知縣王伸漢被抄沒家產,立處斬決。下令將王伸漢的兒子發往伊犁,以洩幽憤。 淮安府知府王轂,“身任方面,知情受賄,同惡相濟”,處以“絞立決”。 王伸漢的僕役包祥,助紂為虐,“著即處斬”;李毓昌的僕人李祥、顧祥、馬連升,一律“凌遲處死”。其中李祥一犯“尤為此案緊要渠魁”,嘉慶下令“派刑部司官一員,將該犯解赴山東”,“押至李毓昌墳前”行刑;處死之後,還要“摘心致祭,以洩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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