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在防疫和办案一线的检察官

坚守在防疫和办案一线的检察官

深夜执勤


“作为一名党员、一名检察官,此刻正是我发挥作用的时候……”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竹山县检察院,有这样一名坚决听从指挥,时刻冲锋在先的检察官,无论是在一线办理案件,还是在包联社区劝导执勤,他都以实际行动树起了一面鲜红的旗帜。他就是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饶正勇同志。

1月26日晚,农历大年初二,他得知该县得胜镇发生了一起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听从劝导,殴打工作人员,破坏防疫秩序的案件。虽然当事人刘某已经被公安机关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决定、命令给予了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但凭借多年办案经验,在查找相关司法解释后,他认为此案已经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可个人看法不能代替事实认定。要想掌握真实客观情况,必须到案发地实地调查,于是他立刻将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向检察长汪朝晖进行了汇报,得到检察长的全力支持后,第二天一大早,他便赶往得胜派出所,查阅案卷,了解案情,通过询问在场当事人、观看事发影像资料、查验受害人伤势后,他认定刘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遂建议侦查机关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刘某立案侦查,并就搜集完善证据提出了意见建议。2月3日,当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后,他与助理加班加点,半天之内即完成阅卷、核实证据、告知、制作法律文书等法定程序,当天就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及时有效打击了疫情防控期间妨害疫情管控秩序的行为。2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发布了首批十个妨害新冠肺炎防控犯罪典型案例,饶正勇所办理的刘某涉嫌妨害公务案因准确把握了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限,有力维护了疫情防控秩序,成为首批十个典型案例之一,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坚守在防疫和办案一线的检察官

办理案件


上午在包联社区参加疫情防控,下午到单位办理案件,或是一大早处理案件,又匆匆地赶回社区的“责任地儿”,这段时间以来,他总是跑的最勤快。在社区执勤时,除了对所有进出人员严格做好信息登记、测量体温等工作外,他还与自己包保的居民建立了微信群,对每一家的情况都了如指掌,哪家有老人,哪家有孩子,哪家今天需要添置生活用品,哪家明天需要购买学习用具,他都认真记下来,联系志愿者帮助他们添置,尽量让居民不出门也能过得舒心、安心。如今,根据安排,需要对包联小区24小时不间断值守,他又主动提出值夜班,从晚上21点到清晨7点半,在帐篷里守护着百姓安宁。他家里其实也有70多岁的老人需要赡养和一个12岁的女儿需要照顾。在这特殊时期,他总说只要党和人民群众需要他,他必将义无反顾、勇往直前,因为自己不仅是儿子与父亲,更是一名党员、一名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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