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為什麼裹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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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寸金蓮”是用來形容古代女子的小腳的,而這樣小的腳卻使用女子一生的痛苦換來的,這是因為一項陋習----裹腳也稱纏足造就的。

新世紀的女性,一定對這個習俗感到疑惑,古時候的女子是為了什麼才把自己的腳纏起來的,難道只是為了讓腳變得小,成為真正的“三寸金蓮”?

這可能源於古人對於女子腳的重視,“品頭論足”一詞足可以看出頭和腳是一樣重要的,而且形容女子的不盈一握不只是在指腰也是在指女性的雙腳。

關於裹腳習俗的由來有很多說法,但是至今沒有實在的證據證明他們的真實性,但是根據一些描述裹腳的文學作品,可以發現至少在唐宋時期就已經出現了裹腳的習俗。

這是中國的一種陋習,也是一項並不好廢除的陋習,因為清朝入關之後曾經試圖廢除這項習俗,最終卻不了了之,因為收效甚微。

《女兒經》上曾提及,女子裹腳如果不是像弓曲一樣,就怕她不夠安分,輕易地走出房門,必須要千纏萬裹得來束縛她才可以。

從這裡可以看出,女子裹足這項習俗絕對是男子提出的,而且是為了他們的私慾得到滿足才提倡進行,並最終發展成為一項陋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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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老火炕


我奶奶就是裹腳的老太太,我問過她,為什麼要裹腳,她說小時候她媽媽強行給裹起來,說長大怕嫁不出去。奶奶說她乘她媽媽出去幹活的時侯就偷偷的解開,回來被發現以後,就會責罵她一頓,就這樣斷斷續續,也沒裹成小腳,卻也破壞了原本腳的結構。成了又不是小腳,也不是正常的腳。奶奶走路總是想快快不了。白天干活腳疼一天,晚上熱水洗了腳,就自己按摩很久才能舒服點。奶奶常跟我說,那個年代真不好,好好的腳給弄成這樣,想走路都走不長。所以我覺得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封建社會壓迫女性,讓裹腳的女人們想跑都跑不了。嚴重的殘害女性。感謝新中國,徹底解放了女性,才有女性能頂半邊天的今天。





豪媽愛寶貝


小時候去外婆家,經常在村子裡看到三四個老太太柱著柺杖一步一挪的走路,看著就很怪異,我媽說那是“小腳老奶奶”,她們走不快是因為把腳裹小了。

那時我很調皮,好奇心重,覺得這個事兒很特別,總想看看她們的腳有多小,後來有一次偶然間看到了。。。。。。恨不得自插雙目!

再聽她們講述小時候裹腳的痛苦,趁五六歲時身子骨還柔嫩,硬生生把腳骨折斷了裹起來,那真是一語一淚啊!這麼大年紀了,回憶起來還覺得疼痛,而這疼痛伴隨了她們一生。

在我為她們抱不平時,她們說“也不能怪父母心狠,不裹腳要被人笑話,嫁不到好人家,要麼嫁死老婆的,要麼嫁二流子,要麼在家當老姑娘。”

我想這就是古代女孩子必須要裹腳的原因。

裹腳,是件反人性的、特別殘暴的、醜陋噁心的、對於女性的摧殘!

夏、商、周、秦、漢、隋、唐都還沒有這種陋習,是在南唐時出現,北宋時興起,南宋時發揚光大。所以後世再沒出過呂后武則天這樣的人物,把女孩子們的腳裹住了,思想也裹住了,男權制達到頂點!

那是誰第一個裹腳的呢?是南唐後主李煜的妃子們。當時他有一個寵妃名位窅娘(yǎo niáng),很善於跳舞,李煜便打造了一個高六尺的金蓮令她踩在上面跳,窅娘舞技高超,立起腳尖像跳芭蕾似的在金蓮上翩翩起舞,姿勢優美,李煜大為讚賞。

“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為了博得李煜的喜歡,宮裡的女子們開始模仿,跳舞不行,至少可以把腳裹小一點,看起來輕盈。此事傳到宮外,有愛漂亮的小姑娘也跟著學起來。

