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清的八旗制度,是否源于金朝的猛安谋克制度?两者有何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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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几何时,金国在猛安谋克制的帮助下,摆脱了原本落后的部落联盟体系,建立起了一个完整的军事、行政组织。而得益于此,金国作为为数不多能够建立政权的少数民族,在中原的统治才能够如此长久、稳固。

而无独有偶,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各部后,为了建立有效的管理设置了一个八旗制度。而在八旗制度建立之后,女真族自此有了更加规范化的运作,实力迅速增强,成功的建立起了一个强大的政权“后金”。这两个制度所造就的两个政权都是叫“金”,又都是所谓的“女真族”所建立,甚至都相似的促进了政权的过渡与进化,那么清朝的八旗制度与金国猛安谋克制度到底有何关系呢?二者又有何异同呢?

一、金国猛安谋克制度

根据宋朝时期所修撰的《金史》记载:“其部长曰孛堇,行兵则称曰猛安、谋克,从其多寡以为号,猛安者千夫长也,谋克者百夫长也。谋克之副曰蒲里衍,士卒之副从曰阿里喜。部卒之数,初无定制。至太祖即位之二年,既以二千五百破耶律谢十,始命以三百户为谋克,谋克十为猛安”。

根据这一段史料可以看出“猛安谋克制度”其实算是一个阶级划分,和战国时期的全民皆兵“千夫长”的制度相似。

根据史料记载,“猛安谋克制度”制度最早是女真族用于协调大家共同掠夺围猎等事的一个组织,后来逐渐发展成了军事、社会制度,即兵农一体化——金国皇帝将能够管理300户的官员被称之为谋克,通俗来讲也就相当于现在的乡长或镇长,管10个谋克的人则为猛安,通俗的来讲就相当于是一个县长,二者联合起来便可以建立一个有效的管理制度。其实猛安谋克制度刚实行的时候标准并没有那么的严厉,比如说一个谋克可能只是掌握几十户人家,猛安手下也未必有10个谋克。如此的一个制度,虽然方便女真族自上而下的管理,但是由于标准不明确所以女真族领导在具体发布命令的时候,也经常会闹出各种矛盾。等到后来金太祖完颜阿骨打为了更好的管理才正式确定了猛安谋克统治人数,同时也规范了猛安和谋克的权利。

简单来讲猛安谋克除了不管粮仓,其他的和县令一样。金太祖在规定“猛安谋克制度”之后,发现这个制度确实不错,国家管理起来也更为的方便,所以就将这样的一个制度进行全国范围内推广,而之后的金国统治者还将其进行延伸,应用到了恢复生产上,也就是运用于经济。

二、清朝八旗制度

说完了猛安谋克,我们再来看看之后的八旗制度。

明朝时期女真人大多还是以部落的形式存在,等到明朝末年的时候,女真部落逐渐发展壮大,当时主要分为三股力量,分别为海西女真、叶赫女真以及建州女真。后来努尔哈赤带领着建州女真整合了其他两部,完成了对女真族的统一,建立后金。而在努尔哈赤与其他的女真部落交战的过程中,为方便管理,学习曾经的猛安谋克,编制“牛录”以规定人数,之后为更好分辨将牛录纳入黄白红蓝4个旗。而到了公元1655年,随着部落发展壮大,军事实力不断增强,努尔哈赤又增设了镶黄、镶白、镶红、镶蓝4个旗,到了此时八旗制度也算是正式确立了。

八旗制度规定每个旗下所统治的人数有所不同,多的有上万人,少的有六七千人。这些人在不需要打仗的时候都待在家里,需要打仗的时候全部要出兵打仗,和战国时期的”耕战制度“非常的相似”。

后来努尔哈赤和皇太极逐渐统治了蒙古还有一些汉人之后,为了方便管理,又增设了汉八旗和蒙八旗。不过从身份地位上和满八旗还是有着很大的区别的。每个旗下又分别督统将领进行分管领导,也就相当于一个大型的军事单位,就像现在的师团级别,后面有不同的副官进行分责管理。

三、两者的关系

1、首先,八旗制度应该算是猛安谋克制度的一种延伸和发展。

猛安谋克制度算是女真族一种践行统一协调制度的管理的尝试,本身还是存在着很多缺点的。比如将军事还有政治混为一体,非常容易造成制度混乱。百夫长和千夫长制度在中原王朝战国时期已经进行过尝试,后来经过不断的演变才成功的将政治和军事分开,这样才可以更有效更直接的对各部门进行任命。

