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如何防控?

说法惊堂木


1、企业复工,重点是关注当地的政府防控要求,审批备案复工,排查可疑的患者,日常防疫做到,量体温消毒,分餐,分散办公,戴口罩。

2、以长沙为例,看看长沙的复工的防控要求。

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餐饮门店复工复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0-02-17

来源: 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为安全有序推动餐饮门店复工复业,确保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保持生产生活平稳有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食品安全法》等要求,现就我市餐饮门店复工复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员工健康排查。每日体温监测并记录,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立即就医,有疫情发生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等情况的员工应严格隔离14日,隔离期间不得上岗。上岗员工须持有效健康证,保持个人卫生,全员全过程佩戴口罩,按规定做好手卫生、手部清洗消毒。

二、在门店入口处张贴消费提示、放置消毒地巾,提醒顾客入内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并对未佩戴口罩、有发热或咳嗽症状人员进行劝阻。安排引导顾客独桌(间距不少于1米)用餐,一桌一客,面向同一个方向就餐,用餐时不交谈。严禁任何形式的聚餐。

三、引导顾客尽量选择打包、外卖服务,设立外卖取餐专区,采取有效方式实行外卖餐食封签,自行配送的对配送设施、车辆进行严格清洗消毒。

四、每日对经营场所消毒不少于2次,工用具、容器、餐饮具严格按要求清洗消毒、保洁到位。经营场所加强通风换气,门帘须拆除或保持打开状态,垃圾做到分类集中处理。

五、进购食材应做好索证索票、收货查验、台账登记并按要求储存,烹煮时做到烧熟煮透。

六、严禁经营野生动物和来源不明的动物产品,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饲养、宰杀活体畜禽。

市场监管部门和街道、社区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的,依法进行严处。

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转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商场和超市卫生防护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0-02-17来源: 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长沙高新区、各区县(市)防控指挥部,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湖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转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商场和超市卫生防护指南的通知》(湘肺炎机制发〔2020〕6号)转发给你们,供工作中指导督促商场和超市落实相关防护措施使用。


    附件: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商场卫生防护指南

       2.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超市卫生防护指南



    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商场卫生防护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正常运营的商场(商业综合体)等的卫生防护。主要内容包括经营场所运营管理、环境卫生要求、加强清洁消毒、个人卫生防护和功能区要求等。

      二、经营场所运营管理

      (一)落实主体责任。商场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建立防控制度,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工作。

    (二)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可通过视频滚动播放或张贴宣传材料等,加强从业人员和顾客对新冠病毒感染的风险防范认知。

      (三)加强健康管理。员工在岗期间注意自身健康状况监测,当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要及时汇报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合理安排从业人员轮休。

      (四)实施人员体温检测。应当在经营场所门口设置专人对每位上岗员工和顾客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五)所有人应当佩戴口罩。所有员工佩戴口罩上岗。安排专人提醒顾客在进入大型商场之前佩戴口罩,回家后注意洗手;顾客不戴口罩时,拒绝其进入大型商场购物。

      (六)禁止组织聚集性活动。避免集体餐食,集中会议、培训、娱乐等;不得组织开展大规模促销活动、展览展示等聚集性活动;员工应当避免自发性的聚集活动。

      (七)暂停部分服务设施。暂停母婴室、儿童游乐场所、室内娱乐场所服务;无法暂时关闭的,必须对全部公共设施进行消毒后开放。

      (八)实行错时分桌就餐。员工应当采取错峰、打包的方式就餐,可考虑一人一桌就餐;避免聚集堂食用餐,尽量减少近距离交谈。

      (九)合理使用电梯。所有人员乘梯时相互之间注意保持适当距离;低楼层购物推荐走安全通道,较高楼层优先使用扶梯并尽量避免与扶手直接接触,高楼层乘用直梯时,不要直接用手接触按键并快进快出。

      (十)设置应急区域。可在经营场所内设立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环境卫生要求

      (一)加强室内通风。在保证经营场所温度达标前提下,加强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8-2019)。

      运行的空调通风系统应当每周对开放式冷却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若场所内空调无消毒装置,需关闭回风系统。

