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論文給同事看,同事把我論文發表了,一字不改,結果我變成了通訊作者,該怎麼辦?

自然捲小美


說實話你這個問題,如果你拿不出原著證據,也只能自認倒黴,誰叫你這麼不小心呢?“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請你還是記住這句話吧,或許這次是對你一次最好的教訓。

我當單就曾經出現過這樣的事情。我們單位規定:凡是隻要報道我們單位的新聞通訊,在臨終考核的時候,便可以在總分中加2分。但是我們單位又規定了:所有的新聞報道必須要經過辦公室的審核,然後才能報送。

結果有一個同事就寫了一篇有關單位的通訊報道,交給辦公室審核的時候,結果卻沒有通過。

但是幾天之後,這篇通訊報道一字不落地卻在當地的媒體發表出來了。不過通訊報道的作者卻並不是最初寫的這個同事,而是換成了其他人的名字。

於是我的這個同事便去找辦公室的負責人,要求對方給他一個合理的解釋和說法。沒想到辦公室負責人的回答卻是一問三不知,。明明當時這名報道被審核不能通過,怎麼又會被當地媒體發表出來呢?辦公室的負責人也被搞糊塗了。

很顯然這個問題出在辦公室這個環節,也不知辦公室負責人說的是真話還是假話。我的這個同事只好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後來單位便廢棄了這個審核的環節,但是要求所有的通訊報道只能是積極正向的報道,而且所報道之人將自行承擔一切的責任與後果。

所以象題主的這個論文,被其他同事偷偷的發表了。題主是很難找到一個有力的證據,來證明這篇論文就是你的原創,想要拿回你的著作權,幾乎是不太可能的事情。

結合題主的這個問題,那麼可以試試從這樣兩條途徑來解決,但不一定會成功。

1、想想看自己創作這篇論文之前,有哪些同事知道你在做這件事兒?

也就是說題主可以想一想自己在創作論文之前,有哪些同事知道你在寫這篇論文。然後通過這些同事的證人證言,來證明這份論文的原著是屬於你的。

當然題主應該將這些同事的證言以書面或者是錄音形式保留下來。也可以想一想,自己將該篇論文拿給你的同事看的時候,還有哪些在場人,或者是其他同事知道。

還可以想一想,題主將這篇論文是否拿給了其他同事看過?所以加強人證物證的材料,這將有利於作者要回自己的論文著作權。

2、看看自己是否與該名同事,有談論此論文的微信郵件等等的來往。

此題主要看一看自己的微信或者是電子郵件,是否與該名同事有過關於這篇論文的交流和談話。

如果題主能夠有這一些證據材料,那麼也是一份很有力的證據,這將有助於作者要回這篇論文的著作權。

至於作者創作這篇論文的底稿,這就很難說了。如果題主有自己寫這篇論文從選題到選材再到各項資料的查閱,再到自己寫出這篇論文的初稿,比較詳細的過程資料。那麼可能題主證明這篇論文屬於自己的原創,還是可以起到很好的補充證明作用的。

所以題主現在最重要的是收集有關這篇論文的證據材料,只有能夠收集到直接有力的證據,那麼題主才有可能要回屬於自己的論文原創。

好了,我就簡單的分析到這裡,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幫助。

以上分析,僅供參考。若有興趣,可以關注【視職場】,將會帶給你更多的職場知識,幫助你解決職場困惑。歡迎在下方評論區留言發表你的看法與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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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職場


這兩天參加培訓,一位老師給我們講了一個他自己的故事。大概是90年代末,他寫了一個基金本子(申報書)報上去,自我感覺問題不大。結果臨近評審時,工作人員告訴他,沒有找到他的基金本子。他反覆確認,確實交了,但就是找不到了。所以最後也沒有參評。

結果第二年,他作為函評專家,收到了一個基金本子。或許是命運的安排,他發現這個本子裡的內容和他去年報的內容完全一樣,就改了一個名字和日期。他當時就意識到,自己的本子被人盜了。而這個盜他基金本子的人還是業內的一個老專家。

他當時也很崩潰,找領導求助。領導告訴他,這種事不宜舉報,因為這只是基金申報書,很難有鐵的證據來證明這是自己的,即便追回來了,這個項目要獲批也難了。而且,大家都在一個行業裡,裡面涉及到方方面面關係,撕破臉了對誰都不好。所以,他最後直接把這個基金給斃了,但沒有選擇舉報。從那以後,他也不再跟這個老專家有任何合作了,自己以後報材料也學聰明瞭。

