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制造出原子弹,为什么没申请技术专利来限制其他国家制造?

热血斗士


专利技术本身就是只是个君子协议而已 那申请了专利又怎么样 我偷偷在夜造一个原子弹而且比你的还要厉害 你能怎么样 到时候时你的专利保护法厉害还是我的原子弹耿牛


30年前隔壁那个小王


怎么都没答到点上?

是一群门外汉在回答自己不懂的东西吗?

因为“专利”有保护期限。

保护期一过,将无偿对外公布,并且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这种专利。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是10年。

《专利法》的出台,一是为了保护专利人的利益,二是为了推动社会进步。

所以在保护期内,专利人或授权人可以通过专利获利。但专利期一过,就要对外开放,从而推动社会的整体进步。

如果原子弹技术也对外公布,那么20年后,全世界都可以知道原子弹的制作方法,那所有国家都可以研究、生产原子弹,这样,世界不是乱套了?而且美国凭借原子弹积累的优势,也荡然无存。

所以,申请专利的,往往是那些容易被模仿,或者技术更新快的技术。真正具有优势,并且难以被模仿的技术,人家压根就没申请专利。

比如,可口可乐的配方,至今是个谜。可口可乐公司以此为噱头,一直赚的铂满盆满。

同样,荷兰的光刻机、美国的飞机发动机、日本的材料技术、德国的精密设备…申请专利了吗?如果申请了,以中国强大的“逆向工程”实力,造出来也就分分钟的事儿,哪里会受制于人?

再如,战后日本发展的快,就在于战后加入美国体系,获得欧美国家大量的过了专利保护期的技术,许多领域的差距,一下子从几十上百年,缩短到十几二十年,再加大对科技的投入,实现对欧美的反超。


雁去无痕ty


这种专利是毫无意义的,而且,申请了专利,得不偿失。

这个问题其实应该有一些法律知识的人来解答比较好,从我个人这边分析是,要是申请专利,就意味着要公开一部分数据和技术,这样的话,美国得不偿失,这些技术,全被人学走了,尤其在那个通信什么都不发达的年代,只要对方严格封锁,你根本察觉不到谁在研制核武器。不像现在卫星什么的这么先进。

而且还有一点很关键,你美国人申请了专利,但是你凭什么说那技术就是你的呢?或者说,人家用的就是你的技术么?中苏研制原子弹的时候,都是自己闷头研究,可没光明正大的去美国那里偷什么技术,拿了一些回来,这没用,关键的研究还是靠自己。

核,这个东西其实也有民用和军用两方面,核电站,民用,核武器,军用。其实有了民用基础,就一定程度具备了军用的能力。但是条条框框限制,不允许建设军用,那是找死呢。

核这个东西,发展这么多年,从上世纪30年代到现在,都八九十年了,技术越来越成熟,技术越来越多,各方面的步骤,铀235的提取浓缩,我换个技术可以不?不用你那个,你那个我也不知道。各方面都换一个,你技术有专利,我不用你的,没人说提取也是有专利的吧?我造出来的不叫原子弹,叫方子弹,可以不?

其实搜一下,关于核反应堆方面的专利一大堆,都在保护自己的成果,不是不允许别人做,你可以做,但是你自己研究,你想用我的,好,给钱。


军武文斋


小村姑来解答:任何杀人武器上面的创新都不会被现有的《专利法》授予专利权。这个问题在2000多年前孔子就给出答案了:男女授受不亲,可是当你的嫂子马上要掉落悬崖,你抱着这个观念,不肯拉她的小手施救,看着她掉下去,摔成八块,血流满地,你就不再是人。人可以无知,但不可以愚蠢!谢谢!