      (二)垃圾清运处理。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存放垃圾时,应当在垃圾桶内套垃圾袋,并加盖密闭,防止招引飞虫和污染其他食品和器具。垃圾暂存地周围应当保持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

      (三)其他卫生要求。确保商场地面无污水。下水道口应当每天清洁、除垢、消毒。确保公共卫生间及时清洁,做到无积污、无蝇蛆、无异味。

      四、加强清洁消毒

      (一)加强餐饮具消毒。员工用餐场所应当保持通风换气,加强公用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每日对餐桌椅及地面进行清洁和消毒。

      (二)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收银台、柜台、休息区、服务台、游戏机、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公共桌椅座椅、公共垃圾桶、购物篮、购物车、临时物品存储柜等),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建议每天至少在营业前消毒一次,可根据客流量增加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三)垃圾桶消毒。可定期对垃圾桶等垃圾盛放容器进行消毒处理。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四)卫生洁具消毒。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含量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待用。

      (五)消毒工作服。定期更换工作服;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六)方便顾客洗手。确保经营场所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在问询台和收银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五、个人健康防护

      (一)佩戴口罩。从业人员在岗时应当佩戴防护口罩,与顾客交流时不得摘下口罩。顾客在商场内要一直佩戴口罩。

      (二)保持安全距离。从业人员与顾客服务交流时宜保持一定距离和避免直接接触。

      (三)注意手卫生。工作人员在上岗期间应当经常洗手,可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含氯或过氧化氢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在工作中避免用手或手套触碰眼睛。

      (四)商场内的重点防护人群包括柜台销售人员、收银员、接货员、理货员、保洁员、保安等与顾客接触较多的工作人员,需要注意在上岗时佩戴手套和口罩。

      (五)接货员和采购人员传递文件或物品的前后都要洗手,传递时都要佩戴口罩;对于负责收发文件或其他用品频繁的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和手套。

      (六)收银员优先采用无线扫码支付方式,有条件的商场现金收银岗位人员可配护目镜。

      (七)商场快递交接优先考虑网络下单付款和使用快递柜办理交接。

      六、商场功能区要求

      (一)商场中的酒吧、舞厅、电影院、电子游戏厅等人员密集的娱乐区域应当考虑关闭。

      (二)商场中的学习培训机构应当暂停组织集中学习培训,推荐使用网络远程授课方式。

      (三)商场中的服装专卖店等物品销售区,销售人员与顾客交谈时保持1米及以上距离,尽量不要直接接触;视情况适当控制销售大厅的顾客人员数量。

      (四)商场中的运动健身区,建议顾客适当缩减健身时长;顾客健身时应当相对分散。

      (五)商场中的餐饮集中区,应当推荐顾客采用打包带走方式用餐;或提供远程网络订餐,顾客取餐时注意不与服务人员直接接触。

      (六)关于商场中的超市,环境卫生防护可按照专门要求办理。



    附件2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超市卫生防护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正常运营的超市的卫生改善与健康防护。主要内容包括超市运营管理、环境卫生要求、加强清洁消毒、个人健康防护等,为保护超市卫生安全提供技术支持。

      二、超市运营管理

      (一)提高防范意识。可通过视频滚动播放或张贴宣传材料等,加强从业人员和顾客对新冠病毒感染的风险防范认知。

      (二)加强健康管理。员工在岗期间注意自身健康状况监测,当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要及时汇报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合理安排从业人员的轮流休息。

      (三)人员体温监测。应当在超市门口设置专人对每位上岗员工和顾客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四)引导顾客佩戴口罩。提醒顾客在进入超市之前应当佩戴口罩,回家后注意洗手;不戴口罩拒绝进入超市购物。

      (五)设置应急区域。可在超市内设立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三、环境卫生要求

      (一)加强通风。超市应当保持空气流通、清新,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限值要求》(GB 37488-2019)。

      超市的集中空调应当保证供风安全,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开放式冷却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若超市的空调无消毒装置,需关闭回风系统。

      (二)垃圾处理。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存放垃圾时,应当在垃圾桶内套垃圾袋,并加盖密闭,防止招引飞虫和污染其他食品和器具。垃圾暂存地周围应当保持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

