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勇批准逮捕

日前,广西隆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犯罪嫌疑人张勇批准逮捕。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张勇实施了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造成协警右肩部软组织挫伤,在本地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分享到:


相關文章: