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紅被舉報的處理結果公佈,有2項舉報屬實。對此,你怎麼看?

瓜太郎


人無完人,都已經通報是沒問題了,就算有點小錯誤也不應該否定韓紅老師,真正為人民做事的人,不應該受到質疑。


溫師傅的農家生活


此前,韓紅被司馬3忌舉報3億元募捐不知去向等多項違法違規問題,引發無數人關注,北京市民政局也表示已經介入調查。

當時我就呼籲,及時公佈調查結果,清者自清,如果是汙衊,那麼,這個司馬3忌就要承擔相應地法律責任。

昨天,北京市民政局公佈了調查結果,查了下公佈的調查結果,具體涉及兩項違規:

1、部分投資事項公開不及時。

2、在未取得公開募捐資格前有公開募捐行為。

目前,北京市民政局已要求韓紅基金會做整改。

但同時,民政部門也提到,韓紅基金會自成立以來總體上運作較規範。

由此不難看出,韓紅的基金會確實有一些問題,但都不是啥大問題,而且,韓紅也表示,他們尊重民政部門的調查,將做整改,這也說明,司馬3忌舉報的大多數內容不實,特別是提到3億元不知去向的事情,不存在。

其實,韓紅的名聲一直不錯,特別是這一次支援湖北,累倒在公益路上,大家對她的評價繼續飆升,這一次雖然被司馬3忌舉報,民政局也公佈了調查結果,但並沒有影響大家對韓紅的評價,反而是對於司馬3忌這種唯恐天下不亂的人,比較反感,可以說,司馬3忌為了出門、蹭熱點、博取民眾的眼球,不惜誇大事實,其結果是,適得其反,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說實話,罵人不好,但該罵的還是得罵!

如果沒有此次舉報事件,相信很少有人知道還有這麼一位奇葩。

網傳該痞子從巴結方舟子、撕韓寒到黑崔永元長達5年,再到反水撂倒方舟子,舔周立波,以及這次舉報韓紅,還從未被懲戒過,說明他舉報前早就研究過法律了,也早就準備了退路。



這位奇葩的算盤打得很精明:

真有問題,搞倒韓紅,他可以一戰成名名利雙收;搞不倒韓紅呢,他也沒啥損失,而且可以藉著這個事兒流量粉絲雙增。

他此次舉報韓紅基金會時列出的證據主要有以下幾點:

①韓紅基金會未通過審批就開始公募。韓紅基金會是2019年8月份才取得公募資格。

②韓紅基金會並未像是其說的那樣一包方便麵都做到公開,有些都沒有做任何公示。

③韓紅基金會所募捐的款項用於慈善的比例不符合相關規定,而且差距很大。

④稱3億款項不知去向。



目前北京市民政局已經對基金會有關問題調查結果進行了通報,調查結果顯示,韓紅基金會自成立以來,總體上運作比較規範,特別是在抗擊疫情中做了大量工作,應予以支持和肯定。

但也存在部分投資事項公開不及時,在未取得公開募捐資格前有公開募捐行為。



國難當頭,特殊情況下,韓紅基金會的運營可能確實存在一些程序或者管理上的問題,需要規範。

我們也知道,信任不能代替監督,但這並不意味著這是韓紅個人的問題,這點需要區分。

相信韓紅基金會一定會盡快完善相關手續,不斷規範基金會的運營管理。



韓紅做的事,全社會都能看見,武漢、湖北的同胞也能切切實實地感受到。

瑕不掩瑜,人人心裡都有一杆秤…

我為韓紅舉“信任票”👍,大家覺得呢?


教練講高效學習


韓紅做慈善被司馬3忌舉報,一時間輿論大譁,但是網友們幾乎一邊倒地選擇相信韓紅。 十幾年來,韓紅做公益一直在路上,自己的收入基本上都捐空了。這次新冠肺炎疫情的爆發,她又第一時間站在了疫情的第一線,為武漢,為湖北募捐。為了公益事業,她從來都是親歷親為,及時公開捐款名單與物資去向與明細,親自採購、運送物資。這一次更是累倒在公益路上。這樣一個人,無私無我,一心為人,怎麼不讓人相信呢?從她短短的十多天時間就募集到幾個億的資金來看,她就是一面誠信無欺的旗幟!而在韓紅被舉報之後,不但有娛樂圈郭曉東、孫燕姿、張一山等眾多明星的發聲,更有一眾知名律師和作家的力挺。