      (三)重点区域的卫生要求。确保超市地面无污水。生鲜加工区应当保持地面墙面整洁,下水道口应当每天清洁、除垢、消毒。确保公共卫生间及时清洁,做到无积污、无蝇蛆、无异味。

      四、加强清洁消毒

      (一)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公共桌椅座椅、公共垃圾桶、购物篮、购物车、临时物品存储柜等),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建议每天至少在营业前消毒一次,可根据客流量增加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二)垃圾桶消毒。可定期对垃圾桶等垃圾盛放容器进行消毒处理。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三)卫生洁具消毒。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含量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待用。

      (四)消毒工作服。定期更换工作服;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五)方便顾客洗手。确保超市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五、个人健康防护

      (一)佩戴口罩。从业人员应当佩戴防护口罩上岗,与顾客交流时不得摘下口罩。顾客在超市内要一直佩戴口罩。

      (二)注意手卫生。工作人员在上岗期间应当经常洗手,可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含氯或过氧化氢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在工作中避免用手或手套碰自己的眼睛。

      (三)重点人群防护。收银员、售货员、理货员、保洁员、保安等与顾客接触较多的工作人员,需要注意在上岗时佩戴手套;有条件的超市工作人员可配护目镜。


    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理发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0-02-17

    来源: 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长沙高新区、各区县(市)防控指挥部,市直有关单位:

    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切断传播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要求,现就加强我市理发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场所基础工作

    (一)理发场所应严格落实《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要求,具备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医用口罩、洗手液、消毒用品、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

    (二)理发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制度,明确各岗位防控工作负责人和责任人,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三)要对员工和顾客开展防控知识的培训、宣传。

    (四)加强与辖区街道、社区、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的联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严防疫情在本单位发生和扩散。

    二、工作人员管理

    (一)每日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和登记,存在发热、咳嗽等症状或涉疫区人员不得上岗。

    (二)工作人员上岗前应洗手并消毒,服务时全程佩戴口罩。

    (三)工作人员不得在经营场所内扎堆,尽量减少与顾客的交谈。

    三、顾客管理

    (一)严格控制经营场所客流量,不得出现顾客排队等聚集情况。提倡电话、微信预约服务。

    (二)在经营场所入口设置检查岗,对顾客进行健康监测和登记,顾客必须佩戴口罩接受服务。

    (三)发现发热者或隔离观察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一律不准其进入经营场所,并应立即向当地疾控中心和社区报告。

    (四)顾客必须按要求接受健康监测并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对不配合者,场所严禁提供服务。

    四、用品用具管理

    (一)理发场所中央空调的管理要符合《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要求。

    (二)理发场所应尽量保持空气流动,每日至少自然通风2—3次。无自然通风条件的应安装机械通风设施,进行循环通风。

    (三)理发场所内应设置顾客洗手、消毒设施。

    (四)开业前要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开业期间每天应对场所的门把手、按钮、扶手、台面等经常接触物体的表面以及地面、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2—3次消毒,并保持场所干净整洁。

    (五)严格落实理发工具等顾客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做到一客一换或一客一消毒。

    市场监管部门和街道、社区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好管理责任;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部门要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发现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处。

    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长沙市宾馆酒店、餐饮场所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0-02-15

    来源: 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长沙高新区、各区县(市)防控指挥部,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长沙市宾馆酒店、餐饮场所新冠肺炎防控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长沙市宾馆酒店、餐饮场所新冠肺炎防控方案

    为做好宾馆酒店、餐饮场所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制订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长沙市辖区内宾馆酒店、餐饮场所。

    二、组织机构、人员和物资准备

    各宾馆酒店、餐饮场所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制定适合本宾馆酒店、餐饮场所的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与所在地医疗机构、疾控中心的联系,通畅信息沟通渠道;指定卫生专员负责防控工作的综合协调、日常管理、信息汇总及疫情报告。

    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全员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及时排查,严防疫情在本单位的发生和扩散。

    有条件的宾馆酒店、餐饮场所应设置临时隔离留置室,尽量设置在低楼层,有相对独立通道。

    根据本单位的规模、员工数量、营业面积、最大人流量等因素,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准备充足的医用口罩、洗手液(肥皂)、消毒药械、测温仪等防控物资。

