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事之鑑,後事之師——市安委辦發佈2020年第1號事故警示通報

前事之鑑,後事之師——市安委辦發佈2020年第1號事故警示通報

安全生產事故警示通報

(2020年第1號)

各縣市區安委辦,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有關企業:

根據省、市安委會關於安全生產“一月一警示”的要求,現將我市2017年至2019年同期一月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警示通報如下:

(一)湘潭縣麥子石鐵根採石場“1•8”冒頂片幫事故

1事故簡要經過

2017年1月8日9時40分許,湘潭縣麥子石鐵根採石場在-20米水平一號作業面用挖掘機處理危石過程中,發生片幫,掉落的石塊砸向挖掘機,挖掘機司機付某仁受重傷,經送醫搶救無效死亡。

2
事故主要原因

一是違章作業。事發地點上方頂板岩層結構複雜,存在鬆動的岩石,鐵根採石場安全副礦長傅某華髮現危石後,組織作業前敲幫問頂工作不到位。

二是現場管理不到位。該採石場管理人員對作業現場安全隱患排查不到位。

三是頂板管理工作不到位。該採石場沒有制定相應的頂板管理安全技術措施。

四是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作業人員未掌握處理危石的方法。發地點上方頂板岩層結構複雜,存在鬆動的岩石,鐵根採石場安全副礦長傅某華髮現危石後,組織作業前敲幫問頂工作不到位。

3追責問責情況

湘潭縣麥子石鐵根採石場及其法定代表人被給予行政罰款,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等被追責問責。

(二)中國(中部)嶽塘國際商貿城“1•20”高處墜落事故

1事故簡要經過

2017年1月20日10時50分左右,湖南雙江建築勞務有限公司的臨聘民工黃某軍在中國(中部)嶽塘國際商貿城一期七標段裙樓屋面進行泡沫混凝土澆注作業時,不慎從風井口墜落,經送醫搶救無效死亡。

2事故主要原因

一是作業場所安全防護不到位。民工黃某軍站在缺少安全防護設施的屋面風井口邊緣,在作業過程中,不慎墜落至地面(垂直高度約31米)死亡。

二是事故當天施工班組負責人沒有向項目部報告施工情況組織施工,也沒有在現場監管,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

三是項目工地停工放假後,雙江勞務公司施工安全管理人員對屋面風井口等危險部位的安全防護檢查不到位,隱患排查不到位。

四是施工總包單位項目部對停工的施工場地安全管理不到位,工程監理單位對屋面風井口等危險部位缺少安全防護設施的隱患督促整改不到位。

五是雙江勞務公司沒有按照安全法律法規規定對新進場的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

3追責問責情況

湖南雙江建築勞務有限公司及其總經理被給予行政處罰,9人被追責問責。

(三)湘潭縣分水鄉“1•13” 非法洗砂機械傷害事故

1事故簡要經過

2018年1月13日20時30分許,湘潭縣分水鄉某非法洗砂場作業人員趙某因站立不穩,從運砂管道旁墜入洗砂機的滾筒側面,受到機械傷害,因傷勢過重當場死亡。

2事故主要原因

一是洗砂滾筒篩處沒有安全防護裝置。

二是陳某衛在沒有任何證照情況下,非法從事洗砂生產經營活動。

三是非法洗砂單位沒有任何安全管理體系,安全責任不明,安全管理混亂。

3追責問責情況

非法洗砂場場主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湘潭縣分水鄉分管副鄉長、分水鄉國土所所長等被追責問責。

(四)湖南勝利湘鋼鋼管有限公司“1.29”物體打擊事故

1事故簡要經過

2019年1月29日9時許,湖南勝利湘鋼鋼管有限公司直縫分廠生產二班實習生何某從鋼管運管區的第3號、5號托架鋼管中穿行時,不慎被正在工作的5號托架上的鋼管擠壓,當場死亡。

2事故主要原因

一是設備設施“帶病運行”。

二是現場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未在車間安全通道通行。

三是企業安全責任和培訓教育落實不到位。相關安全管理人員未對鋼管運管區等設備工作區域進行風險辨識,未在危險區域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未及時制止和懲戒現場作業人員習慣性違章行為。

3追責問責情況

9人被依法追責問責,湖南勝利湘鋼鋼管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被給予行政處罰。

工作建議

一是全力打好歲末年關安全保衛戰。年關將至,企業生產和居民生活日趨頻繁,往往也是事故的易發期、高發期和頻發期,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進一步強化行業監管和屬地監管,以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建築施工,道路交通和城鎮燃氣等行業領域為重點,採取有力措施,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二是認真做好冰凍雨雪天氣防範工作。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及時研判氣候形勢,周密部署,統籌協調,紮實做好有關應急準備工作,並強化安全宣教力度,確保能有效應對惡劣天氣。三要加強應急值守。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節假日期間應急值守工作,嚴格落實領導幹部帶班值班和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確保信息暢通,突發事故(事件)要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預案,科學有效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事故損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