司馬3忌的舉報,北京市民政局高度重視,也很快就公佈了調查的結果。根據調查的結果,韓紅基金會自成立以來整體上做得比較規範,具體地涉及到違規的有兩項:第一、部分投資項目公開不及時。第二,在未取得公開募捐資格之前有公開募捐行為。為此,北京市民政局要求韓紅基金會進行整改。從北京市民政局披露的信息來看,韓紅基金會確實存在一些問題,但並不是什麼大問題,而韓紅也表示尊重民政部門的調查結果,將進行整改。

我們具體地來看看司馬3忌舉報相對應問題的分析。


司馬3忌認為韓紅基金會自2012年以來,未依法公佈年度報告,而民政局的答覆是,假——“韓紅基金會已逐年將2012年至2018年年度工作報告在民政局官網公佈,同時將2018年度工作報告和財務會計報告在全國慈善信息公開平臺‘慈善中國’公佈”。不存在沒公佈——這樣的結果,是不是完全在顛倒黑白呢?

司馬3忌認為韓紅基金會“多個慈善項目均未向社會公眾公佈慈善項目實施情況”,而北京市民政局的調查結果是,假——“目前,(韓紅基金會)尚未發現其有未公開慈善項目的情況”。事實不存在——這樣的結果,是不是在栽贓陷害?


下面就重點講一下涉嫌違規的兩項。

第一,司馬3忌舉報韓紅基金會多年來對外投資從未向社會公眾公佈相關信息,而北京市民政局的答覆是:部分屬實——“韓紅基金會2018年9月1日前委託中國農業銀行、上海浦發銀行、招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建信信託有限責任公司購買理財43筆,每筆期限30天到1年不等;2018年末淨資產為3944萬元。以上信息在2012年至2018年年度工作報告中已進行了公開。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2月16日,韓紅基金會共發生25筆投資,未及時按照規定公佈。”

我們從文字裡梳理一下,“2018年9月1日前委託中國農業銀行、上海浦發銀行、招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建信信託有限責任公司購買理財43筆,每筆期限30天到1年不等”這個措辭裡,就說明這些理財到2019年9月1日就終止了,而韓紅基金會取得公募資格是在2019年8月8日,而在此之前,它都屬於私募基金。而對於私募基金,法律上明確規定,私募基金對投資組合、產品淨值等的披露沒有明確的要求,只對購買該產品的投資者進行適當的淨值披露,保密性就比較強。從這一點出發,在私募期間內投資沒有公開也無可厚非。這沒有公開的25筆投資不可能都在已經成為公募基金之後,因為民政局沒有公佈,不便揣測。即便都是,從去年9月到12月,只有多少時間,因此說不及時應該是恰當的。



第二,司馬3忌舉報韓紅基金會在未取得基金會公募資格的情況下,多次進行公開募捐活動,北京市民政局答覆,存在——“2013年4月在北京鳥巢南廣場為四川雅安災區開展的募捐活動,應我局要求而停止,所募資金51.7萬元全部用於雅安災區。2013年至2018年,其在官網二級頁面開通了公益項目在線支付渠道,獲得捐贈收入238.7萬元;2017年至2018年,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獲得捐贈收入50.3萬元。以上兩項捐贈渠道於2018年年底關閉,並在2019年8月8日取得公開募捐資格後重新開通。”

這裡民政局給出了詳細的答覆,連具體開始的時間點、募捐的金額、停止的時間都做了詳細地解說。這就說明這些募捐都是公開透明的,並沒有什麼欺瞞,民政局也是一本全知的。為雅安地震募捐發生在《慈善法》實施之前,處置也符合《慈善法》101條承擔法律責任的精神,即停止募捐活動,所募財產用於慈善目的。在沒有獲得公開募捐資格而在官網或者官方微信公眾號中明確提出募捐要求的涉嫌違法,要承擔法律責任。但如果僅提供捐贈渠道,包括提供銀行賬號、在線支付渠道等等,不應該直接認定為進行具有主動性的公開募捐。從此可以看出 北京市民政局對於韓紅基金會有關公開募捐行為的處理是符合慈善法要求的。


即便這幾次公開募捐確實不妥當,但也只是瑕疵,在民政局的監督之下,已經早就糾正了過來。“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錯而能改,善莫大焉。”對人如此,對事也是如此。既然民政局都沒有追究,韓紅基金會都已經改錯。我們還有什麼必要抓住這一點瑕疵大肆渲染、誣衊陷害呢?

