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个老人在汽车行驶中抢夺方向盘,乘客失手打死了老人,乘客要负责任吗?

贫困的下岗工人


千万不要打那个老人!可以把他拉开还要用劲小点!叫上几个人最好!因为讹人的方法忒多!打死他搭上自已的命不值!遇事要克制才好!昨天我去赶集!等车的很多,车来了大家排队从前门上车!上车后司机大声喊:有人从后门上车了,请补票来!喊了三遍没有人下车补票!司机不开车等着!大家很着急人多很挤呀!这时一个50多岁的妇女下车从前门上车就骂司机!两个人对骂起来很激烈!一个青年女的说:别跟司机打架了,出事你犯法!她又跟这个女的打!我挤过去也去说她:別骂了!大家说你是为你好!司机开车不容易!出错了关系咱们一车人的生命!管你屁事!少装大头蒜!唉呀!真浑!我们不在理她!劝司机开车吧!她一直骂了四站地才下车了!大家无奈的望着她那无理取闹的人的背影耻笑着!尽量不与垃圾人争高低!因为不值得!


用户9585480775850


老人抢夺行驶中的公交车方向盘,将会危机整车乘客的生命安全。因此,为了保障自己及其他乘客的人身安全,可以使用暴力阻止老人的违法行为,由此导致老人受伤也属于正当防卫,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如题所述,一辆载满乘客的公交车在正常行驶,一名老人不知何故竟上前抢夺方向盘,导致车辆突然失控,整车乘客的生命安全遭受严峻威胁。眼看着公交车就要发生交通事故了,一名乘客在求生欲的支撑之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上前去打了老人,意图阻止他继续危害行车安全。谁知道这一拳打下去,竟然就把老人给打死了。当然,公交司机也力挽狂澜,及时稳住了行车安全。那么,打人乘客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答案是否定的。首先,最近几年频频发生暴躁乘客殴打公交司机、或者抢夺公交车方向盘,从而危及公交车行车安全的恶性案件。正是这些案件及其犯罪分子被判刑罚,起到了绝无仅有的普法作用,让大家都知道了这种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事实上确实如此,因为乘客殴打公交司机,或者抢夺公家车的方向盘,会导致公交车不能正常行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从而危害公交车上不特定多数的乘客的生命安全,甚至危及道路上其他车辆的上的人身安全,因此完全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因此,当其他乘客为了保护自己及其他乘客的生命安全,使用暴力阻止他的危害行为的,完全属于正当防卫。因此,该打人男子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冰焰


这个问题用不着让大家讨论,我也是一名司机,此事也经历过,正当防卫,算不算由法律说了算,曾经有过这么一件事,我开出租车,上来了几个人,其中有一个浑身是血,两个人搀着,我已为去医院或派出所,可上来后让我向边远地方开,同时一个家伙拿着一把三角刮刀,向我示威,当时开到一个集市地方,我让对方几个下车,可这几个不肯,我说你们听好,前面有树,有电线杆,方向盘在我手里,右边这个我就敢挤死你,几个家伙乖乖的走了,每一个实施犯罪的人,内心都是虚的。话又说回来,如果有人抢夺方向盘,我就敢向死里整你,致于是不是正当防卫,那是法律的问题。


卢教练6


问题的关键点在于失手,这个失手是要经过判决的。

一个老人抢夺方向盘,是严重影响公众安全,是犯罪的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但别人是无权处决的。很显然故意致老人死亡即使符合民意是不行的。按正常故意杀人论罪。

但失手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用力过猛,一种是正常用力但老人本身有病。第一种情况致老人死亡是不负全责的,如果有证据证明是无过错意识行为可以很大程度降低惩罚。但绝不会以杀认罪论处。这需要自己和所有的乘客来证明。但罪肯定是有的。第二种情况相对来说轻一些,本身是无过错意识行为,又不知道老人具体身体情况,为保障所有人生命安全,这不应该受到法律制裁。进行思想改造即可。

即使一些可能涉及到法律,但我们还是要杜绝一些危害公众的行为发生,不能坐视不理,毕竟涉及到自身的安全与利益。


农业空间


乘客不需要负责,这样的乘客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包括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首先,一个老人在汽车行驶中抢夺方向盘,这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无论老人是出于什么目的,或者有什么理由,在高速行驶的汽车中妨碍交通安全,这都是一种犯罪。对于这种行为,如果不及时制止,后果将不堪设想。