《专利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总则第一条就是说,专利法保护的是普通意义上的社会经济活动,即这个活动的产物是服务于人类商业活动,而不是杀人工具、杀人方法的开发。


在面临人类生存绞杀面前,任何专利保护都无效。


当然,很多技术介于军用和民用范畴,如果选择专利保护,就等于这项技术要被公开,且保护年限有一定设置,比如第一类的发明,最长的保护年限好像是50年,最短的是20年吧,过了这个年限,你的专利技术就会被完全公开,我相信全世界任何一个军工企业都不会赞成和拥护这样的做法,他们需要的是领先、领先、再领先!巴不得竞争对手永远搞不出来。

很明显的例子就是:2018年11月,伊朗居然又捕获到一架美军现役最强的MQ-9"死神"武装无人机,伊朗展开了研究,逆向工程,美国对此毫无办法,就算伊朗第二天就研发成功并卖到全世界各地,美国也只能够吃哑巴亏。


至于目前世界上很多军舰、潜艇、飞机的授权别国组装生产,那是政治博弈的产物,和《专利法》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原子弹也是如此,试想一下,这个世界如果只有美国人有1267枚原子弹,会是怎样一种情形?美国人可以肆意敲诈勒索全世界,说不定可以“合法”地要求将你的妻子、女儿送到纽约的红灯区,不合作就炸你,你是强烈地遵守所谓的“专利保护”还是偷偷研发,然后干死它?


读书读到题主这样的高境界,人类何愁不早日灭亡?



诸葛小村姑


专利?你想的太多如果武器有专利一说那么我想这个世界会和平很多。

陈平教授在一个讲座上面说过,专利靠什么来维持?很多人以为专利靠垄断来维持,那是大错特错,专利是靠你的武力来维持,而武力最外在的体现就是武器装备。

其实说的更直白一点就是拳头大的说了算,这个世界本来就一直没有离开丛林法则,你的专利再牛批技术再好也抵不过拳头,专利技术可以用来武装拳头而拳头也可以控制专利。

而美国是世界上首个研制出来原子弹的国家,但是之前原子弹的原理是很早就提出来了,就像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一样是一个理论上的东西,而理论上的东西是需要经过验证的,就像四维空间的理论一样你能拿四维空间的理论注册专利吗?

基础理论的公开化加上后来的实际验证才有了后来的原子弹,原子弹的基础离不开质能公式E=MC²,其中这个公式是爱因斯坦提出来的,后来原子弹的出现才成功的验证了这个公式的正确性,由于基础理论是公开的实际上各国都能造。

再者就是拳头说话,只要你的实力足够强拿了美国专利你又能咋样,就跟伊朗搞到美国RQ170隐身侦察机,然后伊朗肯定拿去研究逆向工程或者进行国际合作,你拿RQ170注册专利又有什么用,人家就是仿制了人家也被你制裁那么多年你能咋样?还是没有离开丛林法则那一套,捕食者在没有绝对把握的时候从来不轻易出手,特别是对于一个有实力的对手来说。

所以技术专利通常只有民用才谈专利,军用的任何东西都没有专利可言,你跟人家讲专利人家就跟你讲拳头,拿专利法吓唬人只能对付小国家。


李晓伟


提这个问题的人不知道想问啥?是不是以为当初美国申请了专利权以后就无所不能?殊不知专利保护是有有效期的……比著作权时间还短,技术专利最多只有20年,而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仅只有10年(哈哈,大家看看满大街智能手机的外观设计和当初的苹果手机是不是很像……除了屏幕正面的圆形按钮)。

美国也算是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对专利和专利应用门儿清。他们也想垄断,更希望用原子弹去讹诈弱小国家。可原子弹不仅仅是一种核武器装备,它更是科学和技术的结晶,也是全人类共同财富,即使美国也无法去独自享用。

如今原子能技术已经不再神秘,现在只要有条件、有能力和有责任的其他国家都可以安全运用。


杨武119077301


美国虽然没有申请原子弹的专利技术,但在1968年,苏联拉上美国等核大国共同签署了一份《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这份条约在某种意义上就等同于核武器的“技术专利”,至此之后除五大常任理事国以外,其他国家都不能再制造核武器了

专利制度是一种具有排他性质的技术独享制度。通常是指专利持有者对自己发明的技术拥有独家使用权和收益权,而其他所有人都不得擅自使用已经注册的专利技术,否者就需要向专利持有者支付大笔的赔偿金。

专利制度最早出现于意大利的威尼斯共和国,1474年威尼斯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具有近代特征的专利法。到1883年,11个国家在法国巴黎缔结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近代专利制度正式形成。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签署了该公约,1985年我国也正是加入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专利制度的发展极大地保护和鼓励发明创新,在这项制度的保护下,人们更加愿意潜心进行技术突破,为人类了工业革命和科技发展提供了巨大的驱动力。

不过专利技术并不涉及技术科学领域,例如“万有引力”最早是由英国科学家牛顿发现并进行了整理,牛顿在1687年出版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一书中率先阐述了该定理。

在万有引力被发现了之后,人类的基础科学往前迈了一大步,我们今天的日常生活都离不开对万有引力的应用,那我们是不是要向万有引力的发现者牛顿缴纳专利费呢?