從這兩項存在問題的調查中,哪一個都不應該成為造謠生事的理由。清者自清,濁者自濁。韓紅經歷了這件事,更加為人所欽佩所信服,而司馬3忌之流,說的不客氣一些,就是紅著眼睛到處亂咬的瘋狗,讓人鄙視而恨不得踹上幾腳吧。


民政局在對司馬3忌的答覆中,最後下結論稱:“經調查,韓紅基金會自成立以來,總體上運作比較規範,特別是在抗擊疫情中做了大量工作,應予以支持和肯定。但也發現部分投資事項公開不及時,在未取得公開募捐資格前有公開募捐行為。我局已要求韓紅基金會限期改正,依法規範運作。”這樣的結論應該是實事求是的,既肯定了韓紅,又對她提出了整改的建議。倒是什麼司馬3忌之流讓人噁心——在全國上下與新冠肺炎努力奮鬥的時候,他們卻藉著抹黑韓紅來引關注、蹭熱度。這樣沒有道德,沒有底線的人,是不是應該在問題處理之後,給他一個嚴厲的懲處呢?我們不能讓善良寒了心啊!


蝴蝶花雨


韓紅基金會不是清白的,但是她做公益慈善目前是最好的。

韓紅曾經說過,原來一包方便麵都是可以公示的。韓紅可能沒說錯,她們也許真的會把一包方便麵公示,但是,官方調查韓紅基金會被舉報的問題時發現,韓紅基金會有很多該公示的並沒有公示,是有問題的。

那麼韓紅愛心慈善基金會有哪些問題?我們一一來說:

簡單說,韓紅基金會的問題是兩個:

1、投資事項公開不及時。

2、在未取得公開募捐資格前有公開募捐行為。

具體說,韓紅的兩個問題如下:

1、未取得公募資格,違法進行公募,調查結果有三筆。

第一、2013年4月在北京鳥巢南廣場為四川雅安災區開展的募捐活動,所募資金51.7萬元。

第二、2013年至2018年,其在官網二級頁面開通了公益項目在線支付渠道,獲得捐贈收入238.7萬元;

第三、2017年至2018年,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獲得捐贈收入50.3萬元。

2、投資情況未及時公開。

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2月16日,韓紅基金會共發生25筆投資,未及時按照規定公佈。

以上是官方的調查結果,這個調查結果足以說明韓紅會是有問題的,足以說明韓紅不是清白和無辜的。這是調查的結果,如果這都看不明白,我覺得真是小學語文白學了。

北京市民政局處理決定:

已要求韓紅基金會限期改正,依法規範運作。

這個處理意見意識比較清晰的,依據就是《慈善法》,其實,這也是說明韓紅會有問題的證據。如果沒有問題,是不可能責令整改的。

很多人看調查結論一知半解,官方觀點,韓紅基金會成立以來,總體上運作比較規範,特別是抗擊疫情中做了大量的工作,應予以支持和肯定,但是……。官方這個回應比較高明,也比較滑頭,其實,大家都明白,但是之後才是要表達的調查結果,之前就是一些客套,沒有必要得罪人呀。所以大家看問題,一定要看但是之後。

好比老師說一個學生:這個孩子學習很努力,成績也比較穩定,但是,他應該上課不搞小動作,作業應該按時完成!提問:老師要表達的是啥意思?老師是在表揚這個學生還是批評這個學生呢?這就是小學的閱讀理解問題了。

為什麼又說韓紅是做的最好的?這是我對韓紅基金會的評價:

第一,韓紅真的是想把這個事做好,我相信韓紅的出發點。

第二,存在的問題可以限期整改,說明違規,但問題並不嚴重。

第三,韓紅並沒有證據貪汙公款或者傾吞公款。

第四,對於慈善法的理解問題,是可以逐步修正的。

第五,在一些公益慈善項目上,韓紅還是能衝得上去的。

第六,韓紅基金會我相信整改後會成為中國慈善事業樣板。

第七,韓紅會一直在風口浪尖,他們也會注意自身問題。

第八,韓紅是一個值得信任的公益慈善人,因為她已經做了很多。





韓東言


這次的處理結果真是把司馬3忌的臉都打腫了!之前他在微博上振振有詞地把矛頭指向韓紅基金會,想要看韓紅的笑話,然而韓紅是身正不怕影子斜,如今的結果大白於天下,他欠韓紅一個道歉!