    三、疫情报告处置

    发现体温异常或有呼吸道症状、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可疑症状的员工或者顾客时,将其安置在临时隔离留置室,立即由专(兼)职人员向所在街道、社区报告,等待进行下一步处置。留置人员处置完毕后,对留置室进行消毒。

    四、人员管理

    (一)顾客管理

    1.设置监测点。进入宾馆酒店及餐饮场所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宾馆酒店、餐饮场所等入口(含车库入口)设置监测点,由专人对进入人员监测体温,发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人员进行登记,立即启动报告处置程序。

    2.严格落实客房一人一证登记制度,凡入住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一人一证如实登记。收集入住客人目前健康状况信息、近期外地居住或旅行史。如发现近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立即停止服务,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告,并进行信息登记。

    (二)从业人员管理

    1.详细了解和掌握每名员工的健康状况、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对于有武汉市/湖北省、其他有社区传播疫情往返史的人员,或与武汉市/湖北省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并在14天内的人员,必须隔离医学观察。

    2.所有在岗员工应配戴口罩上岗,且按规定及时更换口罩。单位启动疾病监控,实行日健康报告制度,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体温测量,建档做好记录。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员工时,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安排至临时隔离留置室,及时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同时对其用品用具进行消毒。

    3.开展员工健康教育和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培养员工良好卫生习惯,提高防控意识和能力。

    4.从业人员在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要按规定洗手消毒。

    五、场所管理

    在疫情防控期间,宾馆酒店仅限客房部、餐饮部开放,其他休闲娱乐、棋牌、游泳馆、大堂吧等聚集性经营部门不得营业。提供员工集中办公和集体住宿的单位要尽量降低人员密度,保证室内空气流通。

    (一)宾馆酒店管理

    1.室内空气卫生要求

    应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也可采用机械通风。通风不良的客房需使用集中式空调系统时,应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须定期对送风口、回风口进行消毒。带回风的全空气系统,应把回风完全封闭,保证系统全新风运行。定期开窗通风每日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空调系统运行管理要求详见附件1。

    2. 工作人员不安排集中用餐,实施分餐制;酒店入住顾客就餐推荐送餐至房间进餐,不开放餐饮包房,自助餐厅和大厅限制人员流量密度,增加餐桌间距,保持一米以上;在显著位置设置提示牌提醒就餐人员餐前洗手。餐厅、餐桌、座椅每日消毒,保持空气流通。工作人员均需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等,避免直接用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要及时洗手。

    3. 宾馆酒店加强饮用水的安全,做好供水设施设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直饮水等)的清洁、消毒、监测工作,确保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相关标准要求。

    4. 每天对就餐场所、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电梯间和洗手间等进行消毒;公用用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应每日清洗和消毒(见附件2),严格落实一客一换一消毒制度。

    5. 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洗手间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6. 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宜使用湿式清扫以减少粉尘扩散,及时清理垃圾。做好电梯消毒工作,楼层较低的酒店尽量不使用电梯。

    7. 加强宣传教育,在场所内显著区域,采用视频滚动播放或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宣传新冠肺炎相关防控知识。

    (二)餐饮场所管理

    在疫情防控解除前,餐饮服务单位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不得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禁止经营、贮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

    1.进店需戴口罩,在大厅就餐,避免面对面扎堆就餐,避免就餐说话,保持间距一米以上。尽量引导顾客打包回家就餐。餐饮场所员工实行分开就餐。

    2.就餐场所禁止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开窗通风,确保空气流通。

    3.不开放餐饮包房,就餐大厅限制人员流量密度,增加餐桌、餐椅间距,保持一米以上,餐饮场所内餐桌、座椅每日消毒。

    4.工作人员均需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等,避免直接用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要及时洗手。

    5.每天对就餐场所、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电梯间和洗手间等进行消毒;卫生间须配备洗手设施,提供洗手液、擦手纸或烘干机供入店人员使用;无条件的应在显著位置放置免洗手消毒液。

