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記者 金慧)報道,2月24日,《長沙市2020年春季中小學收費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發佈,春季長沙市城鄉公辦學校、原執行公辦學校收費標準的行業(部門、單位)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收費,繼續免收課本費、教輔資料費、作業本費和雜費,學生只需繳納少量自願選擇的服務性收費。
同時,普通高中學費標準分省級示範性高中和其他高中兩個檔次,具體而言,省級示範和其他高中一年級學雜費合計分別為1276元和1076元,二年級分別為1272元和1072元,三年級分別為1015元和815元。
長沙市發改委副主任易鷹表示,今年根據疫情防控的實際情況,按照營商環境優化網上辦、掌上辦要求,為減少人員聚集,鼓勵通過“我的長沙”等相關合法的在線支付途徑繳納學費,同時將堅決制止教育亂收費,加大治理補課亂收費力度。
根據《通知》,長沙全面落實《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堅決制止“課堂內容課外補”、學校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教師在社會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學校通過社會培訓機構變相開展有償補課、以家長委員會或班委會等形式組織有償補課現象。嚴肅查處學校及其教職工組織或參與補課亂收費的行為;禁止公辦中小學向社會培訓機構提供舉辦補課活動的場所和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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