這次的處理結果相信大家都看到了,除了有一些資金沒有來得及及時公佈需要處理之外,總體上非常符合規範,民政局還對她的慈善工作進行了肯定和表揚。而需要整改的那幾筆錢其實並不是什麼大問題,因為基金會本身就不可能會把所有錢用完,他們只是需要更多的時間去處理這些款項而已,但是公示的內容和賬目沒有任何問題。

此前司馬3忌在網上發文指責韓紅,還聲稱基金會挪用了3個億做投資不讓人知道,我就覺得這個人在瞎扯。韓紅是連一包方便麵的明細都會做公示的人,她會傻到讓這麼大筆錢在自己眼皮底下亂來?如果她真的希望以此賺錢的話,韓紅完全可以躺在家裡舒舒服服享受生活,她隨便代言個廣告不比干這個來錢快?

這次的處理結果雖然給韓紅一個公正的對待,但是對她的影響是非常大的。此前司馬3忌在網上興風作浪引起很大輿論之後,知道消息的韓紅就在朋友圈發表了心情,直言不知道為何做好事都要被人質疑。看得出來,這件事發生後韓紅肯定是非常鬱悶的,她辛辛苦苦付出這麼多,結果卻被某些別有用心的人這樣揣測,肯定會很難過的。

如今結果出來了,我只希望司馬3忌這個人老老實實道個歉。雖然一開始大家都知道他就是為了蹭熱度給自己漲粉,但是如果司馬3忌稍微還有點良心的話,就應該和韓紅說聲對不起,這樣她心裡說不定還好受些。韓紅她付出這麼多不求什麼回報,但是也不希望被別人辜負,不然遲早會寒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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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途迷影


這個事情筆者也關注了一下,司馬3忌舉報韓紅的基金後,北京民政局快速做了調查並給與了回應,總體上是非常肯定韓紅基金過往為各項慈善事業做的貢獻的,筆者按照北京民政局的回覆,先說韓紅基金做得不到位的地方,然後再說韓紅的貢獻以及筆者個人的看法:

1、韓紅慈善基金不足的地方

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2月16日,韓紅基金會共發生25筆投資,未及時按照規定時間公佈;

上面是民政局的回覆的原文,相信大家都能看得明白,筆者再簡單翻譯一下,因為慈善基金募集的資金肯定是不會一下子都捐出去的,那麼剩餘的部分就會放在銀行的賬戶,但是不會是活期的,也會進行一定的理財投資,當然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品種,這樣也能夠有點利息嘛,比如1000萬的資金,如果一年有理財收益4%,那麼一年也有40萬的收益嘛。這個是很正常的一個行為,只是按照相關規定,那麼是需要公佈的,那麼韓紅慈善基金在上面的這段時間內的25筆投資未按照固定時間公佈。

在其他方面有沒有違規?沒有!有沒有貪汙、挪用?沒有!

2、民政局對韓紅慈善基金的肯定

下面我們再來看民政局對韓紅慈善基金的肯定,以下為原文:

經調查,韓紅基金會自成立以來,總體上運作比較規範,特別是在抗擊疫情中做了大量工作,應予以支持和肯定。但也發現部分投資事項公開不及時,在未取得公開募捐資格前有公開募捐行為。我局已要求韓紅基金會限期改正,依法規範運作。時值全國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我局將加強對慈善組織的監督管理服務,動員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參與防控工作,並及時回應社會對慈善捐贈工作的關切。希望全社會營造良好監督環境,促進慈善事業健康有序發展。

看得出來,民政局對韓紅慈善基金是總體肯定的,瑕不掩瑜!市值抗疫期間,更應該團結和鼓勵社會慈善力量,而少一點吹毛求疵!這會寒冷了慈善的心!