当年金朝也正是意识到中原王朝制度先进之后,灭亡北宋之后才会在汉人区域尝试按照汉人的制度进行管理。对比努尔哈赤在建立八旗制度,相当于将政治和军事进行了一定的分割,本来就是一种发展的进步。后期八旗纯粹指的就是军队,而各地的子民仍然由当地的官员进行管理。

2、其次,从人数管控上也进行了一度的调整,从而可以使命令下达的更有效更直接,相当于化零为整。

当年“猛安谋克制度”相当于是千夫长和百夫长的制度,“猛安谋克制度”虽然对于女真族人进行了有效的归类和统一,但是“千夫长”和“百夫长”之间也容易出现管理混乱。若只是以“千夫长”为最高单位的话,直接由统治者所要管理的数量比较大,从而很难做出一个有效的调配。

而八旗制度则刚好弥补了这样的一个缺陷,不再以限制300户或者多少户为基本数据的一个单位,单独一个项目的基数增大,从而也就更方便统治者进行调配。以前统治者需要管理好100人,而现在统治者则需只需要管理好8个人就可以了。降低了统治者的压力,也提高了整体的作战效率。努尔哈赤的八旗军每一个旗下面又有5个都统来帮助旗主管理,所以每个督统下面大概也是1000人,因此每个旗其实就相当于是数个“猛安”的集合。经过如此一个改进之后,旗主在接到命令之后可以进行统一的调配,让各个督统之间相互协作,达成一定的战略目标,不需要最高统治者再做出详细的作战指导。可以节省更多的时间并且也可以减少最高统治者的工作量。

而八旗制度的设立可以让他们相互制衡,以防某一方发展的太过于强大,从而威胁到统治者的地位。因此在整个清朝时期也就不存在某一个旗主的权利会凌驾在皇帝之上了,除了多尔衮当年身份特殊之外。

3、二者有何不同之处呢?

当年的“猛安谋克制度”最早是管理女真族进行定期游猎的一个组织,后来逐渐演变成了军事组织和政治组织。所以“猛安谋克制度”相当于将国家的政治、军事、百姓的生活全部都给管了,就类似于现在的军政府来管理一个国家一样。虽然在管理的时候可能拥有一定的高效性,但是在管理过程中很可能会面临很多的问题。比如说这些猛安或谋克们私下作乱管理的时候混乱等。

八旗区组织则是相当于独立于政治之外的一个军事组织,不受各地的政府限制。是直接听命于皇上或者旗主进行一系列的军事活动,效率更高,而且可以相互压制,以免有一方独大,从而进行造反。


夏目历史君


八旗制度是中国清代满族的社会组织形式。女真人以射猎为业。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各部的战争中,取得节节胜利。随着势力扩大,人口增多,他于明万历二十九年建立黄、白、红、蓝四旗,称为、正白、正红、正蓝,旗皆纯色。四十三年,努尔哈赤为适应满族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原有牛录制的基础上,创建了制度,即在原有的四旗之外,增编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把后金管辖下的所有人都编在旗内。

满洲人运用此军事组织制度建立了。在平时,人们从事耕作、狩猎等活动;在战时则应征为兵,起源于女真族的狩猎组织──牛录。具有旗籍的家族人员称为旗人。到19世纪末随着清朝的解体,八旗军事组织制度不复存在。但一部分八旗的后代仍自称为“旗人”。

金代女真族的军事和社会组织单位。有时作为女真人户的代称,或作官称猛安,金代女真族的军事和社会组织单位。又译萌眼;谋克,又译毛毛可、毛克。《金史·兵志》记女真初起时,“其部长曰孛堇,行兵则称曰猛安,谋克,从其多寡以为号。猛安者,千夫长也;谋克者,百夫长也”。它们是原始社会后期由于征掠﹑围猎的需要而设的军事首领,随后发展为固定的军事组织,猛安谋克作为军事编制单位,其人数实际上多少不定。金国建立的前一年(1114),金太祖始定制以三百户为谋克,十谋克为猛安。

猛安谋克制和八旗制度有异曲同工之处。第一,有利于凝聚民族向心力。对把分散的女真各部结成为一个统一的女真族,起了促进作用。第二,有利于形成强大的战斗力。第三,有利于团结其他民族力量。第四,有利于人口迁徙,加快民族融合。

很显然,猛安谋克与八旗制度有一脉相承的关系,都是女真人创立的军政合一的制度。

再说不同之处:八旗制度的联合性自是比猛安谋克更大,它是整个地区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单位,而猛安谋克只相当于一个防御州的组织。


淮扬之楚


满清的八期制度与金朝的猛安谋克制度都属于女真人创立的军政合一的制度,两者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了解这两种制度的异同,首先必须对这两种制度有一个了解。