但那時裹腳是出於自願,也沒後來那麼殘忍,最多就是用布多纏幾道。

北宋時也不是很普及,多是那些高不成低不就的人家想為自己女兒在婚姻市場上增加籌碼,真正的高門大戶和貧苦人家都是不裹的。前者用不著,後者不想浪費一個勞動力。

南宋時,隨著皇室南遷,“裹腳”由北方傳到南方,漸漸為人們所接受,成為了一種習以為常的風俗。

而到了元朝,裹腳莫名奇妙的成為了漢民族文化的特徵,堅持裹腳彷彿成了一種美德。元朝統治者可不關心這個,愛裹不裹,不過到了晚期已有被同化的趨勢,有些貴族姑娘們也開始裹了。

之後元朝被滅,明朝老朱家其實是不贊成裹腳的,明確規定裹腳女子不在選妃之例。但光他家不贊成沒啥用,士大夫們很推崇這種風氣,也不能總和世情對著幹,所以也不反對。

而民間裹腳之風盛行,甚至到了不裹腳就嫁不出去的地步。

當然,還有一個地方的姑娘們也必須裹腳:青樓!不過那就和文化習俗什麼的無關了,純粹為了滿足某些人的不良嗜好。

清朝統治者剛開始是禁止裹腳的,但此時和元朝時相仿,裹腳成了漢族人堅守的文化,越禁止越反抗,也就不禁了。

初期雙方互相鄙視,遊牧民族出身的滿清人覺得漢族女子一雙腳裹得醜死了,騎不得馬跑不了步,有個罵人的詞語叫“小蹄子”,就是形容裹腳女子的腳如蹄;而漢族士大夫們覺得滿清女子一雙天足醜陋笨重,毫無精緻感。

可和元朝後期一樣,清朝中後期也有要被同化的趨勢,但孝莊太后明確說過“纏足女子入宮者,斬!”所以宮妃們退而求其次,發明了花盆底,為的就是效仿纏足。

不過,也不是所有的士大夫都覺得裹腳是好事,有很多有識之士也曾提出質疑,宋代有個叫車若水的大學者就說過“夫人纏足,不知始於何時?小兒未四五歲,無罪無辜,而使之受無限之苦:纏得小來,不知何用?”

清朝末期,在康有為的勸諫之下,光緒帝諭令各省督撫勸導地方禁止婦女纏足,但收效並不是很大。

直至民國時,孫中山先生髮布“勸禁纏足文”,這風氣才給慢慢剎住了。而到解放後,這種陋習更加不可能死灰復燃!女孩子們才真正從這種非人折磨中解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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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古代的女孩子必須要裹腳呢?

我奶奶和二奶奶也是裹腳女,她們走起路來的樣子嫋嫋婷婷,真的像風中的楊柳,雨中的浮萍,我們看了常常不由自主地伸手攙扶。我不知道為什麼前人都說那種畸形的小腳好看,但我看了卻怎麼也沒有看出好看來呢?相反我看了卻有一種憐憫和心痛的感覺。

她們以前在世的時侯常常望著下一代的年青女子說:

“你們這一代人真是幸福得翹尾巴了,連腳都不用裹,比這個時代更幸福的總是沒有的了……”。

我小時候也有不解地問為什麼要裹腳,她們說以前沒有裹腳的女子是嫁不到好人家的。前人都說“小腳女人好做家”,女人腳被裹小了行動不便,本來就崇尚“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觀念,由於走路蹇澀就更加懶得外出了。這樣的女人就只有整天在家圍著鍋臺打轉轉了,當然外出幹活的男人回家就不愁沒有熱飯、熱茶供應了。

實際上古人中的窮人根本就娶不起老婆,能夠娶妻的窮人也沒有資格挑剔女人腳的大小。然而一些上層人物往往都是三妻四妾,正是這些上層人物以及文人墨客們的畸形審美觀害得古代女子裹了上千年的腳。

我認為古代女人之所以要裹腳是由於下面幾個原因:

• 統治者畸形的審美觀所導致。

古代女子裹腳的陋習到底起源於哪個朝代沒有確切的史料記載,有的說是南唐,有的說是宋朝,有的說是隋朝,眾說紛紜、莫衷一是。此事應該是從宮裡開始而往民間滲透的。

唐玄宗就寫有一首《楊妃羅襪》:

仙子凌波去不還,獨留塵襪馬崽山。可憐一掬無三寸,踏盡中原萬里翻。

可憐一掬無三寸,這裡的三寸應該就是指“三寸金蓮”之小腳。皇帝尚且喜歡這種畸形的小腳,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上行下效之下,達官顯貴更是對擁有三寸金蓮的女子趨之若鶩了,更何況民間老百姓啊?民女為了能夠嫁入豪門顯貴,拼了老命也要把腳弄小了。