題主現在面臨的困境和這位老師差不多。客觀來講,題主的同事的行為非常惡劣,屬於學術不端。然而,如果題主沒有充分的證據,這件事就很難說得清楚,即便最後他承認,論文的名字也很難改過來了。而由於同事給題主掛了一個通訊作者,題主的總體損失並不算大,因此,不建議題主去揭穿,就當送他一個人情了。

而且,題主以不大的損失,看清楚了一個人的人品,這其實是很划算的。對於這樣缺乏學術道德的人,題主將來儘量避而遠之,有成果也防著他一點。這種喜歡貪便宜的人,遲早作繭自縛。


高校人才真經


這事我經歷過。

曾經有個技術方案,給了一個玩電腦的人,讓他打字出來,那個時候的我手下還沒有專職打字員,而且上面著急要,我又忙開會。不料那個人直接就寫上自己的名字交了上去,領導自然獎金給了他,雖然錢不多。

其實領導心裡很明白,一個玩電腦的人根本就做不出這樣的方案,更清楚這樣的方案是誰做的,所以我看在眼裡也沒說什麼,找個理由就走了。

跟這樣的領導混,永遠混不出模樣來。


觀上靈雲


你應該感謝同事才對啊,去請同事吃頓飯。感謝一下!

你同事確實未經你同意發佈了,但是你本來也是要發表的嗎,你同事是幫你啊,

你同事把你作為通訊作者,你知不知道什麼是通訊作者?那就是排名的第一作者的意思,最大原創者,並且,你是通訊作者,你可以撤銷論文,修改論文,你同事實際是把決定權給你,你有什麼資格批評同事,

我補充解釋一下:通訊作者是論文研究成果的擁有者,是知識產權所有人,是論文課題總負責人,是論文把關者;是論文責任人,是和編輯聯繫人,有權修改撤銷論文,

總而言之,通訊作者是第一作者,是論文真正所有人,所以他同事根本沒有侵佔他的成果



東北虎男323


給他看PDF版,給編輯發郵件提供原始數據,這個你同事在學術圈就涼涼了


山東省寒風


防人之心不可無,職場中,沒有發表的論文及沒有展示落實的方案不可輕易給別人看。

論文或方案往往都是被自己較為信任的人竊取的,因此,在沒有成型之前還是保密為好。

說起論文,又想起來我研究生室友,室友當時反覆做實驗,經過好幾個月的煎熬,實驗終於成功,數據分析的結果也比較好,於是室友又花了兩週時間寫了一篇SCI(英文論文),她還指著這篇SCI順利畢業呢。寫完之後發給導師,想讓導師看看需要改的地方,導師當時為了評職稱,把她的論文偷偷給發表了,並且第一作者是導師,通訊作者是導師,第二作者是導師的老婆,就這樣她在畢業前因為畢業任務沒達標,幾近崩潰,後來延期半年才畢業。

既然同事已經發表了論文,分析有沒有必要挽回,如果有必要就要想辦法挽回:

1.論文裡的數據及初稿留存好證據。

初稿和數據也可以作為論文是自己原創的證據,以及往來關於這篇論文的郵件、微信記錄等,只要能證明論文是自己寫的,都可以作為證據。

2.和抄襲論文的同事溝通,要求其撤回或改第一作者。

既然論文已經發表,可以和同事溝通,能不能將第一作者改為題主,如果同事不願意,可直接要求同事撤回。

3.如果與同事溝通無效,掌握證據,去報警。

如果同事拒不承認,並不願意與論文的真實作者溝通,可以報警,讓警察介入調查。

總之,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未發表的論文自己一定要保存好,一旦他人盜取,也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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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可職場日記


你寫的論文,質量可能很高,不然,你的同事就不會一字不差的提交論文了。這裡有個前題,只為顯擺自己的寫作水平,未成想,確成了給別人做的″嫁衣"。追回,追不會沒稜兩可。

做人做事,要多長個心眼兒。不管是答變論文,學術報告,第一個發表的就是人家的專利,版權。

自巳是好人,莫把別人都當好人看待,一個看不準,就會出現問題,引來的不高興,不愉快,自巳的勞動果實,白白貢獻給了他人。

專利,版權,是權威機構說了算,就憑你這麼一說,是不可能追回的。除非你有更高,更有價值的論文,可能有人替你說句公道話。

即然人家一字不改,敢用你的論文,早已做好了應付方法,應付對策。吃進嘴裡的肉,還想吐出來,你認為有可能嗎?