    6.在显著位置设置提示牌提醒就餐人员餐前洗手。

    7.加强对店内疫情防控的宣传,张贴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的指示牌等。

    附件:

    1.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

    2.宾馆酒店、餐饮场所消毒方法

    附件1

    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

    一、目的

    为保证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的安全合理使用,防止因空调通风系统开启而导致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和蔓延,最大限度地保护使用者,特制定本指南。

    二、运行要求

    (一)当空调通风系统为全空气系统时,应当关闭回风阀,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

    (二)当空调通风系统为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时,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应当确保新风直接取自室外,禁止从机房、楼道和天棚吊顶内取风;

    2.保证排风系统正常运行;

    3.对于大进深房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内部区域的通风换气;

    4.新风系统宜全天运行。

    (三)当空调通风系统为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类似于家庭分体式空调)时,应当开门或开窗,加强空气流通。

    三、管理要求

    (一)新风采气口及其周围环境必须清洁,确保新风不被污染。

    (二)对于人员流动较大的商场、写字楼等场所,不论空调系统使用运行与否,均应当保证室内全面通风换气;并且每天下班后,新风与排风系统应当继续运行1小时,进行全面通风换气,以保证室内空气清新。

    (三)人员密集的场所应当通过开门或开窗的方式增加通风量,同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

    (四)建议关闭空调通风系统的加湿功能。

    (五)加强对风机盘管的凝结水盘、冷却水的清洁消毒。

    (六)下水管道、空气处理装置水封、卫生间地漏以及空调机组凝结水排水管等的U型管应当定时检查,缺水时及时补水,避免不同楼层间空气掺混。

    (七)当场所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当停止使用空调通风系统:

    1.发现疑似、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类型、供风范围等情况不清楚。

    (八)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空调通风系统的常规清洗消毒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396-2012)的要求。可使用250mg/L~500mg/L含氯(溴)或二氧化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浸泡或擦拭,作用10min~30min。对需要消毒的金属部件建议优先选择季铵盐类消毒剂。

    2.当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时,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附件2

    宾馆酒店、餐饮场所消毒方法

    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

    一、消毒方法

    (一)物体表面、地面、墙面:对台面、门把手、电话机、开关、热水壶把手、洗手盆、坐便器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地面、瓷砖墙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500 mg/L)擦拭,作用30分钟,再用清水擦净。

    (二)空气:可采用紫外线灯照射或空气消毒机消毒。在无人条件下开启紫外线灯照射消毒,每次照射不少于1小时,每天一次。可采用紫外线循环风、高压静电循环风等类型的空气消毒机,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操作使用;提倡有人条件下开启使用。

    (三)空调滤网:定期清洁消毒,过滤网可用有效氯浓度为500 mg/L的消毒剂浸泡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

    (四)床上卧具和毛巾消毒:首选专业清洗消毒机构集中消毒。也可选择煮沸、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30min,消毒后及时取出,用清水漂洗干净。

    (五)餐饮具消毒: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含量为500mg/L溶液,浸泡消毒30分钟,消毒后应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六)洗脸池、浴缸、座垫、拖鞋(非一次性的)、垃圾桶等消毒,可使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

    (七)当出现人员呕吐时,应当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或有效的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后,再使用含氯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二、常见消毒剂及配制使用

    (一)有效氯浓度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配制方法

    1.84消毒液(有效氯含量5%):按消毒液:水为1:100比例稀释;

    2.消毒粉(有效氯含量12-13%,20克/包):1包消毒粉加5升水;