• 文化輿論以及畸形審美觀所導致。

古人寫有許許多多讚美“三寸金蓮”的詩文,比如杜牧就寫道:

“鈿尺裁量減十分,纖纖玉筍裹輕雲”。

更有清朝的評花御史,號稱香蓮博士的方絢將女人畸形的小腳按照“小、瘦、塵、彎、香、軟、”等程度來區分比美。只剩下兩個腳指頭正常向上的,叫做“並蒂蓮”;用兩個腳跟走路的叫做“同心蓮”;人躺下時兩個腳掌微微向兩邊分開的叫做“分香蓮”。還有什麼“朝日蓮、纏枝蓮、西番蓮”,五花八門應有盡有。

傳說隋煬帝下江都之時曾經搜刮數百名民女拉縴,有一位叫做吳月娘的民女為了殺掉驕奢淫逸、昏庸無道的隋煬帝,就讓她的父親鑄造了一把半月形的尖刀綁在腳底下,而後把兩隻腳全都用布條包裹起來。為了掩飾,又在腳底綁了兩朵特製的梅花鉻鐵,無論她走到哪裡地上全都留下了兩朵梅花圖案。


這些文人墨客用這些畸形的文化輿論誤導了民間的審美觀,導致整個民間對女子裹足的看法認為是一種時尚,時髦的東西,認為女子為了美犧牲一點,受苦受累也值得。

• 應該說儒家思想對古代女子的禁錮是造成裹足之風氾濫上千年的根本原因。

我認為的就這些了,問題回答完畢!敬請賜評!謝謝!


四季養生密碼苑


小時候去外婆家,經常在村子裡看到三四個老太太柱著柺杖一步一挪的走路,看著就很怪異,我媽說那是“小腳老奶奶”,她們走不快是因為把腳裹小了。

那時我很調皮,好奇心重,覺得這個事兒很特別,總想看看她們的腳有多小,後來有一次偶然間看到了。。。。。。恨不得自插雙目!

再聽她們講述小時候裹腳的痛苦,趁五六歲時身子骨還柔嫩,硬生生把腳骨折斷了裹起來,那真是一語一淚啊!這麼大年紀了,回憶起來還覺得疼痛,而這疼痛伴隨了她們一生。

在我為她們抱不平時,她們說“也不能怪父母心狠,不裹腳要被人笑話,嫁不到好人家,要麼嫁死老婆的,要麼嫁二流子,要麼在家當老姑娘。”

我想這就是古代女孩子必須要裹腳的原因。

裹腳,是件反人性的、特別殘暴的、醜陋噁心的、對於女性的摧殘!

夏、商、周、秦、漢、隋、唐都還沒有這種陋習,是在南唐時出現,北宋時興起,南宋時發揚光大。所以後世再沒出過呂后武則天這樣的人物,把女孩子們的腳裹住了,思想也裹住了,男權制達到頂點!

那是誰第一個裹腳的呢?是南唐後主李煜的妃子們。當時他有一個寵妃名位窅娘(yǎo niáng),很善於跳舞,李煜便打造了一個高六尺的金蓮令她踩在上面跳,窅娘舞技高超,立起腳尖像跳芭蕾似的在金蓮上翩翩起舞,姿勢優美,李煜大為讚賞。

“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為了博得李煜的喜歡,宮裡的女子們開始模仿,跳舞不行,至少可以把腳裹小一點,看起來輕盈。此事傳到宮外,有愛漂亮的小姑娘也跟著學起來。

但那時裹腳是出於自願,也沒後來那麼殘忍,最多就是用布多纏幾道。

北宋時也不是很普及,多是那些高不成低不就的人家想為自己女兒在婚姻市場上增加籌碼,真正的高門大戶和貧苦人家都是不裹的。前者用不著,後者不想浪費一個勞動力。

南宋時,隨著皇室南遷,“裹腳”由北方傳到南方,漸漸為人們所接受,成為了一種習以為常的風俗。

而到了元朝,裹腳莫名奇妙的成為了漢民族文化的特徵,堅持裹腳彷彿成了一種美德。元朝統治者可不關心這個,愛裹不裹,不過到了晚期已有被同化的趨勢,有些貴族姑娘們也開始裹了。