3、筆者對韓紅的看法和觀點

韓紅做慈善應該是相當的付出的,韓紅是歌星,如果為了賺錢,他完全不必來做慈善,因為這是擋了自己的財路,為了做慈善她放棄了多少賺錢的機會,這個明眼人都可以看得出來。而韓紅不僅僅是募集別人的資金去做慈善,更是身體力行把自己的收入基本都捐給了慈善,而且親力親為,她沒有家庭,也沒有多少資產,她除了把自己獻給歌唱事業外,可能就是把自己獻給了慈善了。

對於韓紅這種“超常”的慈善行為,筆者非常敬佩,應該給予足夠的尊重,但是筆者也不鼓勵,因為她犧牲了自己太多,說鼓勵,都覺得對她太過於殘忍,足夠的尊重和敬意。

4、韓紅慈善基金會的“違規”行為怎麼看待?

在中國做慈善基金不容易,繁文縟節,程序和規定很多,做慈善比做商業難,韓紅是歌手,這個才是她的專業,管理和運作慈善基金不是她擅長的,在整個過程中難免有瑕疵,如果用這種放大鏡去看,那麼某會簡直就不能看了。

瑕疵有大小,把募資和物品完全用到需要的地方,這個就很好了;能夠號召部分人捐贈,那麼這就更好了;能夠自己捐贈,就是更更好了;能夠把自己的絕大部分收入都捐了,這就更了不起了;能夠把前面的都做到的情況下,再自己身體力行,前往一線,這絕對是屈指可數的。

所以,韓紅的“違規”是小節,並非是原則性的,追究這個,那就是吹毛求疵,瞎扯淡!

5、我們應該以怎樣的態度來看待韓紅的基金會?

現在筆者也有一種擔心,那就是把韓紅抬得太高了,對韓紅寄予了過高的期望,在這種期望下,她機會成了天使的代名詞,這樣未來也可能會成為一把雙刃劍!

為什麼這麼說?

當管理的資金越多的時候,那麼越來越是一個機構在運行,韓紅基金會自成立以來到2020年2月16日,共募集資金5.31億,其中有3.29億元是2020年1月25日以來為本次疫情募集的。從這些數據我們看到了,韓紅基金會這麼多年了(2012年成立的),大部分的資金是最近1個月募集的。

這個就說明韓紅基金會的募集資金的能力越來越強,如果未來能夠達到數十億,那麼這麼大的資金需要的團隊也多了,會不會有問題?韓紅是無法保證團隊的每一個人都是乾淨的,這是不可能杜絕的。

這個就好比是做企業一樣,總會有虧損,無法避免的,沒有一直盈利不虧損的企業,如果真的有那麼一天,我們能夠寬容的對待韓紅基金會,能夠理性的對待韓紅。這是一個值得尊重的慈善人!


壹號股權


對於韓紅被舉報這件事,筆者認為這是一股邪惡勢力的做派。應該說韓紅的善舉,特別是這次韓紅的武漢抗疫的善舉,在某種意義上動了一些勢力的大蛋糕!

就此次韓紅被舉報的處理結果來說,有關部門給韓紅終於正名。這也說明了公道不僅僅是自在人心,而且就連有關部門都認可韓紅的這種社會善舉。同時對韓紅基金會的這種行為不但給予肯定,同時也鼓勵這種社會的慈善行為。

對於被查出的所謂的問題來說,筆者覺得根本不是問題。當然任何事只要挑刺,不可能挑不出一點毛病,哪怕時善款遲入賬一分鐘,那也可以說成是違規,可是,現實是不是違規,大家都心裡清楚。

韓紅的善舉是舉國聞名了。一個明星為了做慈善,不僅把自己所有賺的錢用來做慈善,還把自己在娛樂圈的人脈帶動起來做慈善。特別是韓紅那種耿直的性格,也因為心直口快,在汶川大地震的時候,揭露了娛樂圈的假捐和少捐等黑幕。不過,韓紅從不後悔。因為得罪的只是一些小人,真正做慈善的反而更加 會支持她。

韓紅這次查出來的其實不能叫問題,只能叫做“瑕疵“:

1、因為僅僅是當時手續未齊備進行捐款,而且在有關部門的指導下,立即停止並補辦了手續,並且這些捐款公開明確的用於了慈善用途。

2、關於善款投資的事項沒有能及時公開,但是所有的投資收益都用於慈善。這其實並不是問題,因為沒有人把這個投資收益佔為己有!