答案是当然不用!

牛顿是万有引力的发现者,但不是发明者。万有引力是一种自然规律,不是人为创造出来的,所以没有人会因为使用万有引力而向牛顿支付任何费用。

同理,原子弹的技术也是近现代科学家在不断地研究中探索而来的,其理论基础来自于爱因斯坦的质能方程E=MC^2 ,到1939年初,德国化学家O.哈恩和物理化学家F.斯特拉斯曼发表了关于“铀原子核裂变现象”的论文,开启了人类利用核裂变的大门。

之后由于德国入西欧,欧洲大量科学家都逃往美国,并催促美国政府加快研发核裂变武器,也就是后来的原子弹。

总的来说,原子弹所涉及的技术都是各国科学巨匠的心血积累,不存在专利。当然,原子弹这种武器却是美国人所独创的,但制造原子弹的核心技术并不属于专利范围,美国总不能申请一个外观专利吧。

(其实对于外观专利,美国人还是很重视的,当初在研发原子弹时美国人设计了两款外观,一个圆柱形,一个鹅蛋形,我估计目的就是想在外观上限制他国仿造)

很显然这种限制没有任何意义,涉及原子弹的核物理技术属于基础科学领域,根本不存在专利保护一说,

而且退一万步讲,就算是有专利又能怎样,难道美国人能阻止其他国家制造吗?

显然美国没有这个能力!

时至今日,核武器的制造技术已经并非武林秘籍,很多国家都有能力制造核武器了,但是没有专利保护的原子弹今天却不能制造了。

当年美国在研制出原子弹后,自己独自难以阻止他国研发原子弹,但是到1968年,在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都拥有核武器后,苏联就开始联合美国,一同阻止除五大国以外的其他国家拥有核武器。

于是在1968年7月1日在苏联的挑头下,59个国家在华盛顿、莫斯科、伦敦共同签署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根据此条约的规定,在1967年1月1日之前拥有核武器的国家是合法拥核国家,而在这个时间节点之后就不再允许其他国家拥有核武器了,理由是捍卫世界和平。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签署现场)

之所以将时间节点选在1967年1月1日,是因为在1967年1月1日之前五大国已经都拥核核武器了,该条约则是变相表示,只有五大国才能拥有核武器!

(根据《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规定,安理会五大国恰好在1967年1月1日之前都搞出了核武器,这时一个巧合!)

在美苏等核大国的强强联手之下,目前大多数国家都加入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这个条约就相当于原子弹和核武器的技术专利。

虽然印度和巴基斯坦等国在之后也都强行拥核,但大多数国家仍旧受制于这份“原子弹技术专利”,不能生产核武器,否则就会受到核大国的猛烈制裁。


千佛山车神


我觉得你这个问题太可笑了。要知道,像原子弹这种能关乎一个国家民族的生死存亡的大杀器。你认为仅凭一纸专利证书就能够阻止别的国家去研制制造吗?


東人莊莊主


太幼稚的想法。在顶端科技,特别是军事科技,哪有什么专利。他们发明了火箭,我们不做?他们发明了卫星,我们不做?他们发明了战略弹道导弹,我们不做?他们发明了空间站,我们不做?他们登月了,我们不做?他们发明了隐身飞机,我们不做?反过来,我们发明了量子通讯、量子计算,不让他们做,他们就不做?我们研制了电磁炮,不让他们做他们就不做?

想什么呢?丛林法则!


andychine


军事涉密,申请专利资料需要公开一部分数据,这些数据刚好给别人参考,所以最保险的就是什么数据都不公布。此外,专利这个东西制约程度没那么大,美国前几个月不还说不过不保护华为在美的知识产权。最后,原子弹关系到生死存亡,影响世界格局,所以,通过专利来制约太天真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