之後元朝被滅,明朝老朱家其實是不贊成裹腳的,明確規定裹腳女子不在選妃之例。但光他家不贊成沒啥用,士大夫們很推崇這種風氣,也不能總和世情對著幹,所以也不反對。

而民間裹腳之風盛行,甚至到了不裹腳就嫁不出去的地步。

當然,還有一個地方的姑娘們也必須裹腳:青樓!不過那就和文化習俗什麼的無關了,純粹為了滿足某些人的不良嗜好。

清朝統治者剛開始是禁止裹腳的,但此時和元朝時相仿,裹腳成了漢族人堅守的文化,越禁止越反抗,也就不禁了。

初期雙方互相鄙視,遊牧民族出身的滿清人覺得漢族女子一雙腳裹得醜死了,騎不得馬跑不了步,有個罵人的詞語叫“小蹄子”,就是形容裹腳女子的腳如蹄;而漢族士大夫們覺得滿清女子一雙天足醜陋笨重,毫無精緻感。

可和元朝後期一樣,清朝中後期也有要被同化的趨勢,但孝莊太后明確說過“纏足女子入宮者,斬!”所以宮妃們退而求其次,發明了花盆底,為的就是效仿纏足。

不過,也不是所有的士大夫都覺得裹腳是好事,有很多有識之士也曾提出質疑,宋代有個叫車若水的大學者就說過“夫人纏足,不知始於何時?小兒未四五歲,無罪無辜,而使之受無限之苦:纏得小來,不知何用?”

清朝末期,在康有為的勸諫之下,光緒帝諭令各省督撫勸導地方禁止婦女纏足,但收效並不是很大。

直至民國時,孫中山先生髮布“勸禁纏足文”,這風氣才給慢慢剎住了。而到解放後,這種陋習更加不可能死灰復燃!女孩子們才真正從這種非人折磨中解放出來!


孟南937承傳民族文化


看到小腳就想起我的奶奶了。奶奶個子大。現在的鞋穿39碼,所以難裹,因為腳大好人家沒人娶,所以14歲嫁給她姑姑的兒子。現在的爺爺。直接的血緣關係導自父輩殘缺。爺爺42歲去世了。那年奶奶還懷著叔叔。奶奶帶著6個孩子沒有嫁人。奶奶79歲去世。小的時候經常給奶奶洗腳。剪腳上的死肉。看到小腳想起奶奶心酸流淚。痛恨過去的封建社會。害了多少女子。


用戶1385836390608


 

  在現在我們發現一些女性愛美,都會穿著一些高跟鞋,而回家之後,看到直接被擠壓成紅色和紅腫的腳趾,一些女性就抱怨起來,穿高跟鞋真的太難受了,

而其實在古代有比這更讓人難受的事情,就是女性必須得裹腳,不然這樣的女人是沒人願意娶她的,那麼為何在古代,裹腳很痛苦,女性還得必須裹腳呢?

  

  相信很多網友們都聽過三寸金蓮,這個成語,說的就是在古代女性以小腳為美,相傳,最初的裹腳還是來自於李煜,相傳李煜在一次宴請大臣的時候,請來一些女子跳舞,但是想要跳出優美的舞蹈,也是有要求的,除了女性社體苗條之外,還需要有一雙小腳,小巧玲瓏才行,所以李煜下令,從哪個時代開始,風靡起來女性開始裹腳。

  

  雖然這樣的要求滿足了一些達官貴人的慾望,但是實際這對於女性來說是一種迫害,我們人體腳趾都是肉長的,受到擠壓之後,必定開始紅腫起來,而隨著時間的長久,就會形成和當時穿著的鞋子一樣了,從上圖中大家可以看到,這和豬腳有什麼區別?

  

  長時間的纏足限制了女生日常活動,使得她們疾病纏身。而且,古人還愚昧的認為,纏足有利於女生的生養,腳越小,屁股越大,越好生兒子。這種思想竟然長時間的影響著女人,一直延續到清朝。

  

  其實在古代裹腳女性從小時候幾歲就開始了,如果不裹腳的女人,這樣的女子是很難出嫁的,但是在清軍入關了之後,認為這是對女性的折磨,所以就慢慢取消了這樣的制度,不得不說,在古代女性裹腳和我現代女性穿高跟鞋,相比起來,還是古代女性受到的傷害比較大一些。


路之意


說到纏足起因,大概說來有四個方面:審美的要求、兩性隔離制度、宋明理學的推動、處女嗜好的促進等。[3]