做慈善,我寧願相信不規範的韓紅,相信高調的用真金白銀做慈善的陳光標,也不相信某些所謂的正軌的單位!相信這次某會在武漢的種種行為,大家都心知肚明。

反而舉報人”司馬3忌“卻是劣跡斑斑,在全網抨擊方舟子,黃毅清誣陷周立波,甚至知名主持人小崔揭黑幕,都有它的身影跳出來反駁。然而每次他都能輕鬆的過關,事後卻沒有得到任何懲處,這也讓他嚐到了誣陷甚至博眼球的好處。以至於這次能夠實名舉報,反正查不出問題也不會有啥事,查出來了,反而會把他自己樹立成了正義的化身.。

既然是實名舉報,那麼舉報人就應該承擔因誣陷而導致的社會損失,以及自己因誣陷而造成他人的名譽損失,並且應該承擔實名舉報的法律責任!確保社會在一個良序的情況下進行運作。作為普通百姓而言,我們急切看到這種人渣能夠被繩之以法!


說天評地鹽城哥


司馬3忌舉報韓紅基金會一事,算是對中國網民認知水平、甚至是民智開化程度的一次大檢驗。

這就像是一道考試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

即使是北京社會建設和民政官微發佈調查結果通報後,司馬3忌和韓紅的支持方,依然有不同的解讀。

所有人都看到了同一個答案,但爭論依然存在。

先來看看北京社會建設和民政官微發佈調查結果的幾個主要點:

1、這份調查結果是在20日晚上22點零5分發布的。

這至少意味著兩個意思,一是在接到司馬3忌的舉報後,民政局連夜加班加點的調查這個事。二一個就是在晚上發佈,降低事情的關注熱度。

2、官微原話:“韓紅基金會已逐年將2012年至2018年年度工作報告在原北京社會組織公共服務平臺(現已合併至北京市民政局官網)公佈”

這話說的就很模糊了,韓紅基金會已逐年......公佈,並沒有明確說出公佈的時間,是在司馬3忌舉報之前就已公佈,還是在舉報之後,臨時添加的?

時間點,很重要,性質完全不同。

3、韓紅基金會,的確在沒有取得公開募捐資格的情況下,就開始了募捐活動。

4、韓紅基金會共發生25筆投資,未及時按照規定公佈。

拿錢去投資,這是否符合捐贈人的意願?

5、目前,尚未發現其有未公開慈善項目的情況。

截止到官微調查結果的第5段,通報其實已經說明問題了。

韓紅基金會在公開、運作、管理上的確有一些問題,至於問題大不大,不好下定論。

有意思的是民政局的最後一段話。(見上圖)

“經調查,韓紅基金會自成立以來,總體上運作比較規範,特別是在抗擊疫情中做了大量工作,應予以支持和肯定。但也發現部分投資事項公開不及時,在未取得公開募捐資格前有公開募捐行為。我局已要求韓紅基金會限期改正,依法規範運作......希望全社會營造良好監督環境,促進慈善事業健康有序發展。”

一般情況下,政府機關對某件事有一個調查結果,會盡量的用官方的語言進行定性,而這次,民政局的通報,更像是摻雜了感情,在安撫韓紅基金會:你犯了小錯誤,趕緊改正去吧。

一點不像是官方的做法。

但就調查結果而言,這與網絡上之前熱捧的韓紅名言完全相悖:“我們要求第一時間把物資給到災區,可你們卻把我們的救災貨物放到倉庫,在我看來,你們是耍流氓!”"我們有了自己的基金會後才知道,原來一包方便麵也是可以公示的,為什麼你們不做?你們做不到乾淨,就別怪社會有質疑。活該!"

你看,韓紅質疑某某基金會的臺詞,現在完全反噬到了她自己身上。

更為蹊蹺的是,當時這些被炒的轟轟烈烈的言論和圖片,如今在網絡上已經大幅度減少,你如果不費點力氣,還根本找不到了。

這些轟轟烈烈的言論和圖片出現的時機、消失的時機,也太詭異了!

回頭來看韓紅的言論,可以看出,誘導性是十分強的,認知性是十分錯誤的。

第一,每個捐贈人都希望自己的捐贈能儘快到被捐贈者手上。但動腦子想想就知道,當體量巨大的時候,救災貨物是不可能一下子都分發完的,救災貨物放到倉庫,是一個必經的過程。

關鍵的問題,是對分發過程的監督,這就是為什麼網友一直要求對某某基金會倉庫物資分發進行網上直播的原因。

第二,一包方便麵也是可以公示的,話說的非常好,非常正確,問題是,如何做?做了嗎?