管好自已是關鍵,莫做傻事,錯事。有本事,有能力,何必再呼這一篇!





阿里二姐夫


很榮幸回答這個問題,關於論文被同事查看並發表自己成為通訊作者的問題,我是這樣認為的。

有些單位對於通訊和第一作者考核分數是一樣的,如果是這個你第一作者還是通訊都是一樣的,但是同事這種行為是不可取的,至於違法不違法我不屬於法律專業人士並不懂如何界定,但是對於你同事這類人你應該遠離,留個心眼,還有去發表期刊上撤回,或者寫個聲明,這是典型的學術造假行為,在學術領域今後一旦被查,你將受到影響。

同事能看了你的論文不跟你說就拿去發表,這類人日後很大可能去偽造數據,抄襲或者其他等等行為,因為不需要付出努力就可以得到成果,誰願意去努力,將來你們一旦有衝突,他會毫不猶豫的把你出賣了,或者踩你一腳,如果他需要這篇文章,完完全全可以直接跟你說,問下可不可以帶他二作或者共同一作,堅決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和知識產權不受侵犯是對自己勞動付出的回報。

現在部分專家靠著造假一步步走到學術前頭,讓中國的學術被質疑,甚至有些期刊一看中國人的名字看都不看直接拒絕,皆是因為這類人的存在,作為科學領域的人員,應該也有責任去維護科研環境的清明。對不好的行為說不,看看能不能修改為你通訊加一作,把他名字踢出去。



一隻懶的思考的蟲子


首先是你的朋友不應該未經你同意,而且他也沒有貢獻一字未改的情況下私自發表別人的論文。這實際上己構成一種盜竊知識產權的行為。你作為通訊作者可以要求雜誌社撤除此論文並投訴你的朋友。從另一個角度看,通訊作者在評價系統中可視同為第一作者。盜用你的論文者並沒有完全否定你的作用,他可能還以為是邦你發表了論文,有功在先。本人以為你朋友的做法是不正當的,第一作者應有50%以上貢獻,朋友之間也應分清是非。至於是否撤稿或投訴應由你本人決定。在人情社會中某些學霸領導在論文著名排位中不公平的事例客觀上普遍存在。


秦浚川


所謂害人之心不可有,但是防人之心也不可無。遇到這樣的同事,就類似於自己的作品被偷竊一般,著實可恨可氣。

一、遇到一個類似的案例:

大學同學畢業後,去了一家生物研究所,每次自己寫好的論文交給主任看,主任最後都把自己變成第一作者,關鍵主任再過幾年,都是快退休的年齡了。
同學感到很窩火,很氣憤,卻又沒辦法,因為畢竟是自己的頂頭上司,他擔心自己如果有意見,會被主任穿小鞋。
後來,為了評職稱評獎,他主動找主任溝通,主任看他平時做事任勞任怨,於是同意他成第一作者,主任為了聯絡期刊,自己願意成為通訊記者。

同學原以為主任不同意,沒想到主動溝通就順利把事情給解決了。

二、遇到論文被同事發表怎麼處理?

1.首先要清楚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的區別:
一般來說,第一作者是文章的主體,第一負責人。在創新性科研成果中貢獻最大,所帶來的連鎖效應和效果也最多,所以應當清晰與通訊作者、第二、三作者之間的關係以及署名權的問題。單純評職稱沒區別,但文章不僅僅是用來評職稱的,還可以評獎,這時區別就大了。
2.既然很重要,應當如何處理呢?
1)個人溝通協調。遇到這類事情,先不把事情一下對外公開,而是向同事溝通說明,如果對方願意,並且向發佈論文的期刊單位提出撤銷或者更正,這是最理想的結果。
2)領導溝通協調。如果個人溝通協調不成,就應該找單位的領導出面協調溝通。正常情況下,單位領導出面協調,同事都會尊重領導的意見。
3)報警處理。如果單位協調還不成,直接報警,聯繫期刊單位撤稿或更正說明。如果依然無效,最後就法庭見。

三、最後的建議:學會保護自己旳作品,防止被人搶先發表

1.存好第一底稿:一定要注意保護好自己的原創數據和原創文章的證據;
2.率先上傳底稿:在給同事或好友之前,先上傳論文檢測系統,以證明自己是最早提交的。
希望我以上的分析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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