漢族人追求女子身材美感由來已久,古來就有“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的說法,歷朝歷代歌頌美女們身材嬌好,步履輕盈的詩句不勝枚舉。宋朝統治者的推崇也發揮了巨大作用。宋朝皇室與宋朝上層社會是最早開始纏足的。《鶴林玉露》記載:建炎四年“柔福帝姬至,以足大疑之。顰蹙曰:金人驅迫,跣行萬里,豈復故態。上為惻然”。《宋史·五行志》記載:“理宗朝,宮人束腳纖直”。這是宋朝皇室、宮中女子纏足的例證。蘇軾《菩薩蠻 詠足》稱女子小腳為“宮樣”,曹元寵在一首詞中稱小腳為“官樣兒”,這也足見纏足起自宋朝官僚貴族階層等宋朝上層社會。[4]

纏足也很受宋朝文人的推崇,連蘇軾、辛棄疾這樣傑出的文豪都有歌詠和欣賞纏足的篇章。蘇軾《菩薩蠻》詞中有“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句,辛棄疾《菩薩蠻》有:“淡黃弓樣鞋兒小,腰肢只怕風吹倒”句,常常為人們引用。林語堂先生曾描述過女子纏足後的步態:中國女子的纏足,完全地改變了女子的風采和步態,“其作用等於摩登姑娘穿高跟皮鞋,且產生了一種極拘謹纖婉的步態,使整個身軀形成弱不禁風,搖搖欲倒,以產生楚楚可憐的感覺。”而正是這種“可憐的感覺”,膨脹了封建士大夫的自身優越感。從而滋生出其“在性的理想上最高度的詭密”。



堯曛


中國的裹腳、西方的束胸、非洲的割禮,號稱世界三大悲慘女人。

之所以稱她們為最悲催的女人,是因為她們生在這世上,不僅悲,而且慘。悲,指的是命運;慘,指的是身體。

女人的慘,各有各的不同,但是她們的“悲”,卻始於同一因素:嫁出去。

為了達到這一目的,有的女人將肋骨壓斷,有的女人將脖子抻長,有的女人將生理器官割掉……在中國,古代的女孩子為了以後能嫁給男人,不得不在腳上裹著一圈又一圈的布條,直到將腳裹變形。

這樣一來,被裹腳的女子就無法長途跋涉、亦無法做重體力活,只能待在家裡做一些針頭繡腦的家務活;而男子,則會因為女子無法外出,可以“放心”地在外勞作。

如此,就達到了裹腳的最終目的:將女子禁錮在家裡,成為男人的附庸。

裹腳的女人,她們的腳最終會長成“三寸金蓮”,也就是腳的長度約為10cm。腳的大小,也成為衡量女人“漂亮與否”的關鍵因素。

據說,歷史上第一位喜歡小腳的男人,是五代十國時期南唐後主李煜。

李煜有一位妃子名叫窅(音yao)娘,窅娘非常擅長跳舞,絕活是在一個直徑六尺的蓮臺上跳回旋舞。蓮臺四周以金玉珠寶裝飾,加上窅娘絕妙的舞姿,二者相映成趣更顯窅娘魅力。

窅娘之所以能在侷促的蓮臺上跳回旋舞,就是因為她有一雙小巧的“三寸足”。無疑,這雙小腳,也頗得李煜之心,親自為這雙腳起名“三寸金蓮”。小腳的主人窅娘,也深受李煜恩仇。

李煜喜歡“三寸金蓮”的傳聞不脛而走,南唐上下皇宮內外,眾女子紛紛效仿。

詩云,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裹腳可不是一件輕鬆的事情。裹腳的女子為了得君王歡心,往往會忍受極大的肉體痛苦——

女子會在很小的時候,穿上一雙特製的鞋子(俗稱鐵鞋),然後用布一圈一圈牢牢纏住。之後,這雙鞋子就一直穿在女子的腳上,直到她的腳定型,也就是成為傳說中的三寸金蓮。

在此期間,女孩的腳會隨著身體的發育變大,但是鐵鞋禁錮腳的發育,將腳死死扼制在鐵鞋裡。試想,人的腳怎麼能敵得過鐵?