    3.含氯泡腾片(有效氯含量480mg/片-580mg/片):1片溶于1升水。

    (二)75%乙醇消毒液:直接使用。

    (三)其他消毒剂按产品标签标识以杀灭肠道致病菌的浓度进行配制和使用。

    (四)注意事项

    1.含氯消毒剂有皮肤黏膜刺激性,配置和使用时建议佩戴口罩和手套,儿童请勿触碰。

    2.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

    3.消毒用品不可混用,否则会影响消毒效果,甚至造成危险。


    说法惊堂木


    (一)全面开展疫情排查。各企业复工复产前,要详细了解掌握每名员工健康状况、节假日期间特别是复工前14天出行、参加集会聚会等情况,建立排查台账。员工要如实报告春节期间活动轨迹和参加聚会聚餐情况,如发现有瞒报、缓报、谎报等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二)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提前2天向归口管理单位备案,经核查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复工复产前,要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毒;复工复产后,要建立每日员工体温检测、人员集中区域消毒、社会车辆和人员进出等三本台账,保证工作环境卫生干净和员工生命安全。做好防疫物资保障,自备口罩、体温计(红外测温枪)、消毒水、洗手液等物品。加强对职工的宣传引导,开展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员工提高文明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企业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制定防控措施。各镇街(园区)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深入企业全面开展疫情排查,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户企业,督促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从严从细从实从快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四)畅通信息渠道。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企业每天将排查情况报送归口管理单位,突发情况随时报告。各镇街(园区)要对属地工业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摸排,填报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汇总表,于X月X日起每日X:X前报送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将全区工业企业开工情况、员工健康情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紧急情况及时报送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综合办公室。


    每日趣事小小


    疫情防控,企业复工人员上班须过“五关”

    一,员工必须戴口罩,在员工进入通道处,实名登记和测体温。

    二,员工身体全面喷雾消毒。

    三,在班前会室再次测体温和体温登记,以防可能遗漏。

    四,洗手洁净。

    五,更换口罩才能进入场内。





    壹家文辉


    此次疫情,给人们的生产生活都带来了很多的不便,虽然现在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要完全消除它带来的影响,还需假以时日。对于企业复工复产之后,如何进行疫情防控,建议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事情。

    1.要建立检测制度。

    对于出入工厂或者企业的人员,每天都要定点定时进行检测,对于有发烧感冒等症状的相关人员,要避免进入生产和办公区域。相信这一点,大多数的企业都已经做到了,相关政府部门也提出了有关的要求,关键是要持之以恒,长期坚持下去,尤其是企业的领导要率先和带头。

    2.要进行日常性消毒。

    企业生产和办公的地方,人员相对是比较密集的,所以要定期的进行系统性的消毒,很多企业在疫情期间都能做到,重点也是在开工之后的一段时期之内,要长期坚持下去,直到疫情完全消散。

    3.要减少不必要的会议。

    很多企业喜欢开会,尤其是喜欢开大会,一开会就把很多人召集在一起,其实有的会议是可以省略的,或者通过印发通知等形式告知大家的,所以在没有必要的时候,可以省掉一些不必要会议。

    4.要制定预应急预案。

    俗话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所以企业在开工复产之后,要对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应急预案,万一发生了不想发生的事情,也不至于手忙脚乱。

    5.要做好员工的教育和培训。

    企业除了要做好相关管理工作之外,也要做好员工的教育和培训,教育员工做好自我防护等工作,因为员工的素质参差不齐,时间久了也会出现一些人的麻痹大意,所以疫情防控的教育工作需要常抓不懈。

    祝开工顺利!


    凭栏思君VIP


    企业工作场所的防控设施、防控措施包括:

    • 工作场所应该设置体温测试点,有专人站岗,到岗到访人员都要一一测试;
    • 工作场所、办公物品、设施设备等应该每天消毒;
    • 办公场所应该尽可能空气流通;
    • 工作场所应该人人、时时佩戴口罩,特别强调口罩要合格;
    • 在醒目位置要有醒目防控标识;
    • 工作场所要配备洗手液、消毒液等;
    • 工作时尽量佩戴手套,减少直接接触;
    • 互相监督,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

    小巫视角


    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公司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电力建设复工,在工程项目部成立党员先锋队,率先垂范,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下党员干部主动坚守一线,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工程建设开工。公司领导靠前指挥、一线部署,实地指导督察疫情防控工作;项目部严格落实复工方案,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措施双到位。加强复工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实名制,做好人员的排查、登记、防护等工作。通过微信群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以提高员工的防疫意识。做到疫情期间防疫工作力度不减,工程项目复工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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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水住三石


    外来人员复工期间一定要隔离观察,站在人道主义,隔离期间按天数发放工资,企业要做好封闭式管理,定期消毒,定期检查,做好一切消毒设施,确保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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