其次,看到这样的情况,其他乘客及时制止。乘客的这种行为,完全是为了公共或者他人利益而行使的一种正当防卫行为。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民实施正当防卫的时候,造成不法侵害者伤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又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公民实施正当防卫的,也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再次,该乘客是失手打死老人,这说明老人之死不是乘客的故意伤害行为造成的,而是有一种过失。对于这种过失造成的损害,并没有超过正当防卫所应有的界限。所以该乘客也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最后,老人的家属可能以此为要挟了,虽然过错责任完全在老人。但是车辆的所有者或者是公交公司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而对于乘客的行为,因为是见义勇为,不但不应当负责任,而且还应当大力嘉奖。

不知道你是否认同?


法重情深


第一,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二,参照赵宇案子,正当防卫可以,但是不能过当,别说打死了,就是打伤,判你个故意伤害罪,你都的去坐牢和面临巨额赔偿,

又何况是把人打死了!

有可能会判你个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或过失杀人罪

别忘了看看赵宇案子是怎么处理的,必须的学法,懂法,用法,不能死板教条,多看看现实生活中的案件都是怎么处理的!长经验教训!

避免自找坐牢与巨额赔偿


千手千眼


如果有一个老人在汽车行驶中抢夺方向盘,乘客失手打死了老人,乘客要负责任吗?

我认为,乘客不需要负责,乘客的“这种”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包括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首先说下,一个老人在汽车行驶中抢夺方向盘,这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无论老人是出于什么目的,或者有什么理由,在高速行驶的汽车中妨碍交通安全,这都是一种犯罪。

对于这种行为,如果不及时制止,后果将不堪设想;这位乘客及时的制止,是为了一车人的安全着想,并非是“故意”想伤害老人,这是“失手”打死老人,这说明老人之死不是乘客的故意伤害行为造成的。

而是有一种过失,对于这种过失造成的损害,并没有超过正当防卫所应有的界限;所以该乘客也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最后,老人的家属可能以此为要挟,可过错责任完全在老人。

车辆的所有者,或者是公交公司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但是对于乘客的行为,因为是见义勇为,不但不应当负责任,而且还应当大力嘉奖。


切随风9


老人的行为应该怎么评价?

根据《刑法》第114条、115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中老人在一个载满乘客的汽车上抢夺方向盘的行为正好属于法条中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随时有可能导致车毁人亡的,根据刑法的规定最高是可以判处死刑。

乘客对老人进行制止造成老人死亡需要承担责任吗?

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公民实施正当防卫的时候,造成不法侵害者伤害的,不负刑事责任,也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本案中乘客的这种行为,属于为公共或者他人利益而实施的正当防卫,虽然失手打死了老人,相比较全车人以及周边人员的死亡来说损害利益<造成结果损失,因此不用承担任何刑事责任也不用承担民事责任。且乘客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不但不应当负责任,而且还应当大力嘉奖。

以上是我的回答,我是法律咨询乔也,擅长领域物业纠纷,交通肇事,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


法律咨询乔也


老人抢夺司机方向盘,整车人会不会赔上性命并不取决于老人而是司机,若真的发生抢夺,过程中只要司机一脚刹车,有什么事故不能避免?网上把矛头指向抢方向盘的乘客,其实整件事件从矛盾激化到最终结局,都是司机处置直接导致的,为什么不追究司机及公交公司责任,一味责怪乘客,只会令公交司机提供更恶劣的服务,死亡公交都是公交司机操控下发生的。


Leert


这个说法不妥,为什么说抢夺方向盘的是老人呢,难道年轻人不会?

在乘坐公交车时,乘客难免与司机发生口角。言语不合,抢夺方向盘的事是有的,但绝对是太少太少的,不能做为一个普遍现象来看待。

其实这样的事是不用乘客出手的,司机一个人就可以完全搞定。把车开到一个安全的地方,火一灭,钥匙一拨,车一煞,就让你抓住方向盘,你又能怎样?还能让车偏离方向,造成车毁人亡吗?

司机为什么不去那样做,一是可能慌了手脚,忘记了。二是可能被乘客逼急了,所以才……

如果你怕出意外,上前一脚将此人踹死,大家肯定得到了安全,可是你自己却不会安生了。

抛开刑事责任不说,就是致人死亡赔偿一事,几万几十万的,估计就会弄的你尿桨不尿醋,够喝一壶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