與鐵對抗,不用說,腳毫無還“腳”之力。這種痛苦,大概類似於《還珠格格》裡,容嬤嬤拿針扎紫薇的指甲縫,一紮就是十幾年那種。

最終,女孩的腳會在骨折、痊癒、骨折、痊癒的輪迴中,定型。


到了宋朝,因程朱理學的發展,儒家學子驚喜地發現,“裹腳”竟然可以輕而易舉地實現“男耕女織”的勞動分工,從而將女性禁錮在家裡。男權社會中的核心體系“男尊女卑”,也因這種勞動分工變得理所當然。

於是,儒家學派大力提倡女性裹腳,並且宣揚“娶女要娶裹腳女;將沒有裹腳的女人娶回家,有損家族名譽”。

在當時,如果一個士大夫階層的家裡的姑娘沒有纏足,往往會受到排擠。

比如說康有為在女兒到了纏足的年齡之後,就拒絕為她纏足,並寫了一篇《戒纏足會檄》的文章諷刺纏足之陋習。此舉,招致很多人的不滿,還有許多人詛咒他:“你女兒以後一定嫁不出去!”

可笑的是,儘管民間裹腳裹得熱火朝天,可是明清無一皇帝娶小腳女人當后妃。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的馬皇后,就是有名的“大腳”皇后;而明定陵被打開之後,考古專家發現:萬曆的兩位皇后竟然都是“大腳”皇后。

清朝入關之後,多次下詔禁止纏足。康熙皇帝甚至頒佈禁令:

“禁婦女纏足,違者罪其父母家長。女子如違法纏足,其父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議處;兵民之家,交刑部處置。情節嚴重者責四十大板,流徙十年。”

滿清皇帝三令五申,卻並未遏止裹腳之陋習。

相反,滿清入關之後下令男子剃髮易服,女子禁止纏足。剃髮易服雖然實現,可是女子卻並未停止纏足,故而有“男降女不降”的說法。女子纏足,也就成了對抗滿清的一種意識體現,在士大夫階層更加流行開來。

不過,纏足和束胸一樣,終究是士大夫階層的遊戲。

乾隆年間,英國來華使臣馬格爾尼曾針對裹腳女人,進行了詳細記載:

“餘於人叢中見婦女數人,亦系大足……後乃知,纏足僅為上流婦女之風尚,下流婦女為便於作工自活計,纏者甚少。”

簡單言之,越是窮人,纏足的越少。

窮人連最基本的生理需求都無法保障時,哪裡還要什麼三寸金蓮,能幫忙在地裡幹活才是首要任務!裹腳,無疑會妨礙女子下地幹活。因此,在古代有“寧娶青樓妓,不娶小腳女”的說法。

可悲的是,被裹腳的是女人,女人卻沒有拒絕裹腳的權利。還好,已是身處水深火熱的窮人,無需再遭這份罪…


記者李滿


中國古代女子審美的一個重要條件就是“三寸金蓮”!

古代女子纏足究其原因,大致有三:

一:統治者的意志對天下百姓的影響。裹腳就起源,就與統治者相關。纏足開始於北宋中後期,興起於南宋。宋朝皇室與宋朝上層社會是最早開始纏足的。《鶴林玉露》記載:建炎四年“柔福帝姬至,以足大疑之。顰蹙曰:金人驅迫,跣行萬里,豈復故態。上為惻然”。《宋史·五行志》記載:“理宗朝,宮人束腳纖直”。這是宋朝皇室、宮中女子纏足的例證。蘇軾《菩薩蠻 詠足》稱女子小腳為“宮樣”,曹元寵在一首詞中稱小腳為“官樣兒”,這也足見纏足起自宋朝官僚貴族階層等宋朝上層社會。無一例外地都與統治者們有關係,這也說明了這個原因。由於皇帝和官員認為小腳是美麗的,愚昧的民間也就視小腳為美,乃至把小腳喚作“三寸金蓮”。在當時的人看來,小腳就是“女性美”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一個女子的長相、身材再好,如果是一雙天足或腳纏得不夠小(超過了三寸),就會被人恥笑,並且嫁不出去。人們完全把摧殘人體、行動不便拋在一邊,認為纏小的腳小巧玲瓏,精緻美觀,能夠賞心悅目,而小腳女人走起路來搖搖晃晃,如風擺柳,又煞是好看。這樣一種審美觀真讓人無法理解!這種違背自然與健康、建立在摧殘婦女身體基礎上塑造出來的“美”,是地地道道的美的極度扭曲和變態。