首先我们说一下金朝的猛安谋克制,猛安谋克制是金代的军事和社会制度。猛安谋克最初是由于征掠、围猎的需要设置的军事首领,后来就发展成固定的军事制度。《金史·兵志》记女真初起时,“其部长曰孛堇,行兵则称曰猛安,谋克,从其多寡以为号。猛安者,千夫长也;谋克者,百夫长也”。公元1114年,完颜阿骨打确定了人数,三百户为谋克,十谋克为一猛安,也就是三千户。猛安谋克制发展到后期,已经不仅仅是军事组织,更是演变为地方行政组织,猛安相当于州,谋克相当于县,但是因为也是军事组织,所以猛安谋克的级别又分别高于州县,例如谋克相当于县,但地位高于县,因为一般县令为从七品,赤县令才从六品,而谋克皆为从五品,与诸刺史州刺史同级;猛安谋克的职责,初只管训练士兵,指挥作战。后来,猛安还负责“劝课农桑,余同防御”;谋克掌捉辑军户、“惟不管常平仓,余同县令”。可见,猛安谋克担负着率兵打仗和掌管生产、征收赋税等多种职能。

接下来说一下满清的八旗制度,八旗最早源于满洲女真人的狩猎组织。万历二十九年,也就是1601年,努尔哈赤整顿编制,分别以牛录额真、甲喇额真、固山额真为首领。初置黄、白、红、蓝4色旗,编成四旗。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增设镶黄、镶白、镶红、镶蓝4旗,八旗之制确立。满洲(女真)社会实行八旗制度,丁壮战时皆兵,平时皆民,正式确立八旗。

努尔哈赤遂于天命年间始设蒙古旗,至皇太极天聪九年(1635年)编成蒙古八旗。皇太极于天聪五年(1631年)先编一汉军旗,至崇德七年(1642年)完成汉军八旗的编制。合称八旗,统率八旗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至此八旗的制度臻于完善。清军入关之后,分别另八旗兵在京师与全国各地驻防,实行永久性驻扎。

猛安谋克和八旗制度的相同点:

1、都按军事组织形式,把女真人编制起来,平时从事生产,战时出征。(“出则为兵,入则为民”)

2、都是兵民合一、军政合一的制度,都对女真族社会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猛安谋克和八旗制度的不同点:

猛安谋克后期不仅仅是军事组织制度,已经成为重要地方行政组织;八旗驻扎在各地之后,不受州县管束,是单独的特殊组织。这种全民为兵的军事组织在各个游牧民族中都有存在,八旗对猛安谋克制也有一定的吸收和借鉴,但是不是继承和发展,还是有很大的不同。


师古社


导语:

任何社会制度,都不是无缘无故出现的。如果没有强大的实践作为参考,一项制度是很难在社会上推行的。

猛安谋克制度和满洲八旗制度,其实都是女真族在自己部落内做了一定尝试以后,才广泛推广的,没有实践依据,任何制度都不可能推行的下去。

01金太祖规范了猛安谋克制度,基本成为大金国标准的军事单位。

一个军事集团有大大小小的领导,每个领导手底下负责的人人员数量是不同的。比如说军师旅团营就是现代部队的标准建制。

同样的道理,大金国也有属于自己的军事建制,那就是猛安谋克制度。猛安和谋克其实应该分开来看待。

  • 所谓猛安,也就是千夫长的意思,基本上就说,你手底下掌管着一千个人或者数千个人,都可以称之为猛安,最初是没有人数限定的。
  • 所谓谋克,也就是百夫长的意思。他们比千夫长要低一个级别,手里头只掌管着百来号人或者数百号人,都被称之为谋克,最初人数也不一。
  • 猛安谋克联合起来,也就是说军队按照千夫长和百夫长的规格来建立统一的管理制度
    。其实猛安和谋克在很早就已经有了这样的称呼,可是并没有严格规定他们所能够拥有的人数。

一直到了公元1114年,金太祖完颜阿骨打认为必须要严格建立统一的标准,才能够使得军令得以快速有效地实行。

所以完颜阿骨打下令,一个谋克管理三百户人,而一个猛安手底下,则可以掌管10个谋克。形成了这样的统一制度以后,猛安谋克制度才算是正式推行了下去。

本部落实行这一制度一段时间以后,女真领袖们觉得这是比较靠谱的军事管理制度,所以他们就将这一制度在整个金国内部实行。

加之地狭产薄,无事苦耕可给衣食,有事苦战可致俘获,劳其筋骨以能寒暑,征发调遣事同一家。是故将勇而志一,兵精而力齐,一旦奋起,变弱为强,以寡制众,用是道也。及其得志中国,自顾其宗族国人尚少,乃割土地、崇位号以假汉人,使为之效力而守之。猛安谋克杂厕汉地,听与契丹、汉人昏因以相固结。迨夫国势浸盛,则归土地、削位号,罢辽东渤海、汉人之袭猛安谋克者,渐以兵柄归其内族。---《金史》