公開公示的程序、內容是否符合要求?

第三,誰做不到乾淨,誰也別怪社會,有質疑,活該!

這話適宜於任何人、任何組織。

那麼問題來了,無論是一個人還是一個組織,在形象樹立起來之後,是不是就不能質疑了?

2020年了,人治還是法治?選擇權在你們自己手上,不要一邊抨擊沒有法治,一邊吹捧式造神。韓紅基金會有沒有問題,其實並不太重要,重要的是民智有沒有開化。


半日喜劇


2月20日,新浪微博北京社會建設和民政發文,對舉報北京韓紅愛心基金會有關問題調查結果的通報。

通報內容第二、三項為韓紅愛心基金會的違規操作,其中第二項為2013~2018年,韓紅基金會在未獲得公開募捐資格的情況下,對社會公開招募慈善基金,其中包括2013年4月在鳥巢南廣場舉行的四川雅安災區募捐活動,當時就被民政局叫停。另外還有其官網二級頁面開通的公益項目在線支付渠道,以及官方微信公眾號募捐渠道,這兩個網絡渠道均在2018年年底關閉,然後2019年8月8日取得公開募捐資格後重新開通。

第三項是韓紅基金會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2月16日,一共發生25筆投資,為及時按照規定公佈。對此民政局要求其限期整改,並且按照規範運作。

今天,北京韓紅愛心基金會對此進行了書面回應。針對北京市民政局提出的兩點違規操作,韓紅基金會的回應分別為:

對於2013年至2018年期間的公開募捐,其金額共計289萬元,佔基金會成立以來全部捐贈收入的1.69%,而且所有善款均用於慈善,沒有任何其他開支。

而對於投資行為,目的是為了讓善款增值,以便更好的開展慈善工作,但確實存在未能及時公開的情況,基金會會在工作細節上進一步努力完善,並全面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和意見。

其實韓紅基金會被查實的兩個違規操作問題,都是有待商榷的。首先是公開募捐的行為,對於公開募捐的資質與範圍,《慈善法》第一百零一條有明確的規定,但慈善法的實施時間是2016年9月1日,並由這個時間點開始對相應的慈善機構產生約束力。而法律並不具備溯及力,也就是用新法不能去處罰過去的行為,所以韓紅基金會在2016年9月1日前的募捐行為,是不能套用慈善法去處罰的。

所以韓紅基金會只需要對2016年9月1日~2018年年底期間,通過網站二級頁面以及衛星公眾號公開募集的善款承擔相應責任即可,但目前基金會並未對此進行單獨列舉和說明,所以這一個問題還有待後續進展。

而韓紅基金會的投資行為未能及時公佈,對於這個問題的相關法律規定也是非常模糊的,《慈善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慈善項目終止後捐贈財產有剩餘的,按照募捐方案或者捐贈協議處理;募捐方案未規定或者捐贈協議未約定的,慈善組織應當將剩餘財產用於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項目,並向社會公開。

這裡提及的是“可以投資增值,但要規範管理,並且需要公開”,但並未規定什麼時間點必須公開。

而2018年9月1日起由民政部辦法並施行的《慈善組織辦法》,規定了慈善組織有重大投資行為,必須在三十日以內公開具體內容和金額。

但對於重大投資的具體金額和內容,該辦法並未予以明確。通報中說明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2月16日,韓紅基金會共發生25筆投資,未及時按照規定公佈。

而這25筆投資金額,目前韓紅基金會並未公開,而民政部門的回應是“要求其限期整改”,也就是說這些投資可能屬於“重大投資”,但其未能及時公開並不是嚴重違規行為,所以民政局處理意見是“要求限期整改”。所以韓紅基金會只要能夠在民政局的指定時間內整改公佈,那麼就不會產生後續的執法。

綜上,目前為止的舉報處理以及基金會回應基本是這樣,而司馬3忌自稱要繼續申請行政複議,而行政複議是不能在微博上@某部門就能完成,需要線下申請並且立案審查,那麼等著司馬3忌楊宏偉的複議成立,在繼續討論這件事情。

在這之前,請各位吃瓜群眾屏蔽司馬3忌的所有發言,當他是個屁放了就是,不要給他任何一點熱度和關注,讓這個小丑自顧自的蹦躂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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