二:有利於把婦女禁錮在閨閣之中,對她們的活動範圍加以嚴格的限制,以符合“三從四德”的禮教,從而達到按男子的慾望獨佔其貞操的目的。元代伊世珍的《琅環記》說:“吾聞聖人立女而使之不輕舉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過閨閣之內,欲出則有幃車之載,是以無事於足也。”又如賀瑞麟在《改良女兒經》中說:“為什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輕走出房門,千纏萬裹來拘束。”

由此引起婦女本身體態和性生理等變化,從而更好地承當延嗣後代的生育工具。因為纏足以後,足的形狀成為畸形,當足部接觸地面時,全身的重量集中於踵部。也就是說,纏足後的女子是用踵部走路的,因此,每走一步,就會牽動腰髖部,長此以往,使婦女的腰髖部發達,影響骨盆,那麼,對婦女的性以及生育都有影響。

從孔子“唯小人與女子難養也”的高論開始,封建社會男尊女卑的不良傳統一直延續著。纏足是父權制社會“男尊女卑”達到一定程度的產物。一旦把女子的腳纏成了“三寸金蓮”,女性在勞動和交往方面必定會大受制約,只有困守家中,甚至站立、行走都要扶牆靠壁。這樣一來,不僅讓“男主外,女主內”順理成章,也讓“男強女弱”成了鐵定事實,女性如有什麼不滿、反抗、私奔之類的舉動,就更是難上加難了,唯有忍氣吞聲,聽任擺佈。這完全是父權制社會對女性施行的壓迫和控制。這種壓迫和控制也確實收到了實際功效,正如《女兒經》所說:“恐他(她)輕走出房門,千纏萬裹來約束”。尤其令人不可理喻的是女性被摧殘的小腳竟然成為激起男人性興奮的重要物品。據記載,自宋代開始,在許多妓院的歡宴中流行起一種“行酒”遊戲,從頭至尾突出的都是妓女的小腳和她們的小腳鞋,狎妓的嫖客把酒杯放入妓女的小鞋裡來傳遞、斟酒、飲酒。直到20世紀初,仍有一些男人喜歡參與這種“行酒”遊戲,併為有機會使用妓女小腳鞋中的酒杯來飲酒而興奮不已。

三:酸腐文人的推波助瀾。以妓女的小腳鞋玩“行酒”遊戲,大多數系文人的嗜好。由此可見文人低俗之一斑。不僅如此,更有酸腐文人興趣盎然地把探討小腳當作“學問”來做。他們不嫌耗時不惜筆墨地撰寫文章,細細品評,以卑劣為樂事,以下作為榮幸,惟恐不能將玩小腳的美學成分和調情作用詮釋清楚。清代有一個叫方絢的文人曾自詡為“香蓮博士”,寫成了一篇題為《香蓮品藻》的文章,費盡心機地把小腳劃分為五式九品十八種,分別進行仔細地品味和讚賞。讓人匪夷所思的是方絢居然因此而會名聲大振!由此可見,酸腐文人也為小腳風氣的延續增加了不可忽略的琺碼。許多封建文人士大夫視女人如玩物,病態審美,賞玩小腳成為癖好。明清時代的文人有許多詠小腳的濃詞豔句,如“柔若無骨,愈親愈耐撫摩”;“第一嬌娃,金蓮最佳,看鳳頭一對堪誇,新筍脫瓣,月生芽,尖瘦幫柔繡滿花。”文人對社會風俗的影響,使古代婦女很注重頭飾,然後就腳了,成語“品頭論足”、“品頭題足”都有議論婦女的容貌體態的含義,頭和足,成為文化人眼裡女性美的一個重要標準。文化人有很多對小腳的讚美之詞,什麼“金蓮”、“三寸金蓮”、“香鉤”等等,都是文化人賦予小腳的讚美之詞,蘇東坡《菩薩蠻》詠足詞雲“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甚至還制定出了小腳美的七個標準:瘦、小、 尖、 彎、 香、 軟、 正,又總結出了小腳的“七美”:形、質、資、神、肥、軟、秀,真是博大精深。

纏足是中國古代一種陋習,是指女性用布將雙腳緊緊纏裹,使其腳畸形變小,以為美觀。一般女性從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後方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者。

關於纏足的起源:從明清時期起便眾說紛紜。據現代學者考證,纏足開始於北宋而興起於南宋。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但清以前的出土女屍尚未發現有纏足者,可見在當時纏足也並不十分普遍。清代的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但不纏足者也不在少數。纏足給婦女帶來嚴重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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