他们甚至将征服的契丹人、渤海人以及汉人,也设置了相应的猛安和谋克。金太宗完颜晟继位以后,打下了平州,也就随之改变了军事制度。

因为他发现,中原王朝的官职制度似乎更加合理,所以那些被征服的外族人,则以汉官名号来统一编制,而女真族内部则依旧沿用猛安谋克制度。

02后金开国之君努尔哈赤,创建了满洲八旗制度。

经历了元朝和明朝,女真部落在东北地区,逐渐形成了大大小小若干个部落。其中比较强大的,就有三个,分别是建州女真、海西女真以及叶赫女真。

这三个部落中,又属建州女真最有战斗力,他们的领袖努尔哈赤,相继灭亡海西女真和叶赫女真,逐渐完成了一统女真的宏图大业。

  1. 战争过程中,努尔哈赤为了提高整支军队的军事战斗能力,组建了满洲八旗。所谓八旗也就是黄、白、红、蓝四旗,再加上镶黄、镶白、镶红以及镶蓝四旗。每个旗最多只有1万人的建制,有些只有六七千人,这还算上了老人和孩子。
  2. 而除了女真族自己的满洲八旗以外,努尔哈赤和皇太极后来还增设了汉军八旗以及蒙古八旗,这样一来八旗制度就算基本成型了,并且延续了两百多年。
  3. 八旗各旗都设立了3名都统,分别是满洲都统、汉军都统以及蒙古都统。
    每个满洲都统和汉军都统下面又分别有5名参领,而蒙古都统下面则只有2名参领。

在女真人入关之间,正黄旗和镶黄旗两旗的旗主,是努尔哈赤和皇太极这样的国家一把手直接领导,剩下的6旗则是分给了努尔哈赤的子侄。

等到顺治皇帝入关,多尔衮死后,顺治皇帝将多尔衮的正白旗也收了回来,由自己直接领导,所以皇帝掌管上三旗的形式也就这么形成了。

熙宗皇统五年,又罢辽东汉人、渤海猛安谋克承袭之制,浸移兵柄于其国人,乃分猛安谋克为上中下三等,宗室为上,余次之。至海陵庶人天德二年,省并中京、东京、临潢、咸平、泰州等路节镇及猛安谋克,削上中下之名,但称为“诸猛安谋克,”循旧制间年一征发,以补老疾死亡之数。---《金史》

后来历代皇帝基本都是手握上三旗,其余五旗则由各自的旗主王爷们领导。不得不说,八旗制度在当时来看,的确是非常先进的制度,使得清王朝成功入关,又成功一统天下,成为天下霸主。

03八旗制度参考的应该就是猛安谋克制度。

努尔哈赤不可能直接就能发明八旗制度,因为这种制度,相对来说非常先进,有利于军队提高战斗力,也能够鼓舞士气。

金之初年,诸部之民无它徭役,壮者皆兵,平居则听以佃渔射猎习为劳事,有警则下令部内,及遣使诣诸孛堇征兵,凡步骑之仗糗皆取备焉。其部长曰孛堇,行兵则称曰猛安、谋克,从其多寡以为号,猛安者千夫长也,谋克者百夫长也。谋克之副曰蒲里衍,士卒之副从曰阿里喜。部卒之数,初无定制。至太祖即位之二年,既以二千五百破耶律谢十,始命以三百户为谋克,谋克十为猛安。---《金史》

每一旗的旗主都能够拥有足够的权力,而最大的权力始终掌握在大汗或者皇帝手里。所以这种制度之前,肯定是有相应历史依据的。

没有足够的实践,任何一项制度,都难以在短期内在社会上实行开来。就算是一种教育制度,都要在不同的省份做实验,更何况是军事制度呢?

