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快速办理东胜区首例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

东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快速办理东胜区首例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对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实行快捕快诉。近日,东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快速办理了东胜区第一起涉嫌妨害公务、危险驾驶的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


2020年2月10日晚22时许,被告人乔某某酒后驾驶别克牌小型轿车回到其居住的东胜区团结小区,正在小区北门执行疫情防控检查任务的工作人员要求乔某某进行登记,乔某某拒不配合,并与防控检查人员发生争执。后乔某某情绪激动,发动汽车将站在车旁边的防控工作人员苏某某刮倒后驱车逃离现场。现场防控工作人员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民警于当晚在该小区附近停车场将乔某某抓获。2月13日,东胜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业务骨干提前介入该案、引导侦查;2月17日,该案移送至东胜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2月18日,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乔某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2月20日,在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远程提审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表示认罪悔罪并同意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通过视频形式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东胜区人民检察院于当日将该案向东胜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东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快速办理东胜区首例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

东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快速办理东胜区首例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要位置,积极主动履行检察职能,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全力维护防疫工作秩序,为东胜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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