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省份調整應急響應級別,其他省份可否跟進?專家:做不到齊步走

截至2月24日中午,已有6省份調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響應級別。其中,甘肅、遼寧、貴州、雲南由一級響應調整至三級響應;山西、廣東由一級響應調整為二級響應。

與此同時,多地也已開始復產復工。南都記者梳理發現,這些省份疫情數據已基本趨於平穩,其中多省份已連續多日0新增確診病例。

中國社科院人口所健康經濟研究室主任陳秋霖告訴南都,當前各地區防控風險各不相同,調整響應級別,可實現對地級市分類指導,推動復工復產。

6省份調整了應急響應級別

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下稱《預案》)規定,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自1月24日開始,全國各省份都相繼啟動了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

隨著新冠肺炎疫情逐步得到控制,甘肅省率先宣佈,2月21日14時起,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響應級別由“省級一級應急響應”調整為“省級三級應急響應”。

2月24日,廣東衛健委發佈公告稱,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廣東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結合廣東省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廣東省新冠肺炎防控領導小組(指揮部)決定,自2020年2月24日9時起,將廣東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響應級別由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調整為二級響應。

至此,已有6省份調整了應急響應級別。

“及時分地區降低應急響應級別”

2月21日,國家衛健委發佈《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下稱《方案》)時,就根據疫情的進展,對防疫策略作出了調整。

《方案》新增了“科學劃分疫情風險等級,分區分級精準防控”的要求:以縣(區)為單位,劃分了低、中、高風險等級,明確分級分類防控策略和措施,要求根據疫情研判結果及時調整風險等級和響應級別。

《方案》還要求,動態開展分析研判,及時調整風險等級,在病例數保持穩定下降、疫情擴散風險得到有效管控後,及時分地區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或終止應急響應。

梳理疫情情況不難發現,調整應急響應等級的省份的疫情已基本趨於平穩,其中多省份已連續多日0新增確診病例。

例如,甘肅從2月18日至23日,新增確診病例清0;遼寧、貴州從2月17日開始新增確診病例保持清0;雲南從21日開始,保持清0。

調整為二級響應的山西,從21日開始新增確診病例清0。廣東近日雖仍有確診病例,但均保持在個位數。

陳秋霖分析,在調整響應級別時,要考慮現有的防控措施是否能做到可防可控。

“現在新增一個兩個是不用怕的。”他表示,由於疫情的不確定性,很難確定是否還有潛在的感染者。如果新發現確診患者,只要能“盯住”,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和隔離觀察等措施,防止擴散,就說明是可控的。

推動復工復產

降低響應級別,也可以給予不同地方更多的自主權。例如,《預案》規定,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由國務院或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應按照國務院或國務院有關部門的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組織協調市(地)、縣(市)人民政府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而特別重大級別以下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則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

陳秋霖表示,當前各地區防控風險各不相同,調整響應級別,可實現對地級市分類指導,推動復工復產。

南都記者注意到,在調整應急響應等級後,23日甘肅發佈了《甘肅省新冠肺炎疫情省級三級應急響應防控指導意見》,並規定,市州要制定出臺本轄區內分區分級的防控措施,縣區也要制定本縣區內防控措施。

意見還規定,低風險區全面復工復產,全面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中風險區根據疫情防控形勢,科學合理安排復工復產,儘快有序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在24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甘肅省政府副秘書長祁建邦表示,作出這樣的調整,是根據甘肅省疫情形勢作出的決定,要在更加科學規範、更加細緻有效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礎上,為復工復產創造良好的環境。

陳秋霖建議,雖然響應級別降低後,各地的管控措施也有一定程度降低,但公眾仍應該做好個人防護,儘量少出門、不聚會。在工作期間,也應當做好防護保持工位距離。

“現在更多是要大家繼續做好防護措施,而非採取強制性措施。”他說。

其他省份是否可以降低應急響應級別?

在陳秋霖看來,面對新發傳染病非常考驗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決策的科學性。各地面臨的防控環境和基礎能力不一樣,同樣的疫情數據,面對的風險也不一樣,解除防控做不到“齊步走”。

例如,復工復產之時,中西部勞動力流出地區的防控壓力更小,廣東等流入地區壓力更大,也就需要更嚴格的防控措施。同時,各地也要考慮醫療條件,一旦疫情出現反覆是否能有效控制。

陳秋霖還認為,何時降低應急響應級別也在考驗地方政府的擔當精神。疫情帶來的風險總有其不確定性,即使能做到可控,“若還是不願意擔當,肯定還要拖一拖。同時,做好預案往前推一推,也是一種做法。”

採寫:南都記者 宋承翰 發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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