  1. 我们回头来看猛安谋克制度,与满洲八旗制度其实是高度相似的。一个猛安掌管10个谋克,一个谋克掌管300户人。
  2. 而满洲八旗制度中,一个都统或者说旗主,下面掌管着5个参领,一个参领掌管的军士则数量不一。满汉蒙各八旗的建制基本接近。
  3. 每一个旗的人数大概在六千到一万之间,和猛安谋克制度下的管理形式如出一辙。只不过八旗制度使得八旗旗主的权力更加大,且能够相互制衡,从而使得皇权更加集中。

而猛安谋克制度,则是根据女真族古老的狩猎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军事制度。当时的女真族人依靠狩猎过日子,必须要编排成一支一支队伍有序狩猎,才能保证部落的存活。

久而久之,便相继出现了猛安和谋克的称呼,一直到金太祖时期,这种制度才真正制度化。而努尔哈赤的八旗制度,与之十分类似,那就是从猛安谋克制度这里得到的经验。

总结:化整为零后更加有利于皇权的集中。

其实我们看满清王朝,没有哪个权臣是可以操纵皇帝的,就算多尔衮和鳌拜这样的权臣,最后还是只能为皇权让道,为什么呢?因为八旗制度有利于皇权的集中。

最初八旗旗主都是努尔哈赤的子侄,所以八旗的权力比较分散的,每一个旗都有自己的旗主。

可是努尔哈赤本人掌管着两黄旗,而且其他六旗没有哪个旗主有能力单独对抗努尔哈赤。这就是八旗存在的意义。

努尔哈赤通过将满洲女真兵马给打散了,分为了八个旗,这看似打散了的方式,其实是换一种集中统治的方式而已。

因为八旗的存在,所以不可能有哪一个旗主,可以凌驾于皇帝之上,毕竟你敢这么做,其他八旗旗主也不会答应。

《金史》

《清史稿》


江湖小晓生


猛安谋克制度和八旗制度,共同点在于都脱胎于旧时氏族部落狩猎组织,都具有世袭性,兼备平时为民、战时为兵的组织特点。

不同的是,猛安谋克制度后期向地方行政组织转变,,三百户为谋克,十谋克为猛安,一如郡县置吏之法。而八旗制度在明末清楚女真人入关之后,依然保持了军事组织的特性,没有像地方行政组织转变。

金代猛安谋克制度 猛安谋克是以千夫长、百夫长命名的一种军事组织,它源于原始的狩猎生产组织。

《金国语解》:“阿里喜,围猎也。”这种组织最初是平时射猎,战时则战,还没有出现常设的军事组织。当掠夺其他部落财物的战争成为经常之事,便出现用围猎的编制办法设常备的军队,不仅产生首领,而且逐渐形成世袭制。 猛安谋克军事组织确立以后,平时生产,仍以出猎作为训练武艺的重要手段被保留下来,以保持其善射猎的民族风尚。

金太祖嗣都勃极烈的第二年(1114),为适应金即将建立和对地方进行统治管理的需要,“命三百户为谋克,十谋克为猛安,一如郡县置吏之法”。这是一次有重大意义的政治改革。这次改革发生在即将建立金国的前夕,把原军事组织的猛安谋克同地域性组织村寨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原军事组织变革为地方行政组织。作为地方行政组织的猛安谋克是由原猛安谋克的领夫制变为领户制;由千夫长、百夫长变为千户长、百户长。确立猛安谋克为地方行政组织。

八旗最初源于满洲(女真)人的狩猎组织,是清代旗人的社会生活军事组织形式,也是清代的根本制度。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努尔哈赤整顿编制,分别以牛录额真、甲喇额真、固山额真为首领。初置黄、白、红、蓝4色旗,编成四旗。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增设镶黄、镶白、镶红、镶蓝4旗,八旗之制确立。满洲(女真)社会实行八旗制度,丁壮战时皆兵,平时皆民,使其军队具有极强的战斗力。

至崇德七年(1642年)完成汉军八旗的编制。合称八旗,统率八旗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至此八旗的制度臻于完善。




七品阐史官


八旗最初源于满洲(女真)人的狩猎组织,是清代旗人的社会生活军事组织形式,也是清代的根本制度。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努尔哈赤整顿编制,分别以牛录额真、甲喇额真、固山额真为首领。初置黄、白、红、蓝4色旗,编成四旗。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增设镶黄、镶白、镶红、镶蓝4旗,八旗之制确立。满洲(女真)社会实行八旗制度,丁壮战时皆兵,平时皆民,使其军队具有极强的战斗力。 努尔哈赤遂于天命年间始设蒙古旗,至皇太极天聪九年(1635年)编成蒙古八旗。皇太极于天聪五年(1631年)先编一汉军旗,至崇德七年(1642年)完成汉军八旗的编制。合称八旗,统率八旗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至此八旗的制度臻于完善。入关前,八旗中的正黄、镶黄两旗由汗王(皇帝)直接统领,其它6旗分别由汗王的子侄统领。顺治八年(1651年)多尔衮死,顺治帝亲政,收多尔衮所辖的正白旗归皇帝统领,于是形成了上三旗与下五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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